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子女投靠父母入户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子女投靠父母入户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和《 居民身份证 》; 3、提供《 出生医学证明 》或双方关系证明。
㈡ 东莞户口迁入条件及流程
法律分析:迁入条件:随父母,投亲,或购房等可以迁入。
办理流程:1.在东莞办理准迁证;2.带准迁证到小孩户口所在也办理户口迁移;3.带户口迁移到东莞办理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㈢ 成年子女要如何才能投靠父母落户
1、审批条件
成年子女照顾父(母)亲,以父(母)亲有自己的产权房屋(包括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和身边无子女以及共同生活为条件,允许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户。
2、申请人持父母、子女《户口簿》、父母《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生育服务证》,属独生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证》,到人口管理科户口受理窗口申领申请表,填妥后,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成年子女照顾父母入户的提供以下材料: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房产证》或单位《房产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证明,或房管局发出的非临时租住的《房屋使用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申请人的《出生医学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县级以上公证机关签发的《亲属关系公证书》(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权威原始凭据(持原件的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
迁入地派出所或父母、子女工作单位出具的父(母)身边无子女情况证明,或有效的权威凭证(持原件的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18周岁以上的未婚人员提供迁出地民政部门或镇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市外迁入的提交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市外迁入的49周岁以下已婚育龄人员提交手续完备的《迁入佛山市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3、申请人到前台办理受理手续后,人口管理科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获批准的签发《准迁证》,每证收取工本费4元。申请人持《准迁证》第二联回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持《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本市户口簿到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户口办理窗口办理入户。
未成年子女跟随父母亲落户是不需要任何条件的,而成年子女进行落户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成年子女跟随父母亲进行落户手续的办理,一般需要携带父母亲的户口簿、子女的出生证明等材料,到户籍登记部门进行申请。
㈣ 孩子投靠父母迁户口需要带什么
法律分析:申请人持父母、子女《户口簿》、父母《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生育服务证》,属独生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证》,到人口管理科户口受理窗口申领申请表,填妥后,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房产证》或单位《房产证》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证明,或房管局发出的非临时租住的《房屋使用证》。3.申请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县级以上公证机关签发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权威原始凭据,或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4.迁入地派出所或父母、子女工作单位出具的父(母)身边无子女情况证明,或有效的权威凭证。5.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6.18周岁以上的未婚人员提供迁出地民政部门或镇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㈤ 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条件
我国的户口登记条例规定,一般情况下,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的条件是:1、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不受任何条件限制;2、成年子女照顾父母的,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父母有自己的产权房屋身边无子女;(2)共同生活为条件。该产权房包含: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满足其中一个条件才允许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㈥ 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条件
一、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政策规定是怎样的?
(一)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的政策规定
已婚子女投靠父母迁户口,在法律上面没有准确的文件规定,主要都是根据当地户籍部门文件为准的。
户籍改革以后,各地对于已婚子女投靠父母迁户口的要求以及条件不同,当地是否可以在未离婚情况下投靠父母迁户口需要到父母户口所在地进行咨询并按照当地要求申请的。
(二)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的的普遍做法
1、成年子女照顾父(母)亲,以父(母)亲有自己的产权房屋(包括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和身边无子女以及共同生活为条件,允许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户。
2、申请人持父母、子女《户口簿》、父母《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生育服务证》,属独生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证》,到人口管理科户口受理窗口申领申请表,填妥后,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3、申请人到前台办理受理手续后,人口管理科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获批准的签发《准迁证》,每证收取工本费4元。申请人持《准迁证》第二联回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持《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本市户口簿到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户口办理窗口办理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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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需要满足的条件
(一)所需条件:
被投靠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经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
(二)落户地点:
投靠人可以在被投靠人户口登记地的合法稳定住所落户,也可以在被投靠人其他合法稳定住所落户,不受被投靠人户口登记地限制。
(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投靠双方居民户口簿;
(2)被投靠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
(3)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
(4)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除婚姻关系以外的投靠人与被投靠人关系通过有关信息系统可以查明的以及在有效居民户口簿中已注明的不需要提供关系证明。
公民在与配偶离婚后,可能会想户口以挂靠的方式将户口迁回原籍,需要注意的是,采取此种方式迁移户口,那么是需要获得被挂靠一方同意的,同意后,就可以带着投靠双方居民户口簿、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等材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了。
㈦ 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入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
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职干部、职工的,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相关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1.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不受任何条件限制;(注:如属政策外生育的,以父母亲接受政策外生育处理已满5年为前提)。
2.成年子女照顾父(母)亲,以父(母)亲有自己的产权房屋(包括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和身边无子女以及共同生活为条件,允许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