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留下的房子,兄妹应该继承
法律分析:父母去世留下的房子,继承问题的解决途径如下:
1、如果父母是留有遗嘱的,那么兄妹二人按照父母的遗嘱来继承房子;
2、如果父母没有遗嘱,那么依照法定继承兄妹二人都是具有继承资格的,房子是兄妹二人共有的,办理继承过户是直接把房子变成兄妹二人名下共有的房产,是同时过户给二人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B. 兄妹继承老人遗产,妹妹去世,妹妹的子女可以作为继承人分配老人的遗产吗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代位继承,妹妹的子女有继承权的,遗嘱中明确了归属的除外。
如你所说,老人留下遗嘱(一定要书面的为准,是否有效不一定需要公证),房子留给哥哥,钱财留给妹妹,这已经是很清晰的遗嘱了,从遗嘱中可以看出,财产分割得清清楚楚。这种情况下,妹妹的子女无权分割房产,只能继承其母亲名下的钱。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代位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C. 两个子女怎么继承父母房产
如果父母生前立有生效的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并且其中对房产问题做出了处理,那么子女是否可以继承房产,如何继承房产,应当按照遗嘱的内容确定。如果是按照法定继承,那么两个子女同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原则上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同样的份额。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D. 面临拆迁,父有一套住房兄弟姐妹要分,法律怎样分配
1、如果你的父亲没有特别说要给谁的话,那你们兄妹可以协商去分;
2、按理说首先就是要平均分配,如果两家的条件一个过的好一些一个过的差一些的话,可以相对富裕的那一家多帮衬过的不好的那一家,少分配一些,如果两个家庭都差不多的话,那就平均分;
法律分析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以下是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 房子继承人顺序分配原则
房产遗产顺序分配原则应当按照有遗嘱的依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顺序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房屋继承分配原则为一般应为平均分配继承,经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F. 父亲先于奶奶去世。我的哥哥也去世了,奶奶还在,父亲的房子如何分配我父亲的兄弟姐妹有权继承吗
您好!为您解答如下
1.“父亲先于奶奶去世。我的哥哥也去世了,奶奶还在。”如果父亲没有遗嘱,父亲的房子变为遗产。按照我国的继承法,父亲的房子由奶奶、你的哥哥、你(假设你没有弟弟妹妹、没有母亲、假设你有一个侄子)。这房子奶奶有1/3的继承权。你有 1/3继承权。你的侄子有 1/3继承权(他可以代替你哥哥,这叫代位继承。)
2.如果现在奶奶还活着,你父亲的兄弟姐妹没有继承权。因为继承是从公民死亡的那一刻开始,今,奶奶活着,不存在继承这件事。
3.反过来,如果奶奶去世了,奶奶的1/3的房产由你父亲、父亲的兄弟姐妹继承,你可以代位继承父亲的一部分房产。
4.如果奶奶生了4个子女(包括你父亲),奶奶去世后,奶奶的那部分房产分割成1/12、1/12、1/12、1/12。 你可以得到1/12份(代位继承)。其他3个人,分别得到1/12份遗产。加上之前的,你可以得到:1/3+1/12=
5/12的房产。
5.亲,如果你想得到更多的房产,你可以让奶奶立有效的遗嘱!有效的遗嘱!有效的遗嘱!
G. 兄妹怎样继承父母房产,关于继承法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
兄妹继承父母的房产,可以遵照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方式。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法定继承,遵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兄妹都是父母的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分配原则如下: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拓展资料
《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参考资料: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H. 分房产兄弟姐妹如何分
法律分析:遗产的分割是指继承开始后多个继承人分配遗产,从而取得各自应继承份额的行为。分割遗产应遵循以下四个原则:(1)遗产分割自由原则。合法继承人可随时行使遗产分割请求权,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2)保留胎儿继承份额原则。在遗产分割时,如果有胎儿,则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的遗产份额一般应由其母亲代管。(3)互谅互让、协商分割原则。(4)有利于生产、生活与不损害遗产使用价值原则。在分割遗产时应当充分考虑遗产的性质和继承人的特点,在尽量不损害遗产的使用价值的基础上实现物尽其用的目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