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务员档案内父母的姓名不一致怎么办是否影响录取
摘要 没有影响。公务员政治审查主要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与档案中父母名字不一样无关。
『贰』 高中档案父亲名字错误怎么办
法律分析:学籍上父母的名字错了可以更改,只要找学校的学籍员或教务主任将学籍系统里学生信息中父母名字改一下即可。因为父母的名字对于学生的学籍来讲不是关键信息,学校自己可以操作修改;而如果是学生本人的名字错了,那就会麻烦点,因为这属于关键信息,需要上传佐证(如户口本复印件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条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档案工作,把档案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档案事业发展经费列入政府预算,确保档案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第五条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享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
第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档案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在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等方面的转化和应用,推动档案科技进步。
『叁』 求助:档案父母信息不符,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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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人事档案父母单位前后不一致怎么办
解答
人事档案,父母单位前后不一致的情况是有可能发生的,比如父母单位工作有调动。
如果填写错误可以可以告知人事科或者人力资源部门,对人事档案进行修改即可。
『伍』 干部档案父母姓名不一致说明
法律分析:拿着户口本和身份证到公证处公证一份资料,亲生父母是谁,就足以说明一切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
第十一条 中央组织部负责集中管理中央管理干部的人事档案。
第十二条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中管金融企业、中央企业、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组织人事部门,负责集中管理党委(党组)管理的干部(领导人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下同)和本单位其他干部的人事档案。
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党委组织部门负责集中管理本级党委管理干部的人事档案;省、市级直属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集中管理党委(党组)管理的干部和本单位其他干部的人事档案。
县(市、区、旗)以下机关(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可以按不同类别、身份,由县(市、区、旗)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分别集中管理。
第十四条 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有关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可以集中管理下级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
第十五条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和与其档案管理同在一个部门且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人员的档案,由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另行指定专人管理。
『陆』 身份证名字与档案名字不一样怎么办
如果打算变更户籍信息上姓名,参考下面: 变更姓名: (一)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常见理由有名字不雅,父母离异再婚,重名不便,僧人还俗,含生僻字等)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属机关、团体、企事业
『柒』 档案父母前后不一致的说明
法律分析:只要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然后带着相关资料,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更改名字就可以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审核档案或户口中记载的曾用名,档案资料中的音同字不同的名字、个人照片、身份证号,与实际身份证信息有一致的,则可以认定该原始资料为其本人的个人档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六条 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的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保管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捌』 档案名字不一致怎样出具证明
一、档案名字不一致怎样出具证明
1、档案姓名不一致的,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户口登记信息与单位工作档案记载信息为同一人,加盖公章后,到户籍地公安机关申请填加曾用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大学生修改名字后档案怎么办
大学生修改名字后,学籍档案也需要更改,具体步骤如下:
1、拿着已经办理好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更名证明;
2、向学校递交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和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的更名证明;
3、学校根据学生入学时候的录取档案信息进行对比,在确认是其本人之后,开具《非冒名顶替证明》;
4、将户籍证明和《非冒名顶替证明》提交教育厅;
5、教育厅审批通过后,即可修改学籍信息上的姓名。
『玖』 我档案的父母姓名与户口本上的父母姓名不一样,现在我户口在人才市场
档案的父母姓名与户口本上的父母姓名不一样,可以更改档案上的父母名字。
个人档案中已有的资料是不能随便修改的,填写的是什么名就是什么名。只需将在公安部门改名的证明放进个人档案内即可,以后填写有关资料时用新的名字就可以。
改名的程序相对繁琐,需要向住所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有充分且能够被接受的改名理由。
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四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档案违法行为,有权向档案主管部门和有关机关举报。
接到举报的档案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第四十八条 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二)擅自提供、抄录、复制、公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三)买卖或者非法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四)篡改、损毁、伪造档案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的;
(五)将档案出卖、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
(六)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被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
(七)不按规定向社会开放、提供利用档案的;
(八)明知存在档案安全隐患而不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档案损毁、灭失,或者存在档案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整改而逾期未整改的;
(九)发生档案安全事故后,不采取抢救措施或者隐瞒不报、拒绝调查的;
(十)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毁、灭失的。
『拾』 档案中父母名字不一致会出问题吗
对于档案中记载的父母名字不一致的情况,只要在备注栏说明清楚,是不会出现问题的。
在备注栏的说明包括:父母曾经更名而某一方的名字属于曾用名,或者是父母中的某一方属于继父继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