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的责任和义务
父母的责任和义务如下:
1、父母是法定监护人和法定代理人,对抚养、教育和保护既是父母的权力,也是父母的义务和责任,抚养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从物质上和经济上,对其生活给予的全面养育,包括生活费、教育费的负担和日常生活的照料等;
2、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㈡ 家长应当履行哪些义务,亨有哪些权利
家长有以下权利与义务:
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保护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3、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4、父母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总的来说,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
(一)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
(二)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
(三)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四)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五)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六)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七)妥善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
(八)依法代理未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九)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
(十)其他应当履行的监护职责。
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放任、教唆或者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三)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参与邪教、迷信活动或者接受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等侵害;
(四)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下同)、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
(五)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学、辍学;
(六)放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接触危害或者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图书、报刊、电影、广播电视节目、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信息等;
(七)放任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八)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从事国家规定以外的劳动;
(九)允许、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十)违法处分、侵吞未成年人的财产或者利用未成年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十一)其他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财产权益或者不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义务的行为。
㈢ 家长可享有哪些权利
父母有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履行监护权。
㈣ 父母对孩子享有哪些权利
法律分析:我国民法典对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二)父母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三)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四)父母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五)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㈤ 父母对孩子具有哪些权利
法律分析: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㈥ 父母基于身份对子女享有什么权利
父母的权利义务有:
(1)在人身方面,有抚养的权利与义务、管理教育的权利和回义务、答法定代理;
(2)在财产方面,主要表现为对子女财产的管理;未成年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父母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子女的权利义务有:
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当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在父母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子女有义务给付赡养费,并且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子女有义务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父母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㈦ 父母的责任和义务有哪些
一、对孩子进行成人教育
关于对孩子进行成人教育,李开复定义为品德、人格、爱心、接受挫折能力的教育。培养良好的人格,再通过讲述国内外有所建树的优秀人物的事迹,进行成才和理想教育。如此日久天长的教育,能使孩子在父母的言传身教、潜移默化中学到很多做人的道理,有利于培养孩子品学兼优的品质。
二、养成孩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
对于培养孩子的良好习惯,李开复认为应在孩子幼年时期就开始。因为,一个人形成良好的人格在早期进行教育,从孩子会说话后,我们就开始有意识地进行正面引导,先从使用文明用语开始,然后循序渐进,到上小学时主要是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其中包括上课认真、专心听讲、主动完成作业、不依赖父母等。
如果发现孩子在学习上、生活上有什么不足之处,及时矫正,效果较好。经过小学阶段的培养,养成勤奋学习、吃苦耐劳、认真主动做作业、不让父母为他学习操心的好习惯,可以为中学阶段繁重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对中学时期的孩子应懂得抓人格,进行成材教育
很多父母觉得青春期的孩子最难管理,李开复也有此感慨,但是他指出,这个时期的孩子虽然难管,但是孩子出现问题往往是在这个阶段。从成长过程来看,在这一阶段他们由儿童变成了少年,大多已进入青春期,这个期间的孩子容易与家长逆反,对许多事既感到新奇又觉得朦胧,家长对孩子更应加倍关爱。良好的家庭环境能给孩子心灵一个安全的港湾,如果家长忽视、大意,就会出问题。
对此,李开复建议:对于常见的三口之家,可以逢周末,吃过午饭,爸爸陪伴孩子在操场上玩耍,母亲收拾家务,球打完,家收好,一家三口可以去商场,或去公园散步,其乐融融。这样的家庭环境能提供给孩子一个很好的交流方式。
四、发挥爱的伟大力量有些父母因工作比较繁忙,将幼儿时期的孩子送到乡下培养。等孩子长大后再接回自己的身边。可是,等孩子回到自己的身边才发现,孩子身上有了很多的问题。有些孩子在农村长大,因条件差,没有矫生惯养,整天和农村孩子在一起,到了学校后常常一身灰泥,也许正是这样的环境,才培养了他朴实的好品质。而另一个方面父母或许发现孩子某些方面被宠坏了,此时父母应肯定孩子好的一面,对于孩子不良的行为和习惯应及时给予改正。
同时,父母应做好孩子的榜样。人们都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父母就是孩子的榜样,父母的人格魅力、敬业精神就是孩子无声的老师。一个人格平等的家庭,凡属家中的事,孩子都有权力和父母一道商量解决,家庭成员中哪个做得不对,孩子可以提出批评。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尊重,互相学习,父母既是孩子的家长又是孩子的知心朋友,还是倾听孩子喜怒哀乐的首选听众。
㈧ 父母子女之间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内成年子女的权利和容义务。父母和子女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㈨ 父母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分析: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和子女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对未成年人承担监护职责。国家采取措施指导、支持、帮助和监督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㈩ 作为你的父母他们在家庭中具有哪些权利与义务
婚姻法对“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规定。
1、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80年《婚姻法》第九条、2001年《婚姻法》(修正)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2、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80年《婚姻法》第十一条、2001年《婚姻法》(修正)第十五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3、夫妻双方对于家庭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与处理权。
80年《婚姻法》第十三条、2001年《婚姻法》(修正)第十四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4、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80年《婚姻法》第十四条、2001年《婚姻法》(修正)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5、夫妻有各用自已姓名的权利。
50年《婚姻法》第十一条、80年《婚姻法》第十条、2001年《婚姻法》(修正)第十四条规定“夫妻有各用自已姓名的权利”。
6、夫妻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50年《婚姻法》第十二条、80年《婚姻法》第十八条、2001年《婚姻法》(修正)第二十四条规定“夫妻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7、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80年《婚姻法》第十二条、2001年《婚姻法》(修正)第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8、夫妻双方有抚养孩子、赡养老人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