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赠送房子给子女,请问该如何办理
手续是:
1、先是父母及儿子本人,带上身份证、房产证、结婚证、房产原购房发 票等,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因为到房管局赠与过户时,房管局是要求提交赠与公的。
2、父母及儿子本人,持赠与公、身份证、房产证、结婚证等原件,到房管局申请房产过户给儿子
薛苏一世 3天前
父母赠送房子给子女办理方法: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二、办理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应提交下列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契税收据
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
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
过户手续。
直系亲属、抚养人、赡养人无偿赠与
营业税:不征收
个人所得税:不征收
契税:受赠人缴纳3%,再转让房产,按照正常的房屋计税
⑵ 父母赠送房子给子女,请问该如何办理
父母将房子的产权人更名为自己的子女,一般的方式有赠与的方式和继承的方式。
如果父母的房子是以赠与的方式赠送子女,当遇到房子有房贷的话,除了提前结清贷款外,还需要向银行申请变更借款人主体。在银行评估了变更过的借款人的资质,同意变更后方可去房产局办理赠与手续。
另外赠与需要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在办理赠与时父母与子女方也需要签订关于该房屋的赠与协议,必须携带房产证原件以及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办理公证后方可办理产权转移的手续。
若以继承方式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则需要办理原产权人的户籍注销手续以及开具死亡证明,办理继承手续前需要到公证处去办理继承权的公证手续。在房管部门办理手续时需要提供死亡证明,产权证明,户口簿,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关系证明,身份证原件以及诸如遗嘱的其他材料。
⑶ 如果父母把名下的房子过户给子女如何办理过户手续
父母将房屋过户给子女有两种方法:
第一种方法是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
先由父母子专女到公证部门办理属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最后到房产所属管辖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的“证件事物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公证书、评估材料、鉴定材料、房产证等有关证件,办理赠与过户手续,要缴纳4%的税费。
第二种是以转让的方式办理过户:
这种方式是一种买卖关系,父母是卖方,子女是买方,这种方式要按照交易的程序去办理。买方主要交以下税费:
契税:总售价的2%。
印花税:总售价的0.05%。
房屋转让手续费:500元。
卖方主要交:印花税:总售价的0.05%。
房屋转让手续费:500元。
营业税:居住满一年以上者免交,未满一年者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计征5.5%,如差额为负数,则计征数额为零。
个人所得税:一年内卖掉自有旧房购新房减免税,转让自用5年以上唯一住房免税。
⑷ 父母的房产怎么过给子女
法律分析:父母的房子给孩子的方法:
一是赠予,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是继承,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三出售,以低于市场价格出售给子女,避免以后子女出售房产少交税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⑸ 父母把房子给了儿子,女儿该怎么做
应当尊重老人的决定。
父母将自己的遗产留给了儿子,那女儿应当尊重老人的决定。这个纯属家庭内部问题,父母有处置自己财产的权利。
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不能消除的。不管有没有给你财产,和赡养义务是没有关系的没有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的权利。
⑹ 父母在世将房产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可赠予 或买卖过户。具体如下:
过户的话办 赠予费用约为报税价(即你们 商定的房产转让 价)的6%(公证费3%,过户税费3%)。但赠予过户后,如果你们以后要转让房产,单一项个人所得税就要交报税价的20%。所以不建议采用赠予过户。
建议采用买卖过户,即直接转让房产,税费约为房产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营业税5.5%(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买方: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
买卖过户如房产证过五年也不用交个税,只需交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即总共1.8%左右。
报税价是你们自己定的。房管局的电脑系统对当地每个区域有一个最低的评估价。你们报的报税价高于那评估价就按你们的价计税。低于的话就按系统的评估价计算。对这评估价最了解的是当地同区域的房产中介,因为他们经常去过户,知道能最低报多少可以通过,所以建议你去中介那了解下。
二手房过户基本程序:签买卖合同、递件、交税、完税过户、领证。不同地区有时程序不同,比方有可能先交税再递件。
签买卖合同是指:买卖双方连同中介方(如果有的话),就房产价格、交楼方式、付款方式等的协商签合同。
递件是指:买卖双方本人带相关资料去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买方带身份证原件。如贷款要首套房证明等还要按房管局要求先到相关部门开具。卖方带身份证、房产证、房产原相关税费票等原件。交房管局买卖合同可以用房管局版本到房管局后再签。(大城市有很多已实行网签的,就是在网上先申请预受理号和填表,再递件,免得你在房管局排队)
交税是指:房管局收件后,按其要求时间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种税费。买卖双方各自带身份证原件交各自的税费。
完税过户是指:买卖双方交纳各自税费后,双方一起带身份证和各自交税费的全部税票单据,到房管局审察确认已完税,完成过户,领取过户回执。
领证是指:买方按过户回执指定时间,带身份证和过户回执到房管局领取新房产证
⑺ 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子女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有继承、赠与、买卖三种方式。也只有这三种方式才可以将房产证换成子女的名字。这三种方式,子女可以结合今后对房产的不同处置来采用。双方当事人是需要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缴纳必要的税费的。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⑻ 父母的房子过户给子女最新规定
父母的房子过户给子女分为继承过户,转让过户。
继承过户流程如下: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房屋转让过户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
赠与主要费用:个税+契税+公证费。
如果以赠与方式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但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还需要契税和赠与公证费,这些费用要远远高于买卖过户的税费。不过,对于赠与的房产,银行一般会认定受赠方免费接受赠与的行为,没有实际交易产生,因此受赠房屋不能办理按揭贷款。
⑼ 父母把房产过户给子女,有什么方式呢
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一共有三种方式,第一是赠与,第二是继承,第三是买卖。
⑽ 父母的房子如何过户给子女
子女过户给父母一般是指子女将房产过户给父母,如果属于赠与的子女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不动产一般需要进行过户登记才能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