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父母去世后农村土地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政策为坚持“房地一体”原则、翻建房屋要申请及宅基地转让受限制。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子因为长期没有人居住,而导致不能再居住的状态,也就是倒塌了。这种房子的宅基地是不能被单独继承的,必须是房子还可以居住,这种才能够继承。即使城镇户口的子女有宅基地继承权,依照现有的相关规定,翻建农房必须要提出申请。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❷ 父母在农村有地,父母去世了,这些地我可以继承吗
可以继承。因为,我国对农村土地承包,执行长期稳定不变的政策。如果你父母在农村有土地,而你们作为子女的因考上学校或者是其他的原因到外地工作了,户口也转出去了,是居民户口,家里父母又去世了,在原来的行政村下属的村民组没有本户农村户籍的人了,你也不用担心,因为土地可以继承(我国调整土地政策是另外一回事,或者是农村集体土地按我国政策要进行调整也是另外一回事)。当然,你的土地不可以荒芜,你要保持土地是耕种着的,千万不要抛荒。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❸ 父母不在了农村耕地怎么继承
农村的土地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律规定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❹ 父母在农村有地,父母去世后这些土地该处理
最先最重要的一点,土地证要储存好,与此同时管理方法土地边境线,土地不必闲置不用和荒凉,不可以让他人借机侵吞。
伴随着农村土地承包期延包三十年的新政颁布,农村的土地管理方法本着大平稳,小调节的方式开展调节整体规划,在一般情悦下不可以随意将农户承包土地随意收回。
❺ 父母去世土地怎么继承
看具体情况定。如果该土地是承包地,继承人需要到农业部门办理承包经营权的变更手续。如果土地是建设用地,则需要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如果土地超过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时间范围,那么子女不能够继承土地,此时土地归为集体所有,子女只能够重新申请分配土地。《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❻ 父母去世后农村土地怎么处理
父母去世后农村土地根据情况处理,具体如下:
1、如果是户中的个别成员出现死亡,其土地确权是不受影响的,原来的土地归户中其他成员享有;
2、如果是该户成员都已经死亡,也就是在承包合同中讲到的“整户消亡”的情况,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土地确权政策,其土地由村里的发包方收回,确权给村集体;
3、农村父母去世后,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由子女依法继承,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在本村内。在房屋存续期限内,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至房屋消灭时止。原是农村居民,子女参加工作已为城镇人口,在农村的父母去世后其宅基地使用权应当交还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房屋还存在的,其房屋是个人的私有财产,宅基地允许房屋继承人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五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❼ 农村承包地老人过世后怎么继承
法律分析:老人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土地,无论老人和子女是不是分户,土地确权应该归其儿女所有,子女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可以继承其土地。
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父母去世后,子女只要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可继续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否则不可以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二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