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要结婚了父母坚决不给户口本怎么办
一、想结婚父母不给户口本
1、学会换位思考
和父母沟通问题的时候,不要过于急躁,还是要保持乐观。在父母的眼中我们还是孩子,但是在自己看来,自己有了扛事情的能力,所以将自己对于婚姻的看法说给父母听。同时也要理解他们的行为,因为他们的出发点是为你好。
2、听取父母意见
我们必须要清楚,每一对父母都是自己的子女能够幸福,因此有女儿的父母有希望她可以找一个爱她、疼她、体贴她的男生。当父母反对你们结婚,还不给户口本的时候,要知道为什么父母要这样做。毕竟父母经历的事情,看过的人太多了,所以他们可能看人会更清楚。
3、问清理由并解决
问清楚父母不给户口本结婚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单纯看不顺眼,那么就要让男友多在父母面前表现一下;如果是因为男友经济状况不好,那么就要让男友努力证明自己的实力;如果是因为原生家庭的问题,就需要看你自己选择了,毕竟原生家庭确实有时会影响一个人一辈子。
二、父母不给户口本怎么办
1、到派出所开证明
如果双方真的很相爱,又无法拿到户口本的话,那么就只好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户籍证明。申请的时候需要说明具体的情况,然后标注户籍证明的用途就行。
2、让伴侣跟父母接触
有的人不想自己女儿嫁给对方,或者是不想儿子娶别的女生,是出于不了解对方的情况。建议可以让自己的另一半没事多跟自己父母接触一下,不管是吃饭还是逛街,都能够快速融入对方生活,了解对方。
总结:
本文详细为大家介绍了想结婚父母不给户口本,以及父母不给户口本怎么办,相信大家对于本文都有了了解,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⑵ 父母不给户口本怎么迁户口
法律分析:在拿不到户口本的情况下,可以持身份证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户口迁入申请,申请审批通过后,即可办理迁入户口手续。迁移户口办理流程:向将要迁入地的派出所提出迁入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后,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后并注销户口。
⑶ 结婚父母不给户口本怎么办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⑷ 爸妈不给户口本给我结婚怎么办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可以凭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开具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再加盖派出所户籍管理公章,可以作为户口本使用,当事人可以持该证明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⑸ 父母不给户口本怎么办理结婚证
父母不给户口本办理结婚证的方式:当事人可以前往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请求出具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再办理结婚登记。属于集体户口的,可以提供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点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⑹ 结婚后娘家不给户口本怎么迁户口
法律分析:结婚后拿不到户口本的情况下,可以持身份证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户口迁入申请,申请审批通过后,即可办理迁入户口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⑺ 父母不给户口本怎么办结婚证
法律分析:结婚登记没有户口本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法律依据:
一、《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项,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⑻ 父母不同意结婚不给户口本怎么办
父母不同意结婚不给户口本的解决办法如下:
1、可以向当地司法机关起诉。
2、当事人首先应和父母协商,尽量争取对方的同意,拿到户口本后,再去登记。
3、如果实在无法沟通,我国的《婚姻法》倡导婚姻自由,当事人可以到当地户籍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凭户籍证明和其他相关证件办理婚姻登记。
结婚需要的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⑼ 如果父母不给户口本怎么结婚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想要结婚但是父母不给户口本的话,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开具户籍证明,然后去办理结婚证;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