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爸爸妈妈都去世了的落款怎麼写
父母亡故之后,子女们为彰显先人之功德,儆示后人永存对先人的怀念!往往为一个孝字,故此刻碑以示纪念。究竟碑文怎么撰写呢?大家都来商量。父母活着时称爹娘,死亡之后,按唐太宗钦命国子祭酒孔颖达奉撰注(礼记正义〉上解释是这样子:父丧为考,母丧为妣。既已称考妣,却常见有画蛇添足的现象。把先考、先妣之上再加一个故字。考妣二字便是父母亡故之后的称谓,再加上一个故字其实是多余的了。为什么碑端有的写显字,有的写先字呢。显考显妣、先考先妣,其实两种称呼都是对父母的,为什么有显、先的区别呢,显,显露、突显。就是超群优秀,在大清以前是有定制的!从秀才、举人以上的职衔,和皇封、嘉奖、直到九卿的所有官员都要用显。显要、显贵之意。农、工、商、均用(先)如发现越例,由各地村、甲、里等监管礼仪之(诗礼堂,最下层专司礼仪之职)报批官府,处查论罪。现在就不同了,没有了过去的政令,有好多人生前无职无衔的平民百姓死后也用上了〈显〉字。一
碑额之下正中,上下书写〈先字〉居中,(考某公(讳)某某府)右移,(妣某氏内)左移(君合葬之墓)居中。上述括号内讳字避位择写,字偏小。碑文上款父母生卒年月日。下款子女名字最下奉祀。碑面布置不拥挤,偏移以庄重为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