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孝敬父母 > 城镇户口子女如何取得父母宅基地

城镇户口子女如何取得父母宅基地

发布时间:2023-01-07 10:48:21

A. 城市户口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吗

房子下的宅基地归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因此,宅基地的所有权不能发生继承。但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但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另外,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由此可以看出,城镇户籍子女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B. 城镇户口可以继承父母在农村的房屋和宅基地吗

城镇户口子女可以继承宅基地上面的房子,但无权继承宅基地。根据现有国家改策,村宅基地只能在村集体内部流通,你的户口既然已经迁出村集体,那么你已经不属于村集体人员,因此无法再拥有宅基地继承权。

我们先来理清宅基地和房屋的关系:宅基地是集体的土地。

当你是这个村庄的村民时,集体就会在其土地中给你批一定面积的宅基地,供你盖房子使用。这是因为你在这个村庄里生产劳动为其做着贡献,集体才会给你划拨一块宅基地,让你在上面盖房子居住。所以,地皮是宅基地是公家的,房屋是你自己出钱买东西盖的,它是属于你的私有财产是有权利支配的。也就是说宅基地上面的房屋你可以继承,而房屋下面的宅基地符合条件时才有权继承。

写在最后:当你的户口还在这个村庄时,你可以继承宅基地和上面的房屋;如果户口迁出了村庄,你只有继承房屋的权利,却没有继承宅基地的权力。

看完我的回答你应该明白这种情况是什么回事了。

C. 城里的子女如何继承农村的宅基地

法律分析:由于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资格是以户为单位的家庭,而户内人口由于生老病死、婚丧嫁娶等情况,往往处于流变之中。在部分年长家庭成员死亡后,由于该户尚存,宅基地使用权应当由剩余户内成员继续享有,原则上此时并不存在宅基地的继承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 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D. 城镇户口可以在农村拥有宅基地吗

城镇居民不允许在农村拥有宅基地。农村宅基地区别于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允许像商品房一样进行二级市场自由流转。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土地,仅限于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流转,也就是在本村村民间调转。当然,即使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也不等同于完全自由流转,受限于户内人口数对应的宅基地面积总额。
另需要说明的是,依照目前的相关规定,城镇居民可以继承农村住宅的使用权。简单来讲,就是宅基地上建有住宅,城镇居民可以继承该住宅的使用权,但不允许改建、扩建。也就是说,在现有状态下,使用至自然坍塌或被依法征收。
只有两种情况下,城镇居民可以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1、城镇居民如果原来户口在农民且有农房,之后户口迁出农村的,可以通过确认农房间接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奉行的是地随房走的原则。房子是谁的,宅基地使用权就可以随房确认,因为房地本来不能分开,只是在政策上将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分分开,土地管理部门又分为林业、农业、国土等部门分头管理。
在宅基缺乏方面,这种情况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2、城镇居民通过继承农房而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如果父母在农村,子女户口在城镇,那么子女可以通过继承父母的房子而间接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在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上通过继承取得的宅基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 父母去世后农村的宅基地,城镇户口的子女如何才能继承

城镇户口的子女也可以继承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但是也要满足很多条件。首先宅基地是不能够被直接继承的,宅基地是属于村民集体共有。只有子女继承父母的房屋,才能够对宅基地行使使用权。

在中国几千年的文化历史当中,归隐田园4个字是非常具有吸引力的。比如陶渊明以及其他文人雅士,一旦有不如意的时候,总是会第一时间想到归隐田园。而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因为相比于城市的生活而言,农村生活来得更加惬意。不会有太多的压力,更不会有太多的喧嚣。再加上农村环境较好,更加有利于我们的身心健康。

子女也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宅基地,宅基地指的是村民集体共有的地基使用权。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村民集体,也就是说每一个村民都有对宅基地的使用权。村民可以在宅基地上盖房子种田,这都是法律上明文允许的。但是对于城市居民而言,是不能够直接继承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一方面双方要有直接的亲属关系。另一方面,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有着根本性上的不同。为了顾及农村户口居民的利益,因此对城市居民继承农村宅基地的要求是非常苛刻的。

F. 城市户口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吗

不可以的。
但是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根据“地随房走”的基本原则,变相的,暂时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只是对于该继承的房屋,不能重建和翻建。也就是说,只要房屋不倒塌,可以一直拥有这个宅基地,如果房屋不存在了,集体经济组织有权收回宅基地的。

G. 子女继承父母宅基地最新政策

自然资源部在对《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的答复》中,明确“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此答复引起了广泛关注与讨论,部分网友认为现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由城镇户籍子女无条件继承了,从此便可过上城里有房、村里有地的幸福生活了。但是此种理解过于片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并不完全等同于其他财产类型的继承,其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合法继承并办理登记。

一、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的前提是“地上有房”

案例一:王某早年因读书和工作,户口迁出农村并取得了城镇户籍。王某父母为农业户口,并在村里有宅基地一处。王某成家后,便把父母从农村老家接到城里一起生活。十几年过去了,老家宅基地上的房子因建盖久远,再加上长期无人居住、年久失修,均已倒塌灭失。如果王某父母去世,王某可否继承老家的宅基地使用权?

案例二:李某离开农村进城打工并在城镇就业,取得了城镇户籍。李某的父母为农业户口,在村里有宅基地一处。时间一长,李某父母在老家的房子也因建盖久远,存在倒塌隐患。为此,李某父母和李某共同出资,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将老家房屋重新进行了翻扩建。如果李某父母去世,李某可否继承老家的宅基地使用权?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由此可见,根据我国的土地管理制度,农村宅基地是不能被单独继承的。虽然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但是地上的房屋可依据继承法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合法继承。

自然资源部在上述答复中其实亦明确说明:“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因此,在上面提到的两个案例中,王某因老家宅基地上的房屋均已灭失,故其不能单独就宅基地予以继承。而李某老家的宅基地上仍有房屋,故其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该房屋的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

二、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不适用遗赠

案例一:王老伯为某村村民,在村里有宅基地一处,地上有北房三间。王老伯有一好友李某(城镇户籍),常到村里看望王老伯,并对王老伯在乡间的田园生活表示十分向往。多年后,王老伯订立遗嘱,将其在村里的宅院和北房三间在其去世后赠与给李某。那么,李某可否依据遗赠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此条规定了遗赠制度。简单说,遗赠就是被继承人采用订立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合法财产于死后赠送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所谓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指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所列的继承人,即“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上面我们了解到,城镇户籍子女可以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那么城镇户籍的非亲缘关系人,是否能依据遗赠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呢?答案是否定的。

虽然宅基地上房屋可以进行继承,但这只是对基于亲缘关系的宅基地上房屋流转的特殊认可,并不意味着在没有亲缘身份关系的人之间可以通过遗赠形式合法取得宅基地上房屋。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强烈的人身依附性,其设定是为了给农民基本的生活资料和生活保障,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的。因此,为了避免农村房地资源的流失,不具有本村集体组织成员身份的非亲缘关系人,不得通过遗赠的方式取得农村房屋的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

三、多子女中,部分子女仍与父母为同一农户家庭,且未另行分得新宅基地,城镇户籍子女不得主张继承宅基地使用权

案例二:王老伯有两个儿子,王大力和王小强。王大力早年进城工作取得了城镇户籍。王小强一直在家务农,系农业户口,并与王老伯夫妇共为一户,且长期共同居住生活,未在村里分得新宅基地。王老伯去世后,王大力能否继承老家的宅基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该规定即我们常说的“一户一宅”。由于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资格是以户为单位的家庭,而户内人口由于生老病死、婚丧嫁娶等情况,往往处于流变之中。在部分年长家庭成员死亡后,由于该户尚存,宅基地使用权应当由剩余户内成员继续享有,原则上此时并不存在宅基地的继承问题。

因此,在上述案例中,王小强是农业户籍,与父母共同居住在该宅院,且未另分得新的宅基地,故其作为该院落宅基地剩余的户内成员,有权继续享有该宅基地的使用权,此时宅基地使用权并不发生继承的问题。对于地上房屋的继承,由于房地一体原则,在宅基地使用权继续由户内成员享有的情况下,其他城镇户籍继承人只能就地上房屋的折算价值主张继承。故王大力可对王老伯遗留的房屋折算价值予以继承。

H. 子女是城镇户口的话,可以继承父母农村的宅基地吗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如果你想在农村盖房子,那你一定要有宅基地,没有宅基地是盖不成房子的。那子女是城镇户口的话,可以继承父母的农村宅基地吗?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

总结

在办理手续的过程中,如果你感觉有一些费用需要缴纳,那么你也可以缴纳一下。毕竟办理也是需要人的,如果没有费用的话,也是没有人给你办理的。

阅读全文

与城镇户口子女如何取得父母宅基地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早饭后多久体检 浏览:624
重阳节小报英语 浏览:135
纽约地铁英雄50岁 浏览:655
父母拌嘴时如何协调 浏览:905
女生问我你怎么看待女方父母 浏览:169
山西补发养老金 浏览:969
干一辈子的科员退休工资 浏览:553
浙江养老保险在哪查询 浏览:443
城市人均基础养老金多少 浏览:493
河北省人社厅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金通知 浏览:583
老年人左身子麻木 浏览:454
辉县老人补助多少钱 浏览:216
北海公园老年人门票 浏览:914
矮寨大桥70岁以上 浏览:744
养生师证书怎么考 浏览:455
体检套餐260元都有什么 浏览:658
小班社会孝敬父母教案 浏览:803
父母打孩子有哪些坏处 浏览:620
养老保险增发是什么意思 浏览:342
攸县城乡养老保险 浏览: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