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父母的房产如何给子女比较好继承赠与那个比较划算
目前来说,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主要有继承、赠与、买卖三种方式。
方案一:继承(税费最少)
继承的方式是税费最少的一种方式,在父母在世时是不能办理的,只有等到父母去世后才能办理房产继承。在继承房产手续的办理过程中,只需要缴纳极少的公正费和继承公证费用,即使在房产证不到5年的情况下出手,也只需要缴纳1%的个人所得税和5.5%的营业税。
方案二:赠与(首次过户缴3%的契税)
父母在世时,把房屋产权赠送给子女,需缴纳缴3%的契税。如果儿女在受赠后不足5年即出售房子,或者子女拥有多套物业,需按转让收入减掉合理费用后征收20%,同时还要缴纳转让收入5.5%的营业税。
方案三:买卖(满两年再转手可少缴税)
(1)契税:首次购房的,90平方米以下按1%缴纳,9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1.5%缴纳。二套房按照3%缴纳。
(2)增值税及附加:满2年普宅免征,满2年非普差额5%,不满2年全额5%(附加税费为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税,税率
(3)个人所得税:满五唯一免征,其余差额20%或者房价1%。
如果父母的房子是留作自己居住或出租,继承和赠与比较合适。但如果你想把房产卖掉,最好选择“卖房子”的方式进行过户!这是最划算的,不然你就得支付高昂的税费。
❷ 父母年纪大了,他们想在有生之年把自己的房产过户给子女,那种方式比较好
答父母年纪大了把自己的房子过户给孑女是对的有生之年过户给你们让你们去法院去代着手续过户一下就行了免给老人病了来不及了老人想法是对的看看过户给谁服养老人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请釆纳谢谢。
❸ 老人在世时如何处理房产最好
一、如果老人留有遗赠抚养协议或者遗嘱的,则按照遗嘱抚养协议或者遗嘱的内容继承。
二、如果既没有遗嘱也没有遗赠抚养协议的,则房子由老人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来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他们都放弃继承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来继承该房产。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老人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且老人的配偶还在世的,需要先将房子属于老人配偶的部分分割出来给其配偶,剩余的部分才可以作为老人的遗产进行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❹ 继承父母房产如何做最划算
继承父母房产如何做最划算
继承父母房产如何做最划算,我们都知道把自己名下的财产过户给别人是需要交税费的,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那么继承父母房产如何做最划算呢?
一、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怎样最划算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的方式有三种:
(一)继承过户:房产所有人去世后才能办理继承过户,继承过户不需要缴纳税费,所以如果符合条件,继承过户是最省钱的一种过户方式;
(二)赠与过户:如果父母健在的时候,父母的房子持有不满五年的房子可以通过赠与过户的方式,可以省个税和增值税,是直系亲属之间常见的过户方式;
(三)买卖过户:如果父母的房子持有超过了五年,可以通过直系亲属买卖过户的方式,父母将房子通过买卖的方式过户给子女,直系亲属买卖过户是直系亲属间常用的过户方式,只需要交契税,还可以按照房产证原房本价格缴纳税费。
二、父母去世后子女继承房产的手续
(一)房产继承需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注:
1、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2、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4、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事程序流程示意:房产交易中心收件窗口领表—收费窗口交费—收件窗口交件—发证窗口领证。
(三)收费标准
1、交易手续费:1元/平方米。
2、登记费:住宅 80元/套。
3、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印花税:5元/本。
(四)领取房产证需携带证件
1、已交费的发票;
2、继承人身份证;
3、收件清单。
注:领取房证时,需产权人到场,若产权人不能到场,需提交委托或公证书。
三、继承父母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继承方式,继承所得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可能因继承方式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结论。
法定继承,就是依据法律规定而发生的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只有以下亲属之间才能发生法定继承,一是配偶、子女、父母,二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根据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而获得被继承人财产的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38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一般来说,继承所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遗嘱确定了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只能作为夫或妻的个人财产
父母的房子怎么给子女最划算?
房产作为我们普通家庭的最大固定资产,是我们很多家庭一代甚至是两代人的心血才换得的。
随着时间的流逝,父母的年龄越来越大,那么这么一份重大的资产怎么处理就成为了我们很多的家庭的一大难题。
作为土生土长的中国人,房产留给自己的子女就成为了大部分的唯一选择。
那么,父母的房产怎么样给子女才是最划算的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想要从父母手中拿到房产的产权的方式无非三种:
继承、赠与和买卖。
这三种方式对应的税种、税率都是不一样的,而且在选择交易方式的时候不仅仅要考虑你拿到这套房子的成本,还必须要考虑你将来把这套房子转手卖出的成本。
一、继承
房产继承又分为两种,一种是法定继承,二是遗嘱继承。
这种方式最大的优势就是:子女继承父母的房产不需要支付营业税、个税和契税,只需要支付继承公证费和工本费。
缺点也比较明显:
1. 房产继承这种方式只适用于父母去世之后才能够办理,因此这种方式对大部份人来说并不适用。
2. 手续繁琐,需要公证、登记等等各种手续。
3. 根据最新民法典,法定继承人范围扩大,侄子、外甥也可以代位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哪怕你是独生子女,房产你也未必能够全部继承。
4. 日后出售继承所得的房产,将要被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房产证年满5年且是唯一住房,可免征个税。
二、赠与
指一方当事人自愿将自己的私有房产无偿给予另一方所拥有,对方当事人也愿意接受的行为。
这种行为一般发生在亲属或朋友之间。除了配偶、子女之外的其他亲人都不能采用继承的'方式,只能选择赠与或者买卖过户。
优点:省事
缺点:要承担税费
税费,百分之三点一的税费
1. 百分之三的契税
2. 赠与方和受赠方分别支付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3. 假如将来要把房产出售需要另外支付百分之二十的税费。
三、父母直接把房产卖给自己的子女。
假如房产是父母在当地的唯一住房,那么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及其附加都不需要缴纳只需要支付契税。
契税的收费标准又与房子的属性和大小有关。
如果这套房产是你的首套房,又是90平方以下,契税最低,只需要征收百分之一。
买卖的方式实际上最简单,后期也最省事,直接参考二手房买卖就可以了。
综合以上三种方式的优缺点:
不考虑后期转手
1. 房子满五唯一的情况下房产卖给子女成本更低。
2. 非满五唯一的得赠与方式成本更低
后期转手出售就非常简单了,因为不管你是哪种方式得到的父母房产,都直接按二手房买卖处理。
当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继承、买卖转让、赠与三种方式也各有利弊,建议根据家庭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的方式。
继承父母的房子要交税吗
需要缴纳印花税,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因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免征增值税,个人所得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也不征契税;继承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房屋继承应按产权转移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法律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第一条 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如何继承父母房子最划算
1、在买卖、赠与、继承三种过户方法之中,继承是最经济快捷的途径,因为我国还没有开征遗产税,办理继承过户只需缴纳公证费,其他税费全免。
由于继承的方式在父母一方去世的情况下才可以实现,所以很多父母都暂时不考虑这种途径。当然,也有父母考虑得很远,打算写下遗嘱把房产留给孩子。
2、相比房产赠与和房产买卖,房产继承的费用是最低的,但流程则比较复杂。房产继承中,最常见的纠纷是由于很多人没有事先立遗嘱,导致房屋的产权分割上存在很多问题。如今,办理房产继承时是否公证,可由市民自由选择,使得老人立遗嘱更重要,当中又数公证遗嘱效力最高。
3、房屋情况不同则过户方式不同:
(1)继承过户最省钱:在买卖、赠与、继承三种过户方法之中,继承是最经济快捷的途径,因为我国还没有开征遗产税,办理继承过户只需缴纳公证费,其他税费全免。
(2)五年以内的房产赠与过户更省钱:根据国家政策,父母把房产赠与子女是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只缴纳占房屋总价2%的公证费和11.5%的契税即可。
(3)五年以上房产买卖过户更省钱:根据国家政策,如房产购买已超过五年,则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只需交纳契税,比赠与过户少缴纳一个公证的费用。《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❺ 父亲已八十岁,名下房产和存款迟迟不作交代,子女如何委婉提出
你着急了吗?别急,是你的谁也拿不起,不是你的争也争不来。
我特别理解楼主,如果不交代后事,真的会特别烦特别烦,别以为你是独生子女就都是你的,那可不一定哦,首先看你妈妈在不在,你爷爷奶奶还在世否,不在的话需要提供死亡证明等一系列资料,在的话父亲遗产是有父母的一部分的,爷爷奶奶去世以后这部分遗产需要跟其他的兄弟姐妹分,那叫一个乱啊,如果爷爷奶奶脑子不清楚就更麻烦了,唉,银行密码不知道接着做公证家里要是没有叔叔大爷之类的还没有证明人,父亲要是再有个二婚的老婆就更热闹了,还要证明二婚没有子女一堆的证明.各位亲好好去公证处打听清楚最好
确实是不好提出,父亲虽然说已八十岁了,但身子骨还很硬朗着呢。如果提了,怕引起不痛快,特别是都不愿意当那个露头青,最怕的是别因此而惹怒父亲,家产到不了自己的手里。其实,父亲的打算也许是认为遗嘱如果写早了,那剩下的日子里的所有收入不就泡汤了吗?然而你老爷子也得照顾一下当子女的心情啊?都已经足八十岁的人了,还没有写遗嘱,名下房产和存款单会不会起纠分啊?现在 社会 上出现的这种情况还少吗?孩子们因为争家产,闹的那叫一个惨兮兮啊。什么兄弟,什么姐妹,都扔得远远的,所有亲情都抛之脑后,更有甚者,把死者放在一边,兄弟姐妹们凑在一起分起了家产,忙得不亦乐乎。脑子里只剩下老人们留下的那点家产。老爷子也是的,何不趁活着时,先把产业分个明白,省的死不暝目,到死后,还不得安息。 哈哈哈,容天下难容之事 ,笑天下可笑之人!一切随缘吧!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心有余殃!
没做过这种事情,木有经验传授于你,抱歉啊。
我们苏州人家,家族传承有这句话:好男儿不指望分家析产的财富立身;好女人不指望嫁妆够用一辈子。
所以,老人家的财产爱给谁、想给谁,是老人家的自由和权力,不怀善意的掂记老人家财产,欲占为己有,会遭天打雷劈滴!
有祖训如此,我们苏州人家的儿女,唯有自己去打拼奋斗,挣得钱财,才能心安理得的享受。
做得了好饭菜,第一份还要端去给家里老人先享用,剩下才归自己和妻儿啖之…
实在抱歉啊,不但没帮上你出谋划策、谋夺家财,反而啰嗦了这么多…
抱歉!抱歉!
老人到了八十岁,就应该把银行卡、存折密码什么的告诉一下家人,还有他名下的房产,最好也要提前给小辈有个交代!
毕竟,倘若哪天他发生意外,这些后遗症如继承公证什么的会相当麻烦!
我家老爷子81岁了,但把每个亲人都当贼似的,处处提防我们,只要我们有这方面的意思,他总会故意把话题岔开。
本来他说好把财产留给侄儿的,哪知前两天又变卦了,他说他可以活到100岁呢,非要等到他99岁卧病不起时,才会考虑遗产分配事宜。让堂哥空欢喜一场!
老婆那边也发飙了:自己八旬父亲居然不把遗产留给唯一女儿,而是要赠予侄儿!
她要求我今后就留在福州,同他侄儿一起照顾好老爷子——我们再不能无辜背负起“不孝”的骂名!
其实,在岳母2005年春节期间去世后,我们就考虑老爷子一人在广东生活寂寞,于是提出让他随我们一起来苏州生活,顺便也可以帮忙照看一下孩子。
但他死活不愿意,还找出一大堆理由。其实,他的想法和我们不一样,他是想尽快找个老伴,但碍于客家人的传统思想,他离开了揭阳,凭着退休后做生意赚的钱,再东凑西凑,于2005年3月在深圳宝安区单价5000多买了套两居室。
年轻人去深圳是创业,老爷子去深圳则是为了找老伴——也许说找女人更贴切。因为从2005年开始,深圳的房价就“嗖嗖嗖”开始疯涨,他的内心也开始膨胀起来。
他觉得找个老伴结婚根本划不来,因为以后房子至少一半属于对方的。于是,他开始热衷于找情人,但深圳毕竟是年轻人的天下,再怎么儍的女人也不会找个年近七旬的老者做情人。
在深圳呆了5年,他依然孑然一身,加上深圳的消费水平太高,于是,2010年他又重新回到了老家揭阳。我们再次向他提出:希望能来苏州和我们一起生活,而他还是断然拒绝!
不管怎样,老爷子的身体一直还是棒棒的,生活均能自理,八十岁的老人,骑自行车比年轻人还快,疫情期间还在小区帮忙值岗呢,这些也是我们颇感到挺欣慰的。
但是,老爷子“花心”依旧,从路边买菜农妇、街道打扫卫生阿姨、乃至隔壁邻居等,稍有机会就会和别人勾搭上。
上个月他又勾搭上了一个60多岁的有夫之妇,并且还把人家带回了家里。哪知道被她老公发现了,找上门来就一番扭打……
老爷子被推倒导致骨折,最后只得住院,这也是他退休20年来第一次住院。本来我和老婆想立马赶过来探望他的,但老爷子在福州的侄儿知道后,连夜驱车把他接回到了福州治疗。
我们还是不放心,于是我本月初就从云南大理飞回福州,陪同堂哥一起照顾老爷子。
前天晚上,老爷子告诉我,以后准备在侄儿家养老送终了,他的财产都将留给侄儿!主要原因他可能受侄儿蛊惑,说我老婆当初是保养的,不是亲生的,客家人风俗是把家产传给有血缘的亲属!
我老婆听后勃然大怒,要求我必须留在福州和堂哥一起照顾老爷子。并对我提出一下几点建议:
1、同老爷子、堂哥一起协商,今后我们两家共同承担起照顾老爷子赡养义务,财产也必须共同分配;
2、尽量做好他们思想工作,给出我们合理的分配方案:深圳房子将来给她,揭阳房子归堂哥,存款先用于老人未来医疗开销和护工费用,有剩余之后平分;
3、老爷子遗产中最值钱的是深圳宝安区中心房,如今市值700万左右,我们必须据理力争,因为05年买房过程中,她偷偷拿出了3万元的私房钱给父亲。
但问题是这套房子是在岳母去世后,老爷子以自己名义全款买的,从法律层面上说,他立遗嘱给谁就给谁,哪怕是个保姆也行。所以,我在福州的首要任务就是——竭力阻止老人把这套房立遗嘱给侄儿;
4、要求我先不要再回大理躺平,拿到遗产后去大阪躺平也随我!
上述四点,说实话让我最动心的是第三条——老爷子深圳这套房子太值钱了!另外,这套房子和揭阳的房子性质还不一样,揭阳房子一半产权是岳母的,取得它还需要经过繁琐的继承手续。
但深圳的房子只要他立遗嘱给谁,法律上就支持判给谁!
老爷子虽然年逾八旬,小事糊涂,大事可精明着呢,想在他有生之年把房子直接过户给他人,那是痴心妄想!因为他担心房子一旦给了别人后,就被扫地出门。
所以,堂哥接下来一定会想方设法忽悠老爷子立遗嘱,把深圳那套房子占为己有。
昨天晚上我熬夜钻研了《新继承法》,了解到其中的最新政策,干脆来个将计就计:瞒着老婆,鼓励老爷子给堂哥立遗嘱,并且建议去公证处去做公证,先让堂哥吃颗定心丸!
堂哥一旦拿到公证遗嘱后,必然会对老爷子另眼相待,不会再尽心赡养,那就该轮到我表现的时候了。
我必须端屎端尿尽心服伺老爷子,去感动老爷子,最后央求老爷子重新立一份遗嘱(视频说一下即可),把深圳房子直接给我,因为按照最新继承法,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老爷子不懂,他只当是安慰敷衍我,因为我还不要求去公证)
这样,之前给堂哥的那份遗嘱无形中就作废了……
而在老婆那边,我还会假装推说:老爷子实在禁不起堂哥的软磨硬泡,已经立遗嘱把深圳房子给了堂哥。
老婆和堂哥相隔千里,加上为现在利益水火不相容,估计老死不相往来,所以这个秘密就不会被拆穿!
最后,这个房子的产权就归我这个外人所占有了![呲牙]
称住气,不要急,该是你地是你地。
我父母房产不值钱,存款更不多,很多人劝他交给儿女打点,直到85岁突然痴呆了也没交代,我姐妹二个轮班照顾,开始都不想管钱,老爸将现金牢牢放身上,随地拿出来数一数,几天以后,钱就越来越少,须付一笔钱时,钱没了,直到看到现金守不住,才开始少量接管,后来发现他天天将放存折的抽屉倒出来找,不得不商量着接管过来,毕竞父母后续花费也不少。我老爸属于一直不交经济的,所以,老人不肯交底,子女只能协助老人生活,他的同辈已不少人和他提过的,我父母的兄弟,妹妹,他的堂表兄弟姐妹都和他说过,子女提更没用。
自秦汉有统计以来,人均寿命常在30~50岁之间。所以才有了"人生七十古来稀"的赞叹。就连锦衣玉食的皇帝, 历史 上活过八十岁的也仅有五位。
当然现在随着生活水平及医疗条件的提高,人均寿命己超过七十七岁。
古时人过六十就有"今晚脱下的鞋明早能否穿上"的担忧,现在活到八十岁的人比比皆是,百岁老人村遍布全国各地。这可能是一些八十岁的老人对自己名下的财产不急于立分配遗嘱的原因。
但现实是活过九十岁的人毕竟是少数,你父亲不想对自已的财产做出分配可能有其苦衷和原因,《墙头记》就是一大教训!
但凡事不可过,过了八十岁,已如瓜熟蒂落,离世可能随时发生。若提前对自己的遗产没有明确的交待,必将引发子女争家产的内讧,个个象个乌眼鸡,是划不来的。人越老越固执,很多当"老家"的多数如此,子孙的劝说没有用,甚至还会起反作用。
个人认为到了八十岁这个年龄,应对自己的后事(包括财产分配)有个明昕的遗嘱,以避免去世后为夺遗产造成子孙反目,是划不来的。
子女为什么要提出来?很急么?生前没有遗嘱,就按继承法来继承,正大光明,台面上的事。八十岁的父亲不做交代是明智的,也是无奈之举。如果做了交代,子女们打起来,吵起来,不得安宁!
看到这个问题,我想起了一个亲戚家的真事儿。
老爷子九十岁寿终正寝,老太太先老爷子十年过世。也就是说老爷子从八十岁时候开始就由几个女儿照顾。
老爷子参加工作比较早,离休待遇比较高,医药费全报,有一定的积蓄。
照顾老爷子以二女儿为主,小女儿因为大龄未婚一直和父亲住在一起,但尚未退休每天早出晚归上班;大女儿年近七十,身体不太好,一周过来看望父亲一两次,三女儿退休后又去了外地打工,基本没怎么参与。
老爷子87岁那年被诊断患了肺癌。患病期间仍以二女儿为主照顾,小女儿最后几个月也请假陪护。老爷子对遗产分配只字不提,只是时常念叨小女儿的名字,说他不在了她怎么办?其实小女儿也年近五十了,只是没结婚显得身单影只。
医生几次下病危通知书了,老爷子的情况也每况愈下。有一天,忽然招集几个女儿女婿说是要开个家庭会议,结果在会议上只说了一句关于遗产方面的话题,就是他和小女儿住的房子,将来归小女儿所有,关于这一点大家没有什么异议。其他财产没有再提,几个女儿女婿面面相觑,但又不便追问,这个事儿只好又放下了。
又过了几个月,老爷子走了。办理后事以小女儿为主,老爷子的工资存折等等全部在她手里,光是丧葬补贴都有十几万,所以费用也是由小女儿这边支付。后事办完之后,大家回归了正常的生活。关于老爷子的遗产及剩余的丧葬费,小女儿也来了个只字不提。
这下几个姐姐就不干了。二女儿说我照顾了父亲这么多年,怎么说也应该有份儿;大女儿却怼她说父亲在世的时候给了她每个月5000的费用;三女儿一心就火了,说早知这么多,就由她来照顾了,因为她在外面打工的工资还不到5000,虽然她没有照顾,但是按照继承法也应该有份儿;二女儿说5000包括了生活费用,去掉生活费后也不多……闹得不可开交。原本和谐的姐妹关系,现在变得针锋相对。
让我们回到题主的问题:父亲已经80岁,名下的存款和房产迟迟不做交代,子女如何委婉提出?
这个问题确实比较棘手。就像上述事例一样,等到老人过世之后,也许会产生不小的麻烦。但是提的不好,会让老人有一种催促他分配遗产的感觉,导致心理上的不适,或者与子女产生矛盾。
那么如何委婉提出呢?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请家族中与老人同辈且关系较好的亲戚出面。以同辈人的身份提及到了这个年龄,有必要对身后事早做安排,或许老人会比较容易接受。
由子女中最年长或是老人最信任的那一位出面。先谈谈别家的老人关于遗产分配的事情,暗示老人可以提前对此事做些安排。
在不便与老人谈及此类话题的时候,兄弟姐妹们可以自行先商量出一个方案,根据平时对老人照顾的多少等等,尽量公平公正。一旦老人去世,也不至于措手不及。
友友们认为这个办法怎么样?
❻ 房屋所有人是父母的,儿女户口在城市,老人百年后房屋该如何处理
房屋所有人是父母的,儿女户口在城市,老人百年后房屋该如何处理?
目前,城市人口在农村拥有房屋的现象非常普遍,因为我国的城镇化发展是在近几十年才突飞猛进的。有些人在农村建有房屋后,又通过进城务工经商,在城里购买房屋,实现了在城里居住,逐步成为城市人口;有些人通过参军、上学、就业等离开农村,或者当时父母已经为其建起房屋,或者后来继承了父母在农村的房屋这种现象非常多。
当然,如果不打算老了以后回农村生活,这栋老宅就对我们失去了价格,完全可以进行变卖,或者有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不过,不到万不得一,晏子以为没必要那样做,毕竟,那是我们的念想,是我们的乡愁,是我们的根本所在。
❼ 父母年岁己高,最近新买了一套房,想给独生子女如何办理最合适
买的时候直接用子女的名字就可以了,找她会签个字。
❽ 2022房产新规:“继承权”变了,父母的老房子将一律“这样处理”
经济在不断发展,人们的收入水平也有一定的提高,但这个增长速度远不及 房价 ,有一些家庭想要买一套房子,需要夫妻二人奋斗多年,大半辈子的积蓄或许只够一套房子的首付。
由此可知,拥有一套房子,也就是拥有了一大笔资产,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如果父母去世,那么子女们都希望能够得到这笔财产,有时还会为了争夺 房产 闹得不可开交,甚至是头破血流,这让人感到十分唏嘘,在金钱的诱惑之下,血浓于水的亲情似乎变得一文不值。
现在这类家庭矛盾比比皆是,很多兄弟姐妹为了争夺房产而翻脸,这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安定。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相关部门出台了房产继承新规,现在继承权变了,在新规之下,父母们留下来的房子,一律这样处理,所以子女们也不用继续争夺了。
为什么房产继承纠纷频繁发生?
在房产继承方面产生纠纷,具有非常多的原因,特别是当一个家庭存在着多个子女,那么一件极不起眼的事情都有可能成为产生纠纷的导火线,如果父母在去世之时,并没有留下任何遗嘱来分配财产,那么这时家庭矛盾就会更加严重。
有的老人在生前拥有很多财产,甚至拥有一套价值高昂的房产,那么很多子女都希望自己能够分得更多,甚至有些人还会想要独占,在这个时候,其他子女肯定不会服气。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老人在去世之前留下了遗嘱,详细说明了财产分配问题,但在分配比例上没有做到均衡,所以又会引发新的矛盾。
那些分得较少财产的子女会觉得不公平,他们认为父母偏心,所以也不愿意承认和尊重这份遗嘱,反而想要平均分配,但那些分得较多财产的子女肯定不会同意,这时候纠纷就产生了。
还有一种纠纷比较少见,但却客观存在,因为在房产继承时,存在一定的继承顺序,有时候就会引发一些矛盾。
比如父母在生前只养育了一个子女,但在去世之后,自己的堂兄弟等也觉得自己拥有继承权,此时就会发生纠纷。但不管是哪种情况引发的纠纷,都是父母不希望看到的,有一些亲人因为争夺财产,甚至最后闹得形同陌路,这让人们感到唏嘘不已。
房产继承新规
在新规当中,允许人们通过两种方式来立遗嘱。在过去,只有本人手写或者录音的遗嘱才能进行公证,在公证之后,遗嘱才会生效,但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存在很多缺陷。
如果要进行更改,就需要再次去公证处办理相关手续,所以现在新增了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两种方式,但必须拥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这种遗嘱才会生效。
其次,如果存在多份遗嘱,那么就要按照最后确立的遗嘱为主,而过去都是以公证遗嘱为准。在新规颁布之后,只有最后一份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应,这充分尊重了立遗嘱人的意愿,并且也保障了财产继承人的权利。
如果合法继承人在多人以上,那么就要平均分配财产,并且继承的范围也有所扩大。很多老人在去世时并没有立下遗嘱,那所有的合法继承人可以平分财产。
并且继承范围再次实现了扩大,在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在的情况下,其中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等,那么可以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财产,这其中包括了兄弟姐妹和祖父母,以至于外祖父母。
除此之外,在新规之下,还增加了遗嘱信托,如果继承人的年龄太小,又或者心智不健全,没有树立理财观念,那么就可以将房产等大型资产设立遗嘱信托,交由第三方机构来进行管理,直到成年或者能够自行打理的时候,再进行归还。
小结正所谓家和万事兴,如果一个家庭产生了巨大矛盾,那么就很难实现兴旺,有一些人就被金钱蒙蔽了双眼,甚至不顾亲情,为了争夺财产不择手段,这种现实情况让很多人感到无奈。现在国家不断完善相关继承法律,在不同情况之下,拥有合法的解决办法了,所以现在如果没有符合相关继承条件,争得头破血流也没有用。但不管怎么说,当人们年龄到达一定岁数之后,尽量提前准备好遗嘱,合理分配财产,以免造成孩子们出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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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父亲已八十岁,名下房产和存款迟迟不作交代,子女该如何委婉提出
为父母财产分配的事闹的不可开交的事比比皆是,大家都要引以为戒,为了父母百年之后大家都清净,为了兄弟姊妹的团结和睦,父母在世时一定要把房产和存款提前交代清楚。在交代财产的分配时,可以多征求子女的意见,哪儿不合适就改哪儿,哪儿意见不统一就商量哪儿,哪个子女需要房啊,哪个子女需要钱啊,哪个子女家庭困难啊,这些因素都要考虑进去,只要合理,公平公正,把财产交代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对每个子女都是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