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为什么因果报应会在子女身上
“以佛法因果理论来看,这种‘祸殃子孙’现象之形成,根本原因乃是由于‘同业相引,共业招感,后报转为现报’所致。所谓同业相引,是指往昔造了相同恶业或善业的人,彼此间有互相成为眷属的趋向。例如,往昔勤于布施济贫的二人,今世成为父子,父亲赚钱致富,儿子出生于此,同享富报。所谓共业招感,是指往世共同参与造作同一件善业或恶业的人有互相成为眷属的趋向。例如往世父子共同偷盗,今世父亲成为贫穷乞丐,儿子则生为乞丐之子,共同承受贫穷的果报。所谓后报转位现报,是指原本是未来世才要承受的恶报,由于环境中遇到相关的缘来促发,使其恶果提早成熟,而于今世就受到恶报。子孙受到连累而遭殃的情形和原因有两种:一.犯了杀业之后,生的孩子有残废,畸形,多病,短命情形之时,这时因当事人犯了杀业,招感到往世犯了严重杀业,应受残废畸形等果报的人,来投胎作他的子女,这时子女的遭遇,是由于往世造恶业,今世应受报所致,绝非代父母祖先受罪。二.生了孩子以后才造杀业的人,若是他的孩子今生福薄,而且往世曾造杀业,这时父母的杀生恶行,会促使孩子的杀生果报提早成熟,本应于未来才受报,却提早于现在就受报,而发生多病短命,灾横的情形。就孩子来说,他的遭遇只是后报转为现报,仍是自作自受,并无不公平之处。”
㈡ 佛学问题:父母做的坏事,报应在孩子身上,公平吗
摘要 远在儿孙,近在身”,这是说因果报应的。
㈢ 为什么人的报应是报在后代呢
这是古代传统思想认为“父债子还”的关系。所以迷信的说法会说父母或祖父母如果做了坏事,结果会让自己的儿孙来偿还。
㈣ 为什么父母债儿女换
有些父母债是不用儿女还的。如赌债。有两大类债是要还的
一)父母生前经营活动所欠债务。
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九条:“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的规定。经营活动所欠债务又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1)父母生前由于个人经营所欠债,根据《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因此,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应负责偿还父母的债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但放弃继承的,则不负偿还责任。
(2)父母生前为家庭经营所欠债,因为该经营的盈、亏为家庭成员共有,相互间互负连带责任,父母生前因此所欠债务逝世后,其子女有责任在家庭财产范围内来偿还。
(二)父母生前因生活困难所欠债务。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规定,如果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因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或者不能完全履行赡养义务,父母因维持正常生活、医治疾病等而向他人所借债务,父母死亡后这些债务无论有无遗产,一律由负有赡养义务的子女分担偿还。
除上述内容外,父母生前因赌博所欠之债或者从事其它违法活动所欠之债,因不受法律保护,子女可以不予偿还;其它生前合法债务应当依照《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以限定在父母遗产范围内清偿和与子女主张继承权相联的原则,如果子女放弃继承权,则不偿还债务,主张继承权则连同债务一并继承。
㈤ 真的有因果报应自己做的事为什么会报应在自己孩子身上
当然有啊!
因果定律不是佛教的专利,是客观定律,也不是佛教发明的,而是佛教乃至其他宗教发现的,儒家、道教、婆罗门教乃至基督教天主教都发现了这个规律,只不过表述的方式和名词不一样而已。
因果报应本来就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和规律。“因”就是起因,“果”就是结果“报应”就是从起因到结果的演变过程,简单的理解,因果报应就是:好的起因引发好的结果;坏的起因引发坏的结果(当然在实际应用中远远不止这么简单),用现代科学的理论来说,就是“从量变到质变”。
要构成因果,就像种稻子一样的过程,是需要时间的:
1、播种,也就是起因。拿“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来看,其中,“春种”就是起因,也就是你开始起了一个念头,这个念头开始发芽,所以就像“一粒粟”一样种到田里去了。
2、缘。也就是这个“一粒粟”种下去了以后,它需要很多因素才能发芽,譬如阳光、水分、养料、土壤等,包括还不能被害虫吃掉,——这一点你特别要注意的是,很多念头起来为何没结果呢,因为条件不具足,其实也是有了结果(没有结果也是一种结果),但是没有达到你所要的结果,这就是“因缘不具足”。99%的念头都死在这里了,偏偏别人没有关注,真正的因果,是“因·缘·果·报”的简称,因为简称,所以很多人把“缘·报”忽略掉了。
3、时间:为何不是马上发生呢?很明显啊,春天种下去,要秋天才发出来啊,为何春夏不发出来呢,因为需要一个酝酿成熟的时间,时间不够,果也无法形成。
4、结果:“秋收万颗子”就是结果,一是说明了时间,二是产生了比对,由“一粒粟”增长到“万棵子”,显然因果形成,而且还扩大了好多,这就是正确的“因”,能过得到更多正确的“果”;那么错误的“因”呢?由于有违常理,也就收到很多干扰,所以往往结不了正确的“果”,连错误的“果”也会受到影响呢。
㈥ 为什么爸爸造的业障,干的坏事,凭什么报应到儿子身上,为什么
业力牵引。
详细来说 缘分极其深重,才会成为一家人 有善缘 恶缘 无缘不来
自己的父母和自己是一体的 息息相关 也可以说自己和父母是一体的 从佛法来说 因为宿业感召 共同承担同一个业力 才会成为一家人 既然是一体的 哪里有不报应的道理
如果父母犯邪淫 感召的儿女也一定犯淫业
再举个浅显的例子 如果父母欠了许多钱 已经离世了 那么要债的自然就会向儿女索要 所谓父债子偿 业力使然
所以宇宙人生的真相 不过是因果轮回 报应而已 不论善报恶报 总不出六道
佛法对于这方面说的相当透彻 道教也有说明 看破了 才知道 人生不过是酬偿业报而已 索然无味
所以要老实念佛 努力修善 跳脱六道轮回^_^
感恩🙏
㈦ 有人说:父母造的孽会报应在孩子身上,有这种说法吗
有句话说得对:出来混,迟早是都要还的。 这句话的意思是:人一旦做了害人之事迟早会遭报应,报应是躲不掉的,就算是做害人之事的人没有,那就是他的父母或者是他的后代遭报应,报应=还债!
㈧ 为什么父母作孽要报应在子女身上
这么说吧,父母作孽获取利益,子女多少能从中得到好处,那么这种情况下报应到子女身上,你还会有疑问吗?举个例子,父母受贿得到的钱,子女肯定也用了,但法律不会制裁子女,只会制裁父母。这时候,报应就成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