『壹』 如何教给女儿安全避孕和性教育
近年来,儿童性侵案在世界各国屡屡发生。犯案的变态、禽兽们实在让人痛恨。痛恨之下,我们也要反思,再明媚的阳光也有照不到的阴暗角落。我们做不到让世上没有变态,但我们可以尽可能地去保护我们的孩子,而早早教给他们关于性方面的知识,确实不失为一种很好的方法。
我数卖国对于性教育这一方面一直以来还是保持着保守的做法。一般来说孩子在到初中之后才会在课堂上接触到相关的生理卫生知识。对于家庭中的性教育,一般也只是在孩子小的时候简单地告诉他们不要碰私密部位,也不要让别人碰私密部位。作为儿童性侵事件高发的国家之一,儿童的性教育确实迫在眉睫。
对于性教育,每个国家都有着自己的一些特点。国外的一些发达国家的性此返教育或许可以给我们一些借鉴。
荷兰,作为西方国家性教育的范本早在孩子4岁时就让孩子接受性教育。孩子还常在餐桌上和父母讨论性的话题。
芬兰在幼儿园时期就有正式的性教育图书《我们的身体》,家长可以像讲故事那样每天给孩子讲一节。
英国法律规定孩子5岁时就要接受性教育。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学校还会分阶段对他们进行不同的性教育。
不得不说这些国家的儿童性教育确实是值得学习的。
对于在幼儿园全面开展性教育我个人是比较赞同的。幼儿园的学生确实不认识多少字,但老师可以通过图画、动画的方式,再辅以讲解,以一种讲故事的方式,让小朋友更容易的理解。
对于小学、初中、高中等等阶段,分阶段地给他们传播性知识也是一种极好的方式。
同时,身为家长,也一定要突破羞耻感,不能谈性色变。不仅要告诉孩子保护好隐私部位、男女有别等等,更要教会他们尊重他人,告诉他们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
切记永远不要说性教育森毕饥太早,恶人不会嫌孩子太小。
『贰』 如何避孕呀!避孕的方法都哪几种呀
短效口服避孕药 0号、1号、2号和复方18甲,月经第五天起连服22天,不可中断,可以避孕一个月。 速效口服避孕药(探亲避孕药) 探亲片1号,夫妇同居当天中午服一片,以后每天服一片。 53号抗孕片,第一片需在同房后10小时内服用,每个月经周期服药总量不得少于8片。 探亲避孕丸,每晚一粒,连服14天。 口服避孕药有哪些副作用 恶心、头晕、食欲不振、困倦乏力,不规划出血,经量减少,白带过多。 如何使用避孕套 选择合适的型号,取出新的避孕套时应小心,防止划破,用拇指和食指握住避孕套前端,以排除空气,另一只手将它套在阴茎头上从上向下摞,待阴茎变硬后再套上,射精后,在阴茎变软前紧握避孕套将阴茎抽出,不要让精液流出,避孕套使用后应扔在垃圾箱内,坚持每次性生活开始前就使用。 避孕方法的选择 (1) 新婚夫妇最好的避孕方法:男用避孕套,避孕药膜,短效或探亲避孕药。注意:停药半年,再怀孕为宜。 (2) 哺乳期最好的避孕方法: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长效避孕针(3全月注射一次),避孕药膜。 (3) 一孩妈妈最好的避孕方法:宫内节育器、口服避孕药、注射避孕针、皮下埋植。 避孕的原理 避孕就是用科学的方法,破坏怀孕的条件 1.抑制精卵的排出 2.杀死精子 3.阻止精卵结合 4.改变宫腔环境,使受精卵不能着床。 更年期妇女采取什么避孕方法? 宫内节育器:因更年期存在着月经紊乱,功能性子宫出血的情况,又是子宫肌瘤的好发年龄。子宫本身又变硬,既于上述理由凡年过40岁的妇女一般不提倡放置宫内节育器。若已放置宫内节育器者,当出现月经不规划或血量增多时,为止血及查明子宫内膜有无病变需取出宫内节育器并同时作诊断性刮宫。刮出物送病理检查。更年期带有宫内节育器未出现出血异常,则在绝经后半年时取出,太晚取出可能由于子宫萎缩给取器带来困难。 避孕药:长期认为它可能会诱发更年期妇女的肿瘤及心血管疾患,所以40岁以后的妇女最好不再服药。但目前认为含有雌孕素的避孕药并非更年期妇女禁用,相反这时期妇女仍需要少量的雌孕激素,对肿瘤的发生无直接关系,并可预防骨质疏松及心血管疾患。当然更年期妇女服用避孕药的临床资料不多,有待今后进一步研究。但如果抽烟的妇女及有其它服用避孕药禁忌症的妇女仍不该服用。 绝育术:若40岁以前已经绝育的,则就可放心了,不必再采用其它避孕方法,一般地说停经也不会出现异常情况。 若40岁后妇女想作绝育,不是绝对不行,一般认为有点不太值得了,但当没有更好的办法时男方或女方的绝育术还是可行的。 安全期避孕:更年期妇女月经不规律为最主要变化,所以无安全期可言,那未较好的避孕方法是什么呢?避孕套是首选的。目前的避孕套外层涂油,表面有无数的凹凸,以增加性生活的滑润及性感。其次使用合适的阴道隔膜,适时放置阴道药膜、海绵及各种栓剂、片剂等也是可以的。至于体外排精也常因此时期男子也进入更年期,性功能与年青时会有所减退,常因及时抽出阴茎而造成精神过于紧张,久而久之可能会影响阴茎勃起能力、勃起硬度及持久性。 更年期妇女避孕何时终了?更年期持续的时期平均为2年,95%在1-5年,也就是在绝经前有绝大多数妇女更年期最重要的变化--月经的改变可持续1-5年,在此期间内就不可忽视的每次性生活要有避孕措施,只有当妇女绝经1年以上时才可不再避孕。因此时卵巢的功能已消失,当然在极为罕见的情况下绝经后最初几年,每年还会来月经1-2次,有的仍可排卵,这种特殊情况只有向妇产科大夫咨询避孕方法。 已有子女的夫妇应采用什么避孕方法? 有了一个子女后,应考虑采取一种比较长期的方法。比较理想的是由女方采用宫内 节育器。 但如果女方行经过频、血量偏多、痛经和经前期紧张,则不宜采用宫内节育器。 这时,应选用甾体激素类药物,因为这类药物不仅能避孕,还对上述疾病有减缓症状的 作用。但患有肝、肾、高血压病者,应禁用甾体避孕药。 另外,女方长期服用抗结核药 利福平、抗癫痫药、苯妥英钠、苯巴比妥及广谱抗生素、氨苄青霉素和四环素等均可能 诱导肝脏的药物代谢酶增多,从而加快甾体避孕药的代谢,容易造成避孕失败。 根据以上情况,如果女方不适宜使用宫内节育器或不适宜服用甾体避孕药,或因患 慢性疾病需长期服药时,应由男方担起节育的责任。这时避孕套又成了避孕的首选措施。 如果女方在分娩时进行过剖腹产,或者女方已服用甾体药数年需更换方法,或者在 哺乳期(因带环易脱落,服甾体药又易影响婴儿哺乳)等情况下,则应以避孕套作为首 选措施。当然,使用外用杀精剂也是一种较好的方法,如药膜、药膏等。 可供选择的另一种男用节育措施就是输精管绝育或节育方法,包括结扎术、粘堵术 和栓堵术,后两种方法是我国首创的,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前两种都是一劳永逸的 理想方法,但一旦施行手术之后,则难以恢复。虽然显微外科技术的迅速发展,使复通 成功率有较大提高,但复通不能保证复孕。 根据输精管结扎术复通复孕率仍较低的情况下,实行结扎术要特别慎重。通常,我 们应鼓励先采用其他方法避孕。如果孩子已经七八岁,智力和身体发育都很好时,父母 可以重新考虑进行绝育手术。 至于因子女有遗传性疾病倾向或女方身体健康状况不允许 再次生育时,则以采用绝育术为宜。像农村和边远地区已经超生或已生育二胎的夫妇, 最好选择男性绝育术作为永久性避孕措施。
『叁』 父母以前都是没经历过性教育的,哪父母又是怎么生下孩子的
第一,毫无疑问,要生孩子,需要父母的性交行为。父亲的精子和母亲的卵子结合后形成的受精卵,正常情况下在母亲子宫内孕育约300天后,即分娩生下孩子。
第二,性交行为是一切动物(生物?)的自然属性,是维持种族繁衍的本能。这种无师自通的本领,在自然界的一切动物群体中无所不在,因而男女性交后生孩子是一种再自然不过的事。人们常常看到,处于性萌芽状态的小动物经常有爬跨交配的“游戏”行为,这是性本能的体现。
第三,人类的性教育,或更侧重于性爱知识、性爱的安全保护(避孕)、性病的预防、性交的技巧及优生优育等知识的教育。性教育本质上是推广“安全、愉悦的性行为”方面的教育,与生孩子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没有性教育,父母同样可以通过性交而生下孩子。
第四,不能笼统地说父母以前是没经历过性教育的。性交能力是人的本能,但有可能受到人为禁锢而退化,因而人类逐渐出现主动地性教育实践,由成年人传授下一代性交知识。比如我国古代,受到封建思想毒害的女子久居深闺,除了父亲、兄弟,出嫁前不接触外面的异性。待其出嫁时,父母往往在嫁妆里放置一些性交方式的春宫图画、男女性交模型,供其行房参考,这就是隐秘的性教育。基于中国文化传统,性行为不登大雅之堂,因而秘而不宣,外人不得而知,但不能说以前的父母就没有经历过性教育。
『肆』 孩子进入青春期,家长如何对孩子进行青春期性教育
现如今社会是非常复杂的,充斥着很多危险,如果不给自己的孩子做好相关的性教育,就很容易被外界所伤害。近段时间以来未成年人被性伤害的案件时有发生,避免让这种事情发生在自己孩子身上是每一位家长都关心的事。孩子进入到青春期以后,本身就有些许的叛逆情绪,如何让孩子听进去性教育就成了家长头疼之处,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伍』 爸妈那个年代如何避孕,目测不是套
关键时刻拔出来
而且只要避开生理期,不用担心的
『陆』 结扎相关法律
法律并没有强制结扎的规定。
世竖《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法》第十九条 :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
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具体到各个省出台的计划生育条例,均有一胎放环、二胎绝育手术的内容,只是说法不一样。
如《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条 有生育能力的夫妻都要因人制宜,落实可靠节育措施。
《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七条 节制生育应采取以避孕为主的综合措施。已生育一个孩子的育龄妇女无禁忌症的,应放置宫内节育器;对已生育两个孩子的育龄夫妻,提倡一方做绝育手术孝李,计划外怀孕的妇女,应及早采取措施终止妊娠。
为了适应国际形势,人口法用了“知情选择”“安全、有效巧返迟、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则是强制实施一胎放环、二胎绝育手术。但有些地区用一些地方政策要求结扎。如果不结扎就享受不到地方设置的一些优惠政策。各个地区的政策是不一样的。
『柒』 在没有“套套”的古代,古人是怎样避孕的
古时候女子地位低,很大程度上被视作生殖工具,良家妇女都是一胎接着一胎的生,根本不会去避孕。一般都是青楼女子和那些偷腥的男女为了避免意外发生,做的自我保护措施。
在讨论古人避孕措施的时候,又要感叹古人是如此聪慧,总会有超乎我们想象的发明,我们就一起来领略下古人的避孕智慧吧!
青楼女子初次接客时,老鸨子都会给她们准备一碗汤水,酸酸甜甜的,喝了以后终生都不能怀孕了。现在主流都认为这种汤水是用柿子蒂熬成的,在古代柿子蒂被认为是避孕的良药。
再者将麝香涂女子肚脐上,可以有效避孕,还增加体香,保持身材。据说赵飞燕姐妹就是用此方法保持体态轻盈、年轻貌美,但也因此终生无法生育。
『捌』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为什么一定要上节育环
我的转贴希望能帮到你以及如你一样在焦急等待的女同胞。
说明:贴中的寄生===计 生。
我是这样拒绝上环的……
对于上环问题,我一直是持强烈的反对态度。经过一番考虑,觉得还是有必要把我应对寄生委工作人员的经过写下来,仅供与我持同样态度的姐妹们参考,其中或许有些不恰当的措辞,大家看过就算了,有用得着的就用吧~
我是2007年4月顺产生的宝宝,于是,3个月后,居委会的大妈们很准时的敲开了我家的门,通知我要按规定去上环,不上就罚款等等,我提出要看相关文件。第二天,一位大妈送来了《家庭寄画生愈资料袋》,内有《XX区寄画生愈基本知识宣传手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寄画生愈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寄画生愈管理办法》、《XX区育龄群众应知应会测试题》以及一些宣传单。
我认认真真的把资料看了几遍,并在网上查阅了国家人口与寄画生愈法及相关材料,心里已经有了七分把握……
过了几日,早上7点,大妈们又来了,也许是第一次上门看我不是太配合,这次来了好多人,包括社区居委会主任,XX区寄生委主任等领导级人物。
“文件看了吗?”
“看完了,认认真真的看了三遍。”
“好,这是我们XX区的寄生委主任,这是……(介绍了N个领导),你有什么不明白的,我们领导亲自上门为你解释。”
好好好,我正求之不得,跟领导说话,说得明白,呵~~
屋子小,进不了太多人,所以只进来了四个,其它人站在门外,估计也有四五个人,事后听楼上的阿姨说,楼下还有两部车和几个人,这么算来,一起得有十来号人了,规模不一般啊。
费话多多,言归正题,我主要阐述了以下观点:
1.首先,我明确我的态度,我不上环!对我来说,上环是非常不适当的方式,首先从心理上无法接受,就象电影里所看到的外星人在人脑内植入芯片一样,残忍!第二,身体上无法接受,上环再怎么不痛苦,也终归是一个小手术吧,做手术,哪可能有不伤身的呢?!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寄画生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已婚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我很自觉的使用避孕套),……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我使用避孕套,已经达到了预防的目的)。……已生愈一个子女的已婚育龄妇女应当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注意是应当,不是必须,是首选,不是必须,我可以不选这个,我可以选其它避孕方式)
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寄画生愈管理办法》第四十条:不按照本办法规定落实有效节育措施、补救措施或者不参加避孕节育情况检查的,处以罚款。(注意有效二字,有谁说避孕套不是有效的避孕节育方法?)
4.任何地方法规都不能超载和凌驾在国家法律之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寄画生愈管理办法》第二条:法津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寄画生愈法》,我们可以理解:1、寄生人员可以指导寄生,但无权强求;2、公民可以选择适宜自己的方式;3、国家提倡选择长效避孕,提倡而已;4、没有任何条文说长效就是上环,有效节育措施就只有上环一种。
6.对于你所说的所谓“使用避孕套男同志会觉得没有快感,所以要女同志去上环”,我说句不恰当的话,这叫“把男人的快乐建立在女人的痛苦之上!”
7.公民有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相比之下,避孕套有效率达95%以上,无任何后遗症,可以预防性病和艾滋;而上环有效率只有90%以上,针对不同个体有不同程度的后遗症(各种炎症、妇科病等),不能预防性病和艾滋。
8.说句不好听的,不上环并不代表我就要生第二胎,上了环也并不代表就绝对生不了第二胎。
9.国家寄生委政策法规司司长 江亦曼 写过一篇《寄画生愈依法行政》的文章,里面提到:“行政部门即不能超载法律规定的法定职权行使管理权,也不能不认真履行法律赋予行政部门的职责。但我们过去确实把很多本来属于公民的权利性条款规定成公民的义务性条款。如选择什么样的避孕方法本来应该是公民的权利,但各地条例往往把它规定为公民的义务,要求公民必须“一孩上环,二孩结扎”。……为了保障行政部门行使行政管理权,法律中应该规定必要的制约措施,但不能超载相关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如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收费都应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
10.居委会给的《XX区综合治理超生问题宣传单》中,有一条:“《管理办法》规定不落实长效措施和补救措施,……处以50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实际上,《管理办法》规定的是“有效”,而宣传单中写的是“长效”,这属于误导群众的宣传,按规定是要受到行政处分的!
11.寄生人员的工作的确难做,这个我非常理解,但作为一名中国公民,我没有触犯任何的法律、政策,我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谈话持续了半个多小时,最后以无言以对而告终,不知领导们回去商讨的结果如何,总之到现在为止,大妈们没再来叫我去上环。但愿我就是XX区寄画生愈大汇战里的那颗“老鼠屎”,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