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的房产如何分配
父母出资买房房产的分割方式是:
(1)一方父母全额出资
1、写自己子女名字,房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写对方或双方的名字,房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父母出资时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一般会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2)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付首付)
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房子落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或者夫妻双方名下,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予,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可以适当多分。
(3)双方父母出资
1、写一方名字。这种情况在实际生活中比较常见,而且争议颇多,司法实践中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2、写双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按照继承法的算法是这样的,夫妻共同财产当一方死了那就先把财产分成相等的两分,活的拥有一半,死人的一半就按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有遗嘱按遗嘱没有就按法定继承的顺序走,第一继承人是配偶第二才是子女,所以应该全归母亲拥有.
拓展资料:继承法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当然遗嘱继承除外。婚姻法又规定夫妻的财产归夫妻共有。如果你没有爷爷奶奶,那么母亲占有1/2在加上剩下1/2的1/6。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⑵ 父母的房子以买卖的方式过户给子女,子女需要给钱吗
必须,要出钱。儿女夫妇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父子关系证明》和爸爸妈妈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当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赠与合同》公证处公证,随后再带以上办理手续到本地房屋产权登记单位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手续,将该住房房产证更名到孩子户下就可以。房地产“赠予”需用交纳的税金有房产契税、公证费用及其评估费等。
并凭变动前的不动产权证书书向平级市人民政府土地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工商变更,经平级市人民政府土地局核查,由平级市人民政府拆换或是变更土地使用权证书。父母的房子卖给儿女的孩子必须支付。父母与子女理应签署交易转让协议,共有房产必须父母双方签名;递交申请原材料后,到房管局填写内容和总量合同书;房管局给与回单,缴纳税费;买卖彼此在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产权变更备案。
⑶ 父母名下的房子我花钱买的三个子女分配如何计算分配
房子对于我们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毫不夸张地说,房子是绝大多数国人奋斗一生所追求的最终目标。房子既是安身立命的居所,更是承载亿万国人家庭财富保值增值的最佳利器。再直白点说,房子是财富的象征,也是亿万家庭稳定的基石,更是婚姻的前提,良好教育的保障,养老的安全感。
经济学家董藩说,房子是家庭积累财富的重要手段,未来一线城市黄金地段房价会涨到100万/平。言外之意,想发财致富最好的方式之一就是多买房、买好房。无独有偶,孟晓苏也认为,房子不仅代表财富,更能给大多数人带来尊严。房价上涨是好事,因为意味着有房群体的财富又升值了。
房子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现实中年轻人却越来越“厌恶”房产。资料显示,90后虽然越来越成为楼市中的主力购房群体,但他们的购房之路异常艰辛:一方面只能在二三四线城市买房,因为这些城市房价相对来说较低,90后靠工资性收入和家里“六个钱包”的支持,勉强可以买房;另一方面,90后对杠杆的依赖度最高,全款购房比例不超1成。
相比于已经买了房的90后,其实现实中“不买房”的90后群体更加庞大。贝壳研究院数据显示,四大一线城市中,70%的90后都在租房生活,而且这一规模还在继续扩大。此外,截止到2020年底,全国总租房规模首次超过2亿大关。
租房的年轻人尤其是90后越来越多,他们为什么不喜欢买房了?归根结底是两方面原因:其一房价高不可攀,90后的工资性收入不允许自己买房,而且家庭经济条件也无法支持自己买房。尼尔森公布的调查报告显示,全国有近6成工作90后拥有实质性负债,且平均负债12万;其二根本不需要自己买房,他们只需要从父母、祖父母那里继承房产。
马云曾经说过,未来我国的主流家庭结构是“421”,这意味着一二十年后两个年轻人可能要继承至少5套房子。他们未来要担心的不是房价太高买不起房,而是该忧虑如何从父母长辈那里继承来房子。
有人可能会有疑问,继承父母的房产有何可忧虑的,自古以来“父债子偿”,对应的父母的房产自然也是全部由子女来继承。难道父母的房产还能被外人“抢走”不成?
其实不然,一方面房产继承问题一直以来都比较棘手,并非大家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尤其是现在的70、80后,兄弟姐妹普遍较多,有的甚至多达十个以上,继承房产这类动辄两三百万的“大件”时,难免不会发生利益纠纷,甚至引发冲突;
另一方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网络全书”的《民法典》修订版正式开始实施,其中对继承权、房产的各类继承问题等都作了明确规定。换言之,从今年起,房产继承新规有了更大的变数,这意味着很多人以前熟知的继承规定,今年起可能就不再适用了。比如今年起,两种情况下,子女或“不再继承”父母房产,而且按照新规,子女去争去闹也是没用的。对此请大家一定要提前知晓:
今年起,继承父母的房子,统统按四大“新规”处理:
第一、父母可以自主选定继承人,且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不再继承”父母房产,子女即便不同意争也没用,大家一定要知晓
《民法典》规定,从今年起,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予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意味着,从今年起,父母有权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不仅可以指定由任何一个或者几个子女继承,也可以指定将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但前提条件是,必须立遗嘱,法定继承人继承父母的房产可以不通过遗嘱,这二者还是有本质区别的。打个比方,老王有3个儿子,但是老王退休后热衷慈善,所以他立遗嘱把自己名下的房产都捐赠给公益组织。这种情况下,子女虽然是法定继承人,但是也“不再继承”老王的房产和财产,他们不服气诉诸法律起诉,也是没有用的。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子女“不再继承”父母房产的情况之一;
情况二:《民法典》还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过去不尽孝者,甚至是虐待老人者也能分到老人的遗产,这不仅寒了老人的心,也令很多人吐槽规定不灵活。不过从今年起,如果子女在老人生前未尽孝道,是可能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打个比方,老李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家庭经济条件较差,但是心地善良,老李晚年的吃喝拉撒全在大儿子家,小儿子家庭条件虽好,但对其父母从来都是不闻不问。这种情况下,老李完全可以决定把财产全留给大儿子,小儿子因未尽到抚养老人的义务,将“不再继承”老李的房产。老李的小儿子即使去争也是没用的,法律上完全支持老李的做法。
有人可能会说,新规这一条显然是有意把“尽孝才能分财产”的孝道文化强加给世人,这样规定,势必会让中国传统的孝道文化“掺假弄虚”,而且尽孝的标准无法细化。在我们看来这些都不是最主要的,因为尽孝的对象是父母,标准自然也是由他们自己来定。对此大家一定要提前知晓。
第二、父母可以对名下房屋设置“居住权”
居住权,起源于罗马,最初是作为生活保障的制度设计而存在的。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
例如,某人在遗嘱中写明,其住宅由他的儿子继承,但应当让服务多年的保姆居住,直到保姆去世。保姆对设置居住权的房子享有居住使用的权利,但无权进行转租、转售等涉及第三方的商业行为。如有发现,居住权自动撕毁,继承人可以依法收回房产。
居住权具有三大特性:1、人身性,它是房屋所有人为特定身份关系的亲属或者朋友、雇佣关系的对象等而设;2、救助性,设置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特定主体的生活困难;3、期限性,一旦权利人死亡,居住权便消失。
第三、继承人范围扩大,第一、二顺位继承人不在的情况下,侄、甥可以代位继承
过去这些年,我国时有发生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都不在,老人的房屋最终被收归国有的情况。其中上海一老人的侄女照顾老人长达10年之久,但是老人去世后,该侄女只继承了其房产的30%份额,其余70%全部收归国有。一时间网上舆论吐槽连篇,很多人都觉得侄女应该全部继承老人的房产。
今年起这种事情不会再发生了,新规规定,在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在的情况下,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可以代位继承。换言之,未来房产收归国有的概率将大大降低。
不过有些人对此也很不理解,侄、甥根本未尽赡养老人之责,却能轻易继承老人的房产,这会加剧“不劳而获”思想。但专业人士解释,新规允许侄、甥代位继承,其实本质上是增加财产在亲人之间传承的可能性,与此同时充分体现了我国对于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
第四、立遗嘱方式发生3大变化
首先立遗嘱的方式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的原有基础上增加了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2种更加灵活的遗嘱形式;其次是删除了公证遗嘱的优先权。换句话说,从今年起,老人不管立了多少种形式的遗嘱,均以最后一种合法遗嘱为准;再者新规为了防止立遗嘱人被胁迫,明确要求立遗嘱的时候需要两人及以上的证人,其中打印遗嘱见证人须参与订立遗嘱全过程,遗嘱人与见证人在遗嘱每一页签名。
我们重点说一下“删除公证遗嘱优先权”,毫无疑问这是新规最人性化、最与时俱进的进步,值得点赞。因为从过去这些年实施公证遗嘱优先权来看,这个规定其实比较死板,很多老人立了公证遗嘱想更改却很麻烦。比如老刘先立了公证遗嘱,把名下房产全部留给小儿子,但其晚年的饮食起居大儿子照应得比较多,小儿子自己虽然偏爱,但是做法却让老刘很生气。所以他一直有意更改遗嘱,但碍于常年卧床,而公证遗嘱却需要其到场,而且手续繁琐,所以最后老刘还是带着遗憾离去了。新规删除公证遗嘱的优先权,实际上就是考虑照顾到了现实中很多老人立遗嘱的方便。
从以上四大变化可以看出,其实新规已经在尽最大努力来适应现实世界的继承人因素、分割遗产因素和遗产充公等因素了,虽然很多人依然会觉得规定不够完善,而且有些规定看似合理其实也埋下了隐患。比如新规扩大继承范围,侄、甥代位继承的变化,如果合法继承人只有一人,而侄、甥有很多人,将可能埋下不稳定因素。
不过不得不承认的是,新规遗产继承的方式越来越灵活,也越来越人性化了。尤其是赋予了父母更多的自主分遗产的权利,特别是立遗嘱方式的增加,未来将一定程度上大大提高老人立遗嘱分割财产的可能,不得不说这将为多子女家庭分割遗产开个好头——父母立遗嘱分割好遗产,哪些子女该分多少,哪些子女未尽孝不继承,全是父母的意思,继承人即便有意见也要接受。这在源头上就杜绝了子女争夺父母财产的情况发生,有利于家庭内部的团结,也有利于社会的和谐。
更重要的是,新规折射出了温暖的人性——房子、车子、金钱都是身外之物,人世间最宝贵的永远是亲情。其中“未尽赡养之责不分或者少分遗产”的规定也有意在告诫世人:尽孝要趁早。
⑷ 父母出钱买的房子离婚后怎么分
父母出钱买的房在离婚时要如何分割,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房产是在子女婚前购买的,并登记在其子女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必须进行分割;
2、如果房产是在子女婚后全款购买,且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的,房子也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实质上属于父母对子女的个人赠与;
3、结婚后,男女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无论是登记在夫妻一人还是二人的名下,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算作是夫妻双方按各自父母出资的份额按份共有,离婚时可以按各自拥有的份额进行分割;
4、一方父母不论是在子女婚前还是婚后购买的房产,如果登记了两个人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一人一半地分割。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⑸ 父母房子买卖给子女,若子女婚姻有变,如何保障父母的居住权益
去律师事务所办理赠予就可以
⑹ 父母名下房产给子女,怎样合算
法律分析:父母房产给子女有三种方式:继承、买卖和赠与。但是三种方式都有利弊。
采用继承的方式过户,是成本较低,但手续相对繁多的一种方式,且这种过户方式在父母去世后才能办理。
采用赠与的方式过户,简单便捷。
采用买卖的方式过户,是最直接干脆,不留麻烦的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⑺ 2021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最新政策
合肥的话,契税可以打七折。
⑻ 父母的房子买卖给子女最新规定
摘要 大概可以延期还和暂停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