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成年子女要如何才能投靠父母落户
只要你父亲同意,基本上就可以落户
你要以父女投靠的名义把户口下在你父亲名下
你需要你父亲和你,到你父亲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准迁证明
再到你的户口所在地开迁出证明,
这样基本上就能投靠到你父亲名下了
❷ 办户口迁移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办户口迁移需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以及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有以下几种情况:
(1)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需要:《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
(2)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需要: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户口迁移证》。
如果是普通百姓,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投靠入户: 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
2.父母投靠子女入户:申请人的书面报告、申请人和所投靠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子女投靠父(或母)入户:申请人的书面报告、子女和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4.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5.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6.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假释、缓刑的犯人,被管制分子和其他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在迁移的时候,必须经过户口登记机关转报县、市、市辖区人民法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才可以办理迁出登记;到达迁入地后,应当立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❸ 求解子女投靠父母落户需要哪些手续
所需手续: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书面申请;2、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内属父母离婚容判养的须提供《离婚证》及判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3、父母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①房屋产权证;②房屋使用权证;③经市房交所登记的购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④单位总产权证及分房通知单);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户口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16周岁至19周岁子女学籍证明;6、民警调查报告;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子女户口与父母不在一起的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公安机关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等)。
❹ 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对于申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在户籍窗口领取,父母手写签名);
2、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投靠子女已满20周岁不满22周岁的,需提供未婚声明及学历证明或在校证明;
4、合法自有房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1)原始户口登记资料。
(2)投靠人《出生医学证明》。
(3)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可提供父母、子女原始人事档案履历表(加盖人事公章),或子女原始学籍档案(加盖学校公章)。
(4)无法提供上述证明件的,提供具备亲子鉴定资质的本市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❺ 户口迁入申请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法律分析:有以下几种情况:
1)、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需要:《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
2)、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需要: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户口迁移证》。
如果是普通百姓,则需要:
(一)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投靠入户:申请人的书面报告、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
2、父母投靠子女入户:申请人的书面报告、申请人和所投靠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子女投靠父(或母)入户:申请人的书面报告、子女和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❻ 投靠父母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市内子女、(外)孙子女与父母、(外)祖父母之间的迁移投靠所需材料: 1、迁移人及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产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房主、户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主、户主同意落户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