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父母不分土地给儿子怎么办
法律分析:父母是没有权利。因为,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不是个人的,需要经过村委会全体的决定才可以的。所以,个人没有权利分土地,必须经过国家的有关机构批准才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② 父母去世土地如何确权 土地如何确权
1、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为农户,农户家庭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户主死亡后,只要其家庭还有1名以上成员存续,该农户仍依法拥有完整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
2、在具体工作中,应根据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有关“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登记”的政策规定,由农户家庭成员共同协商,推举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向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提出变更代表人和家庭人口的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手续。家庭成员内部对推举代表人意见不一致、存在纠纷的,待协商一致后再进行确权登记。
③ 和父母户口分开土地确权怎么能确权到我的名下
法律分析:一、如果你是出生在第一轮土地承包的时候,那个时候农村都是按人头来分配土地的,家里的人越多,分的土地也就越多。这个时候每个家庭成员都被分配有土地的,具体可以查看以前的分户记录,就可以知道自己有多少土地了。这样分户后直接就可以带着属于自己的土地分户了。
二、第一轮土地承包后期出生,没有被实际分配到土地。不过按现在的增人不增加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你还是享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的,未来是可以继承父母的土地的。这个时候可以跟父母协商解决,到底给你多少土地分户,都可以明确下来,到时候两个户口直接走流程办手续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④ 父母去世多年后遗留宅基地怎样确权有什么办法
可以找村里的居委会给自己开证明,一般来说,这层关系能够保留二十年,所以说只要能够找到就能够确权。
⑤ 父母不在了土地给确权吗
父母不在了土地给确权,父母死亡后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只要还在承包期内,就仍然归其子女所有,村集体不会收回。如果父母拥有多名子女,但是去世前没有立下遗嘱,那么土地确权就由其所有子女平等地继承。在继承时子女们可以自己商量选择平均或者不平均地割分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
地随屋走,宅基地上的房屋在老人去世后可以继承给子女,同理,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可以归属到子女。但如果说父母和子女不在一个户口本上,而且子女已经按照一户一宅政策另外分配了其他的宅基地,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分配到的宅基地虽然已经被确权了,但去世后其子女还是没有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资格,但宅基地上的房屋,根据目前国家的继承法是可以由子女继承的。继承的房屋坍塌之后是不能重建的,如果你继承的这个房屋比较老旧,在某一天塌了,也就是说当宅基地上面的房子消失以后,村集体是有权收回这块宅基地的。
土地确权登记流程包括:
1、对土地调绘勘测;
2、张榜公示;
3、登记颁证;
4、归档管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的主要内容是包括: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姓名及基本情况;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名称和编号;
3、承包经营期限和起止日期;
4、发包农村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名称、土地区位、土地面积、土地用途;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动情况;
6、核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机关及日期;
7、其他应当注明的事项。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为农户,农户家庭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户主死亡后,只要其家庭还有1名以上成员存续,该农户仍依法拥有完整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