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父母的房产如何公证给子女
父母的房产如何公证给子女
问题一:父母有房产一套,是婚后共同购买。能专否去公证处公证,
这个好象没有属什么必要
若母亲不幸过世,房子归女儿所有?
如父在,那么父拥有1/2+大家继承的部分,如子女只有一个具体的说父有3/4
问题二:母亲去世后,父亲能否单方面更改原先与母亲签订的公证?
这个要看原因,一般来说是没有权利的
问题补充:
之所以会问,是因为母亲考虑到父亲的再婚问题。担心父亲如果再婚,那么继母也会享有此房的继承权,
这个不会的
除非是父亲赠与
为了女儿的利益,所以才考虑,在有生之年,精神意识还清醒的时候,和父亲一起去公证。
公证也是母亲仅仅能够处分她有权的部分,除父也决定给女儿
但是很想不明白的是这房是父母弄来的吧,
此女老惦记啥啊,有这时间想想怎么有能力赡养老人
『贰』 父母遗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子女继承父母遗产公证需要材料如下:
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的,需要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权公证;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并且放弃继承权的,需要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公证;
2、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缺一不可);(死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如果没有复印件,需先至公证处领取一张介绍信,至所在区卫生防疫站开具死亡证明,也可以由死亡时的医院开具;户口本上如果没有死者的户籍注销记录,需提供户籍地警署户籍注销证明,有则不用开具注销证明)
3、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单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所有继承人需要亲自到场,如果有人放弃继承的,需要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4、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婚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注:申请人应先至公证处领取专用表格,交由死者原单位人事或人事档案部门开具)
5、死者的婚姻证明;(注:指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及生效证明、离婚调解书)、户口本上婚姻状况记载;结婚年代久远或结婚证遗失的,可以不提供结婚证;死者死亡时如果是未婚、丧偶、或离婚的,需提供由户籍地民政局开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6、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证明、股票对帐单等;(请注意不要遗漏,否则需要重新办理;遗产税尚无法律规定,继承权公证办理完毕后,至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时,会另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等,请向该房地交易中心咨询)
7、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申请办理继承公证
『叁』 父母去世房产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以下材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到派出所办理);
(2)被继承房屋的产权证明或者其他凭证;
(3)继承人的相关身份证明。
(4)法定继承人证明。
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肆』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伍』 财产继承公证流程是什么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财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手续有:1、填写公证申请表;2、提交公证需要的相关材料3、进入到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4、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财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与继承的身份关系证明,以及身份证明;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3、遗产所有权证明;4、如果有遗嘱提供遗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