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自主择业后,随调随迁家属怎么办
下面是自主择业军官的安置规定,对家属的安置会有参考作用的。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地点的规定 :
依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十六、十八、十九、二十条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其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的,可以到任何一方的原籍或者入伍地安置,也可以到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一方所在地安置;一方转业,留队一方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转业一方可以到留队一方所在地安置。
② 转业应该安置在哪里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转业军人的安置地有以下几种选择。
1.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2.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1)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
(2)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
(3)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
(4)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
3.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
4.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1)自主择业的;
(2)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
(3)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4)因战因公致残的。
5.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的,可以到任何一方的原籍或者入伍地安置,也可以到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一方所在地安置;一方转业,留队一方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转业一方可以到留队一方所在地安置。
6.因国家重点工作、重点建设项目、新建扩建单位以及其他工作需要的军队转业干部,经接收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符合安置地吸引人才特殊政策规定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该地区安置。
你丈夫今年转业,按照规定你需要在沪居住满三年,也就是说你要在零五年取得上海户口,你丈夫就可以安置进沪了。根据你说的,你零四年取得了上海户口,按理说应该是可以的,问题就出在这个集体户口上。集体户口有很多种,有的是学校学生的集体户口,这个是不承认的,如果是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也不承认的!现在普遍承认的是学校老师的集体户口,企业的集体户口也是承认的。但是有些地方还有规定,说没有根据这个集体户口开具的身份证也是不承认的。所以我也不知道你的具体情况。仅能给你回答到这里。
③ 父母在老家,我却在外地,一年回不去一两次,我该怎么办
父母在,不远游!
我们虽然无法做到父母在,不远游,但家中的老父母却永远是我们的牵挂,这是中华五千年传承的孝道,也是做子女的一份心。毕竟父母不仅给了我们生命,还给了我们无穷无尽的爱。
毕淑敏说:“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父母去,人生只剩归途。”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知道,父母永远是我们最大的牵挂。离家是我们最不得已的事情,因为故乡安置不了我们的肉身。但是只要父母在,家永远是我们最大的牵挂。
可是实际情况却是很多打工人都是背井离乡,一年也回不去一两次。这是许多游子心中的痛,也是无奈。
那么该怎么解决这个难题呢?我提供下面三种方法,大家量力而行就好了,别勉强!
1、如果条件允许,干脆回家侍奉双亲。
当然,如果父母的身体不好的话,你就要慎重考虑了,具体做法,你还是要根据自身的情况来定。
④ 退役军转干部安置地点有哪些方式可以选择
⑤ 50分请教: 转业户口落在哪里父母搬迁至外地 我已离婚~
我觉得可以。
不过工作还是要做的,在部队这么多年,情况应该也很清楚了。
第三章 安置地点
第十六条 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第十七条 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一)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
(二)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
(三)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
(四)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
第十八条 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
第十九条 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一)自主择业的;
(二)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
(三)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四)因战因公致残的。
第二十条 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的,可以到任何一方的原籍或者入伍地安置,也可以到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一方所在地安置;一方转业,留队一方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转业一方可以到留队一方所在地安置。
第二十一条 因国家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新建扩建单位以及其他工作需要的军队转业干部,经接收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
符合安置地吸引人才特殊政策规定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该地区安置。
⑥ 工作在外省,父母在老家,怎么办
当初选择出去工作就要想到这个问题
不过也不是什么大事,有钱买房接父母过来
毕竟以后自己也是要独立生活的,记得常回家看
⑦ 军人服役期间,父母户籍变更,军人转业户口如何安置
干部转业的规定: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士官转业的规定:作复员和转业安置的士官退出现役后,原则上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安置。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二) 现役期间,家庭常住户口所在地变动的。
⑧ 转业安置地选择
法律分析:军队干部确定转业后,可以在本人原籍、入伍地或配偶、父母、配偶父母以及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等选择范围内安置。
法律依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 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第十七条 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 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一)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
(二)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
(三)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
(四)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
⑨ 退役转业安置父母双方户口所在地不在同一地方
退役转业军人安置地,对于其父母双方户口所在地不在同一地方(父母有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有变更)安置的时候可以只随父母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这是依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2001年01月19日实施)网页链接规定执行的。
事实上在我们军人得到上级转业意向谈话时,上级领导就会听取被谈话者(准转业军人)的安置意见(含安置地点)的,在不违背法规的前提下,上级就会依据被谈话者(准转业军人)的安置意见,编制当年本部队的转业计划,当转业计划被批准后,按照转业军人的意愿到父母一方所在地安置的。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十八条 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