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个人所得税的赡养老人是怎么规定的
个人所得税的赡养老人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纳税人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② 个人所得税父母赡养的抵扣标准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父母赡养的抵扣标准如下: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五条
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的身份、金融账户信息。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③ 赡养老人和子女教育扣除标准
赡养老人的专项扣除标准:赡养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赡养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具体如下: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一、赡养老人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如果存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赡养老人项目未抵扣的情况,可以在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时新增抵扣,从而可以扣除,减少应纳税额。被赡养人属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赡养老人项目的信息之一,指的是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个税返还即个税手续费返还,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是指企业代扣代缴员工个税时可以相应地从税务机关按2%比例取得返还的手续费。
二、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扣除是什么意思
1、专项附加扣除指的是,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5000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等六项费用。
2、专项扣除费用是这次个税改革很重要的一部分,减轻了个人税负,有利于个税更好反映不同家庭的负担情况,更好发挥调节收入分配功能。
3、专项附加扣除项的设立,实际上是在“基本减除费用标准5000元/月?五险一金免税额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的基础上,再给居民个人增加了免税额。也就是说月收入扣除社保,再扣除这些专项扣除费用,之后剩余金额再纳税。
4、专项扣除的费用主要有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费用等。
5、专项附加扣除总共六个项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第一,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
扣税对象: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和学前教育的纳税人(释:学前教育指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的教育,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小学和初中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能扣多少: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要么选择父母分别扣50%,要么选择父母一方扣100%。
第二,继续教育:每月400元
扣税对象: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纳税人能扣多少:学历继续教育每月400元(同一学历/学位扣除期限不超过48个月),可选择本人扣除或其父母扣除;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资格取得证书当年,扣除3600元。
第三,大病医疗:每年限额8万元
扣税对象: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纳税人。能扣多少:每年限额8万元,可由本人或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医药费由父母一方扣除。
第四,住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
扣税对象:支付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的纳税人能扣多少: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不超过240个月(在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
第五,住房租金:每月800-500元
扣税对象:在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发生租房租金支出的纳税人能扣多少: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800元。
第六,赡养老人:每月2000元
纳税对象: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纳税人。能扣多少: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扣除额度,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
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在年末总结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填写子女或配偶的大病、子女的教育、老人的赡养,都可以减免或退还个人所得税,符合我国的税务征收法律规定。税务机关对缴纳个人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定,确保公民的税务权益。
三、子女不赡养老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指成年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扶助是指成年子女在精神上和生活上对父母的关心、帮助和照顾。赡养扶助的义务主体,一般是成年子女。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是法律规定的子女必须要履行的法定义务,也是每一个成年人对家庭和社会应尽的责任。
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人。这种义务是无期限的,只要父母需要赡养扶助,子女就应继续履行这一义务。并且不能以放弃继承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六条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④ 赡养老人退税能退多少
赡养老人退税能退多少要情况,其中分为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两种情: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可以分摊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如平均分摊、约定分摊等情况,分摊方式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此外,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相关资料显示如果存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赡养老人项目未抵扣的情况,可以在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时新增抵扣,从而可以扣除,减少应纳税额。被赡养人属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赡养老人项目的信息之一,指的是年满 60 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 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个税返还即个税手续费返还,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是指企业代扣代缴员工个税时可以相应地从税务机关按2%比例取得返还的手续费。根据公式: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计算结果大于0,税务局会给我们退税,计算结果小于0。我们需要补税给税务局。综合所得收入额=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⑤ 赡养父母可以抵扣多少个税
2022个税改新政策如何赡养老人
赡养父母抵扣个税的全额为2000元。其中:
1.独生子女独享2000元额度。
2.非独生子女共享2000元额度,每人额度由家庭协商分配,但每个子女不超过1000元。
这里独生子女就有优势了,非独生子女最多1000,而独生子女2000,有一定优势。不过这里有个问题,比如非独生子女中比如两兄弟,其中一人因病致残,或者已经离世,事实上赡养义务只能一方承担,是否能够按独生子女标准享受2000元额度?这一点专家表示政策有一定的灵活性,特殊情况可以向税务局反应,税务局会向上级汇报做出决定。
3.子女间分配额度需要提供所有人签字的协议作为依据。
这一点税务局专家都表示其不能理解,需要书面协议。不过专家表示税务检查是抽检,可以抽中了再补充就行。但是一家人要先商量好,不要出现兄弟几个申报金额超过2000的情况,这样被查到可能影响个人征信。
二、赡养父母抵扣个税的时间
从父母一方年满60周岁的当月开始至纳税人赡养义务终结当年为止。
⑥ 2022个税赡养老人修改分摊方式后可以退2020年的税么
不可以。
分摊方式应当签订书面协议。书面协议应当在当年以前签订。录入分摊方式应当在次年汇算清缴之前。
所以,想退2020年的税,应当在2021年6月底之前录入分摊方式。
⑦ 独生子女赡养一个老人可以抵扣多少
就赡养老人来说,如果老人只剩下了一个子女,那这显然就是一个人承担了全部赡养义务,他作为独生子女扣除2000元合情合理。 由于我国现行的个税专项扣除是相对简单的政策设计,并没有考虑财产代际传承的问题,也不考虑现实当中存在的有的子女赡养老人,有的子女不赡养
⑧ 赡养父母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每月多少元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是指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