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法律上父母遗产子女怎样分配
法律分析:法律规定父母遗产子女怎么分配:
1、如果有遗嘱就按遗嘱分配。
自古以来,人死之前都可以立遗嘱,当人死之后,就必须要按遗嘱来分配财产了。因此当父母遗留下来的财产可以直接通过遗嘱来进行分配,这样既不伤与亲戚,兄弟之间的和气,也可以让分配显得更加合理,尊重父母的选择,不会让他们看到我们因为财产分配问题而闹得家庭不和谐。
2、如果只有你一个子女,一般情况下那就都属于你。
如果你的父母只有你一个子女(亲生子女),那么你就属于第一财产继承人,你可以完全的获得你父母所遗留下来的财产。当然啦,如果你的父母收留了其他的孩子,并抚养长大,但如果没有立遗嘱,按法律上来说,还是只有你才有财产的继承权。
3、多个兄弟姐妹时,应该大家平均分配。
对于父母遗留下来的财产,最难解决的事情就是和自己的兄弟姐妹商讨如何分配的问题。毕竟对于父母来说手心手板都是肉,一样的心疼,按理说应该平均分配,但每个人都有私心,如果父母有遗嘱留下都还好,如果没有,而且你的兄弟姐妹都想多获得遗产的话就比较难分配了。这种情况应该私下讨论怎么分配财产比较好。
4、如果是法律上断绝了父子关系的,是不能分配遗产。
如果当你与你的父母以前闹僵了,而且还从法律上取消了你父母对你的责任权,断绝了父子关系的话。这种情况你是不能分配到财产的,你父母的财产只能由除第一继承人(你)之外,最近的一个人来继承,比如他的兄弟姐妹,带有亲戚关系的人来继承。
5、如果多个兄弟姐妹对分配不满意,可以上法律提起诉讼。
一般来说,无重大的事故责任的话。你的兄弟姐妹应该是和你平均分配父母所遗留下来的财产的,但很多时候,他们会对平均分配方案不满意,或者你不满意(你照顾父母比较多一点)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这不是私心,而是你该得的一部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如果有表示放弃继承权的应该在遗产处理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否则在分割遗产时,即使没有到场也应该分出其应得的那份。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第一款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Ⅱ 父亲遗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是什么
法律分析: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法律规定的继承顺继承,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Ⅲ 父亲死了遗产怎么继承分配
对于父亲死了,其遗产的分配问题。如果当事人留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对于上述情形都没有的,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具体继承份额请以实际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Ⅳ 父母财产继承法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什么
一、父母财产继承法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1、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遗产继承的类别有哪些?
1、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财产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法定继承是一个强制性规范,除被继承人生前依法以遗嘱的方式改变外,其他任何人均无法改变。
2、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配的法律制度。《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3、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该制度的设立是基于,继承权的行使主体应为实际生存,若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显然无法行使继承权利。为了保障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的物质及经济利益,因而设立了代位继承制度。
综上所述,一些父母在老年体弱的时候,会先一份遗嘱,明确财产的分配方式,如果没有留下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顺序先从子女、配偶等第一顺序人开始,各方可以根据财产总额确定各自的比例,原则上是均等分配。当然,对于生活比较困难的,多给些也是可以的。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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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遗产继承顺序及分配
遗产继承分配顺序是怎么样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
一、《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二、此外,根据《民法典》第1154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即便是立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此外,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无清偿义务,当然自愿清偿的除外。
Ⅵ 父亲的遗产如何分配
父亲的遗产分配,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内容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Ⅶ 父母去世后其遗产的继承应怎样分配
首先要看有没有遗嘱?如果有遗嘱,就按照遗嘱继承。
如果没有遗嘱,那就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
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那么有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人。
Ⅷ 父亲遗产继承怎么分配
法律分析:父亲遗产继承的分配,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分配;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顺序进行分配。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之间的继承人,继承的份额一般是平等的。各继承人在生活条件和对被继承人所尽的义务大抵相同时,所获得的遗产份额应录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如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助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人,可以多分。对那些由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而不尽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