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需要什么手续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继承人需要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需要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需提交的资料:1、申请书原件,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格式;2、当事人身份证件;3、如由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4、房地产权证原件;5、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一式两份;6、契税完税证(备查联)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7、被继承人死亡证明;8、继承权公证书原件或者继承财产协议原件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等;9、其他有关文件。② 儿女继承父母的房产需要什么手续
一、儿女继承父母的房产需要什么手续
1、儿女继承父母房产应办理以下手续:
(1)确认遗产范围;
(2)进行税款和债务清偿;
(3)由当事人按照遗赠抚养优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确认遗产份额。且继承的房屋,无需办理变更登记,房产自继承开始时发生变更效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儿女如何继承父母房产
儿女继承父母房产的具体方式如下:
1、儿女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继承父母房产,如果是按照法定继承的,子女作为其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继承父母的房产;
2、如果是父母生前有遗嘱的,那么应按照遗嘱的规定继承。
③ 父母的房产继承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手续有:首先,确认遗产范围。然后,进行税款和债务清偿。最后,由当事人按照遗赠抚养优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确认遗产份额。且继承的房屋,无需办理变更登记,房产自继承开始时发生变更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④ 父母去世后子女继承房产的手续是什么
法律分析:房产继承过户手续办理流程:一、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二、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三、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书;2、继承公证;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四、所需费用:1、继承公证费;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4、契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⑤ 子女继承父母的房产需要哪些手续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一般没有特定手续。可根据继承证明材料,自动取得房产所有权。但如果继承人二次转让、赠与继承的房产的,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遗嘱、原产权证书等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过户登记,再办理产权转移,经审查合格的,登记中心核准转移。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⑥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要办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需要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否则房产部门一般不予更名,当事人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⑦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手续有哪些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手续有:首先,确认遗产范围。然后,进行税款和债务清偿。最后,由当事人按照遗赠抚养优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确认遗产份额。且继承的房屋,无需办理变更登记,房产自继承开始时发生变更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