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独生子女工资收入免税规定
如果是独生子女,只要父母年龄超过 60 岁,就能享受每月2000元的工资免税,非独生子女也可以享受,但要与其他兄弟姐妹平分每月2000元的额度。
以税后工资1万为例:扣除5000(起征点)后,本来剩下的 5000 元都要交税,由于是独生子女,还能减免 2000 元,实际只要缴纳 3000 元的部分个税就行。个税减免需要下载个人所得税 APP ,然后自己申报,操作也很简单,只需要 3 步:
第一步:在首页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第二步:点击“赡养老人”,并选择扣除年度
第三步:填写自己的基本信息,以及被赡养的父母信息,提交即可。
只要按照以上步骤,最后申报时,选择公司为“扣缴义务人”,成功后,当月就可以开始抵扣个税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2. 父母专项扣除费用可以扣除多少
一、正面回答
父母专项扣除费用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二、分析详情
个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并适用新税率表的同时,明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普通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和标准,纳税收入在减除基本费用标准的基础上,再享有教育、医疗、养老等多方面附加扣除,确保扣除后的应纳税收入起点明显高于5000元,进一步减轻税收负担,增加居民实际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三、专项扣除的定义
专项扣除的全称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指的是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继续教育、大病医疗、子女教育、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以及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专项扣除是在计算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五千元起征点和五险一金等,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
3. 个人所得税父母赡养的抵扣标准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一、员工工资扣税标准:
1、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2、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二、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为:
1、子女教育一般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进行定额扣除,父母可选择由其中一人作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各按50%进行扣除。
2、属于继续教育学历的,按每月400元进行定额扣除;如果是职业资格教育的,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3600元进行定额的扣除。
3、在实际发生房屋贷款利息的年度,按每月1000元标准进行定额扣除。
4、住房可按城市的不同,分别可按照1500元、1100元、800元三个标准进行定额扣除。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4. 独生子女父母个税扣除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专项扣除子女的标准5000起征点,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是专项附加扣除指的是,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5000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等六项费用。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5. 独生子女个税扣除标准
独生子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扣除。
根据国家最新的个人所得税政策,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人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根据国家最新的个人所得税政策,赡养老人专项扣除的每月2000元是根据家庭为单位,不论是一位还是两位老人,都是2000元额度。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征税机关与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的独生子女补贴不计入工资薪金所得,不征个人所得税。
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一、独生子女补贴;
二、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三、托儿补助费;
四、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6. 独生子女赡养父母扣税的标准是多少
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均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此外,扣除标准是按照每个纳税人有两位赡养老人测算的。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的支出,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去世,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支出可以扣除。纳税人属于独生子女的,按每月2000元扣除;属于非独生子女的,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其中每人分摊的扣除额度不得超过1000元。
7. 父母赡养抵扣个税标准
分两种情况:
1、独生子女
(1)未婚:未婚的单身人士每年按标准24000元定额扣除,即每月扣除2000元。
(2)已婚:夫妻双方分别扣除,女方赡养自己的父母每年按标准24000元定额扣除,即每月扣除2000元,男方赡养自己的父母每年按标准24000元定额扣除,即每月扣除2000元。
2、非独生子女
非独生子女的纳税人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年个人扣除不允许超过12000元,每月不允许超过1000元。赡养老人抵扣个税总的来说门槛还是比较低的,只要父母任意一人年龄满60岁即可。不过因为纳税人赡养2个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因此,每月定额扣除2000元的金额不会再增加了。
个_赡养老人抵扣依据是什么: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
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
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
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
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
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
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
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
父母。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中赡养老人支出分摊方式如何选择?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支出每个月有2000
元的扣除额度,如果赡养人是独生子女,这么就全部
由独生子女申报。如果不是独生子女,则可以和兄弟
姐妹进行分摊。
目前有三种分摊方式,你们可以商量看如何选择:
1、平均分摊:多个赡养人进行均分,比如2个人
可以每个人分摊1000元,但是每人每月分摊额度不
能超过1000元;
2、约定分摊:根据每个赡养人实际情况约定-
个分摊比例,比如说谁的工资高一点就可以多分摊
点;
3、指定分摊:由被赡养人指定一个人申报,比
如说全部由女儿申报,或者由儿子申报等等。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纳_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
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