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申请人至其户籍地社区工作站领取《申请表》如实填写。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表》原件至男女双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村、居委会)初审并加具意见:男女双方户籍为本市同一地址的,由该地址所属社区工作站初审并加具意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Ⅱ 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理
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领取《独身子女证》,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2、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所在地居民委员会)领取《独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3、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至本机关审核。
4、对于材料齐全的申请,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
5、区计划生育委员会接到本机关审核申请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二、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条件有哪些?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三、办理了独生子女证还能生二胎吗?
领了独生子女证的家庭还可以再生第二个孩子,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办理登记,符合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的,仍需要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详细规定如下:
(1)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
(2)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
(3)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此前享受的不退还。
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家庭肯定要看一下自己和国家规定的独生子女证的领取的条件是否吻合,如果全部都符合的话,那么需要带好户口本和结婚证到居委会领取独生子女审批表,最后独生子女证是在计生机构给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的,其他细节性的规定可以详细问询计生机构的工作人员。
Ⅲ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怎么办理
1、先由独生子女父母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式三份,并附申请人的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和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及大一寸父母和独生子女合影相片四张。
2、按办理权限进行审核,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由父亲或母亲一方单位予以办理《光荣证》。
3、《申请表》由加具意见的村(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街(镇)计生办或厅级单位各留一份存档。
4、独生子女父母工作单位调动时,应在调令上注明已领此证。
5、《光荣证》如有遗失,经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报告,并登报声明后,可按办理程序予以补办。
办理权限:
1、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在厅、局单位办理。
2、区(县级市)属单位职工在区(县级市)局级单位办理。
3、外资、私营、民营企业职工,个体经营户、无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在户籍所在街(镇)计生办办理。
Ⅳ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怎么办理
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是当事人持双方身份证或户口本、结婚证等材料到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办理。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Ⅳ 独生子女证办理条件
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条件有:符合计划生育的夫妻双方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生育了一个子女以后不再生育的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独生子女证制度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国家对承诺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书面认可文件。根据相关的规定,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条件具体有: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Ⅵ 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理
独生子女证的办理即如果你的孩子是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期间生育的,本人在今后不愿意再生育二胎的,可以持孩子的出生证明,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按照流程办理独生子女证。
《独生子女证》是发给独生子女父母的证,而不是发给独生子女本人的。领取《独生子女证》必须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若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不予发证。若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
领取独生子女证需经法律规定的程序,各个地区对独生子女证的办理条件和程序有不同的规定,以上海为例,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按下列流程办理:
1、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
2、审核:办理机构审核申请材料;
3、告知:申请材料如需补正,发出《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手续所需材料告知书》,符合不予受理情形则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4、受理:材料符合要求,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受理通知书》
5、办理:街镇审核,符合条件当场办理,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领取独生子女证,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在上海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依法登记结婚;
2、本市户籍;
3、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依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收养一个子女;
4、自愿不再生育或者收养;
5、其子女未满十六周岁。
注:丧偶或者离婚的公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法生育或者收养一个子女,符合规定条件的,也可以在本市申请领取光荣证。
在上海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如下材料:
1、《上海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
(1)本表上的声明由申请人填写并签名,内容真实,字迹清晰
(2)申请书上需加盖镇(街道)和区公章
2、户籍证明
(1)真实并在有效期内
(2)可调取电子证照的,免交该材料
3、身份证明
真实并在有效期内,可调取电子证照的,免交该材料
4、子女户籍证明
(1)真实并在有效期内
(2)可调取电子证照的,免交该材料
5、婚姻状况证明
(1)法律认可的有效证件
(2).可调取电子证照的,免交该材料
6、 照片,本人一寸近期免冠照
7、子女的出生证明或者收养证明
(1)法律认可的有效证件
(2)《出生医学证明》可调取证照的,免交该材料
8、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如委托他人办理)
真实并在有效期内,委托书字迹清晰,委托他人办理人员提供
Ⅶ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怎么办理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要先到女方所在单位或居委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填写完毕后提交到当地街道办审核,再往上一级的计生委申请审批,在审批通过后就可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如果需要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在地乡级计划生育服务窗口办理。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独生子女证》。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补办需求:
通过手机APP客户端或网上办事大厅申请的,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短信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可以从网上办事大厅自助打印《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也可到户籍所在地乡级计划生育服务窗口领取制式的《光荣证》。通过窗口办理的,材料齐全即时办结,现场发放《光荣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Ⅷ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怎么办理
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怎么办理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村委会计生部门提出申请;
(2)提交材料,村委会计生专干调查核实, 填写《独生子女领证申报表》,审理合格后,村委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报镇、街计生部门审核;
(3)镇、街计生部门把符合条件的,审核无误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带模郑所有材料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计生指导股审批;
(4)审核通过后30日内镇、街计生部门工作人员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计生指导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5)审核不合格不予审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禅孙生育法》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贺码链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Ⅸ 独生子女光荣证怎么办理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
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Ⅹ 独生子女光荣证怎么办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申领条件:
一、双方或女方具有本省户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丧偶或者离婚的,可以由一方(女或男)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申请人婚姻生育状况证明;
(三)夫妻近期免冠二_合影照片三张(丧偶或者离婚的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二_照片二张)。
二、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在收到当事人申请后,应当对其情况和资料进行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分别作出下列处理:
(一)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告知理由;
(三)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对有举报或者事实不清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完毕,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五)对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应当告知其受理机关。
三、是否收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发证机关免费发放、统一编号。
(政策依据:豫人口[2011]80号《河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