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怎样收集一直在履行赡养老人义务的证据
从你赡养老人的方式上来予以保存证据,比如给老人天天做饭,这就可以让邻居证人证言或者老人自说。
给来人打钱就可以用银行的打钱记录证明。
总之老人和邻居的证人证言很重要,再有就是自己具体情况了。
(1)如何找到赡养父母的证据样本扩展阅读:
赡养义务
子女
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实践中,以下与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有关的六个问题需要明确:
1、父母无力抚养幼年时的子女的,子女独立后应当履行赡养义务。虽然《婚姻法》为父母子女间规定了互相扶养的对等的权利义务,但这并不是说这两个权利是必须“等价交换”的,子女不能将父母是否对其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作为自己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前提。
因此,子女对老年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得以此为由而解除。
2、因父母的错误行为给子女造成心灵、身体伤害的,子女是否有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父母在抚养子女过程中,他们的一些一般性错误行为曾给子女造成心灵伤害的,子女成年之后,应当自觉履行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
但是,父母犯有严重伤害子女感情和身心健康的罪行的,原则上丧失了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这些情形包括:父母犯有杀害子女的罪行的,父亲奸污女儿的,父母犯有虐待、遗弃子女罪行的等等。
3、没有经济收入的已嫁女儿有无赡养义务。出嫁女儿本人没有收入的,不能作为拒绝履行赡养老年父母义务的理由。
因为她们从事的家务劳动与丈夫谋取生活资料的劳动具有同等价值,其丈夫劳动所得的收入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可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付赡养费。
4、赡养父母不能以“分家析产”为条件。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受父母有无财产、是否分过家以及分家是否公平的影响。
5、子女怎样分担赡养扶助义务。父母有多个子女的,应当共同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每位子女承担义务的多少,应当根据各个子女的生活、经济条件进行协商。子女不能以父母对其年幼时的关心、疼爱程度或者结婚时资助的多少作为砝码来衡量赡养扶助义务的多少。
至于赡养扶助父母的方式,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不在父母身边的子女,可定期支付一定数额的赡养费;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还应当经常关心、照料父母的生活。
当父母由于生病,生活不能自理时,子女除应分担为其治病所需的医药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外,还应承担照顾、护理父母的义务。
6、儿子(女儿)去世后儿媳(女婿)是否有赡养公婆(岳父母)的义务。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的关系是因婚姻而成立的姻亲关系。
儿子(女儿)去世后,因儿子(女儿)与媳妇(女婿)的婚姻关系消灭而使得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的姻亲关系亦不复存在。儿媳(女婿)是否承担赡养公婆(岳父母)的义务,我国法律未作明确规定。因此,不能强令儿媳(女婿)承担此项义务。
㈡ 给父母现金买东西,都没有留下票据,如何证明自己赡养父母
为老人买东西的这些收据都可以直接作为赡养老人的证据,还有比如其他的途径如提供支付凭证相关证人证言,邻居的证人证言等。
可以通过收集给老人的转账记录、买东西的收据、日常问候的聊天记录以及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履行了赡养老人的义务。赡养老人要求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合理要求。
㈢ 追索赡养费证明材料有什么
法律分析:追索赡养费证明材料有:与身份有关的证据,证明有赡养关系的身份材料;父母一方生活困难的证据,如:向人民法院提交其生活困难的证据,包括治疗疾病的费用票据、残疾证等可以证明生活困难的证据;子女一方赡养能力方面的证据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㈣ 追索赡养费要准备的证据有哪些
1、存在抚养、赡养关系的证明,包括户籍簿、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或有关法律文书等;
2、每月经济收入及证明。有工作的由单位或雇主证明,无工作的由居委会、村委会证明;
3、要求变更费用数额的,应提供原处理的调解书、判决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㈤ 赡养纠纷案件中的举证责任要提供哪些证据
法律分析:赡养纠纷案件中的举证责任要提供以下证据:1、每月经济收入及证明。有工作的由单位或雇主证明,无工作的由居委会、村委会证明;2、存在抚养、赡养关系的证明,如户籍簿、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或有关法律文件;3、要求变更费用数额的,应提供原处理的调解书、判决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㈥ 查找有关赡养费追索的证据有哪些
追索赡养费证明材料有:
1、请求人及被请求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例如,户籍登记簿、身份证等;
2、双方存在抚养关系的证明材料。一般的亲生子女与父母之间无需提供,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需要提供。例如,共同生活的影像、聊天记录等;
3、子女具有赡养能力的证据。例如,其工资卡、生活消费支出费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㈦ 如何取证自己赡养老人
法律分析:要通过合法的方式取证赡养老人的证据,可以通过向老人居住地的居委会申请开具相关证明,也可以通过了解情况的证人证言来证明。起诉追索赡养费的,被告方也就是老人的子女应当出具自己赡养了老人的证明,如果没有则证明没有尽到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㈧ 赡养老人怎么保留证据
具体举证方式如下:
一、被赡养人的自然情况的证明;
二、赡养人的自然情况、人数,与被赡养人关系的证明;
三、有代理人代理诉讼的,其代理人身份的证明和载明代理事项、权限、期限、形式的委托书;
四、被赡养人健康状况或丧失劳动能力的医疗诊断(或鉴定结论)、经济收入情况的证明。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