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是父母的房子,有我的名字,没我哥的名字该怎么说呢
如果只有你的名字,这房子就是你的,如果还有父母的名字,那就是和你父母共同所有,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㈡ 父母健在的时候房产我买下了,现在父母不在了。请问我的兄弟姐妹要和我分割,如何分割请回答谢谢
你在父母健在的时候买下了父母的房产。这种属于买卖过户的形式,房产就属于你一个人所有。现在父母已经过世了,你的兄弟姐妹是没有权利跟你分割对套房产的。因为这套房产不是你父母所有。
如果他们不要跟你分割的话。你可以拿出这个房子的房产证让他们看。如果他们有一个懂点法律的,就不会再跟你争这个房子了。
他们如果再不满意再不服的话,可以让他们去法院起诉。
㈢ 父母没有写遗产,房子该如何继承
如果有遗嘱,遗产的分配就按遗嘱来办,如果没有立下遗嘱,则法定继承办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产生遗产纠纷,则可走法定程序来继承父母遗产,具体能分到多少遗产,这个要根据法院判决以及认定了。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1、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2、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㈣ 房子是父亲名字,父亲去世了,母亲和女儿怎么分
您好,这其中就要看房子购买的时候的情况了,房子是父母买的,那么配偶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理应由母亲继承!
房子购买时,女儿有出资购买,那么提供出资购买证明后,女儿和母亲共同继承房子!
父母婚后取得住房,不管房产证是父母哪一方名字,住房产权都是婚后取得共有住房,父母一人一半权益。
当事人父亲死亡,可有当事人作为合法序列继承人,单独继承属于死者那一半产权,(需要其他第一序列继承人放弃继承)。
再有当事人母亲,把另一半产权买卖,或赠与过户给当事人。
如果单纯的夫妻去世,母亲健在,父亲遗留下来的遗产,是需要根据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割,至于母亲的赡养问题,作为子女也是需要担起责任的。
㈤ 父母建的房子写的是长子的名字,其他子女有权分房子吗
这么看来,父母对长子很是偏心。不过很遗憾,法律是不支持其他子女对该房产的主张的。首先,法律要尊重当事人个人的意愿,他的财产想给谁就给谁,法律是不干涉的。所以他们要把房子留给长子,这样的处置权法律是要保护的。另外中国的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的交付以登记为准,父母生前就把房子登记在长子名下,自登记生效的那一刻起,房子所有权已经转移了,不光是其他子女,就连父母本人也不能要回来了,更不要提其他子女还想分房子。
㈥ 父母的房子如果登记在子女名下怎么分配
父母买房登记在子女名下离婚时不分割,因为子女的财产,无论父母离婚与否都归子女个人所有,子女的财产的所有权属于他自己,父母的财产的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父母没有子女财产的分割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㈦ 古代对房子的称呼有哪些
古代对房子的17种称呼:宫、殿、室、府、邸、宅、厢、宇、院、牌坊、塔、刹、祠、堡、楼、榭、阁。宫是古代帝王的住所或神庙。殿特指供奉神佛或帝王受朝理政的房屋。室是房屋或内室。府旧指大官、贵族的住宅。邸是高级官员的住所。宇泛指房屋。
古代对房子的17种称呼:宫、殿、室、府、邸、宅、厢、宇、院、牌坊、塔、刹、祠、堡、楼、榭、阁。宫是古代帝王的住所或神庙。殿特指供奉神佛或帝王受朝理政的房屋。室是房屋或内室。府旧指大官、贵族的住宅。邸是高级官员的住所。宇泛指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