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父母离异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定
父母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判决具体为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贰』 父母离异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定
因具体情况具体而定一、关于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1、一般随母方生活。2、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3、父母双方协议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可随父方生活。二、关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一)父母双方争夺抚养权的1、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2、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3、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二)父母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在离婚诉讼期间,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叁』 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
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
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离婚,在这个社会上已经是非常常见的了。夫妻离婚,最受伤的是孩子,孩子可能会遭遇到同学的白眼和非议,那么下面就让我带大家看看离婚之后孩子抚养权问题该怎么解决。
离婚纠纷中除开离异和资产难题,最关键的就数离异孩子的抚养权难题了,小孩是爸爸妈妈的心肝宝贝,如果离婚后彼此都想要宝宝跟随自身,离异孩子抚养权应当如何判断呢?
一、离异孩子的抚养权难题
依据最高法院下发《有关人民检察院案件审理离婚纠纷解决子女抚养难题的多个具体意见》的通告的服务宗旨,在案件审理离婚纠纷中有关子女抚养权的难题时,必须遵循好多个标准,即理应从有益于子女身体健康,确保子女的合法权利来看,融合爸爸妈妈彼此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标准等详细情况妥善解决子女抚养权难题,并做出实际要求。(情感问题资询能加老师手机/信:)
1、对于两岁下列的子女
依据该《通告》第1条的要求:“两岁下列的子女,一般随母方衣食住行。母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使父方衣食住行。”
(1)身患治不好的传染性疾病或别的比较严重病症,子女不适合两者之间相互衣食住行的;
(2)有抚养标准不绝抚养责任,而父方规定子女随其衣食住行的;
(3)因别的缘故,子女确没法随母方衣食住行的。
所述要求,关键充分考虑小孩在哺乳期间,及其别的麻烦由男女双方照料的状况,应当由女性抚养,更有利于小孩的快乐成长,可是有上述所说情况之一的,男女双方还可以认为孩子抚养权。或许夫妇彼此还可以商议两岁下列的子女随父方一起衣食住行,如对子女的成才无不好危害的,能够准予。
2、对于两岁左右的子女
依据《通告》第3条的要求:“对两岁左右未满十八岁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规定随其衣食住行,一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予优先选择考虑到:”
(1)一方已做绝育或因别的缘故缺失精子质量的;
(2)子女随一方衣食住行时间较长,更改衣食住行自然环境对子女快乐成长显著不好的;
(3)无别的子女,而另一方有别的子女的'
(4)子女随其衣食住行,对子女成才有益,而另一方身患治不好的传染性疾病或别的比较严重病症,或是有别的不利子女身体健康的情况,不适合与子女相互衣食住行的。
小结起来关键有这几类状况,一方不可以怀孩子;和一方衣食住行长时间的;一方没有别的子女的;另一方患比较严重产得病或别的病症的。
尽管小孩在两岁左右的,可是彼此的抚养能力和标准势均力敌,彼此均规定子女两者之间相互衣食住行,这时,假如子女与爷爷奶奶或是外祖父母衣食住行长时间,并且爷爷奶奶或外祖父母想要抚养且有能力的,可做为子女随父或母衣食住行的优先选择标准予以考虑。未满十八岁子女十一周岁左右的,还应考虑到该子女的建议。
二、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
哺乳期间内的子女,以随喂奶的妈妈抚养为标准。
1、 两岁下列的子女,一般随母方衣食住行。
2、爸爸妈妈彼此协议书两岁下列子女随父方衣食住行,并对子女快乐成长无不好危害的,可予准予。
3、对两岁左右未满十八岁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规定随其衣食住行,一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予优先选择考虑到。
(1)已做绝育或因别的缘故缺失精子质量的;
(2)子女随其衣食住行时间较长,更改衣食住行自然环境对子女快乐成长显著不好的;
(3)无别的子女,而另一方有别的子女的;
(4)子女随其衣食住行,对子女成才有益,而另一方身患治不好的传染性疾病或别的比较严重病症,或是有别的不利子女身体健康的情况,不适合与子女相互衣食住行的。
一、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如何确定
夫妻双方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谁?依据《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和长期的司法实践,其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
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
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
二、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如何判决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1.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1.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3.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3.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三、离婚后孩子抚养权能否变更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加/信,一对一免费分析情感问题
『肆』 父母离异抚养权判定
法律分析:抚养权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判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伍』 离婚抚养权的判定标准(法律关于离婚抚养权怎么判定)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对子女抚养权的判断应以对子女成长的有利程度为依据。
两岁以下的儿童
这个年龄的孩子一般都没有断奶,还在吃奶,所以非常需要妈妈,因为母乳在这个时候对孩子的成长和免疫力有很大的帮助。
因此,对于这个年龄的孩子,在正常情况下,法院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母亲。
当然,没有绝对的东西。如果母亲属于以下情况,孩子的监护权将判给父亲:
(1)如果母亲患有顽固且难以治疗的疾病,或者患有其他非常严重的疾病,孩子不能和她一起生活,孩子的抚养权将判给父亲。
母亲没有责任感,但在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后,没有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如果她不能很好地照顾孩子,法院将重新考虑孩子的监护权,并将其判给她的父亲。
如果母亲有一些非常不好的习惯,比如不良的赌博、吸毒、私通等,不能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孩子的抚养权会判给父亲。
(4)当然,如果离婚后离婚双方能够就孩子的抚养权达成一致,也可以在不影响孩子健康成长的情况下,将抚养权判给父亲。
(二)两岁以上,但未成年的儿童
这个年龄段孩子的抚养权划分不会优先考虑母亲,而是根据各自的条件和家庭情况来判断孩子的抚养权。
当然,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将优先授予儿童监护权:
(1)如果一方因绝育或生殖器官受伤而无法生育,孩子的监护权将优先于他。
(2)离婚前夫妻长期分居,如果孩子长期与其中一方共同生活,将孩子判给长期与他共同生活的一方,避免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给孩子带来不好的影响。
(3)虽然离婚双方均有生育能力,但其中一方尚未生育,而另一方有子女,或因新结婚有继子女,那么子女抚养权一般会优先给予无子女一方。
(4)离婚当事人中,一方很快重组家庭,获得了新的婚姻,而另一方一直找不到另一半,所以如果再婚,孩子的抚养权将优先给再婚困难的一方。
离异夫妻家庭情况相似,但如果父母中有一方身体比较硬朗,能帮忙照顾孩子,那么优先考虑这一方。
『陆』 父母离异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定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1、根据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2、“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尽可能争取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解决。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对上述几种抚养方式的解决,法院都是可以准许的。
3、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但应注意以下问题: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予准许。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对单方负担全部抚育费的请求,不予准许。
子女抚养归属的变更。父母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另外,对于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