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果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夫妻还贷,离婚时财产应该如何分割
其实这个房子最终的名字写的是谁的,虽然说父母出资给你们买的房子,但是这个是属于你们婚前之前的房子,并不是因为结了婚以后你们夫妻共同的财产,虽然说你们夫妻共同还贷了但是到了离婚以后,可以按照你们还款的金额来进行财产分割,但是之前你父母给你出资的钱是不能作为夫妻财产分割的,
❷ 婚前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分配
婚前房产离婚后的分割属于当事人,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一方在婚前取得产权的房产,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产都归产权房左右。
【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在《民法典》中已经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自己的权益维护会有着一定的保障,但是最为关键的就是自己的权益在法律上已经有了明确的划分,所以自己在处理的过程中就不会陷入纠纷中,从而有效的处理此类问题,维护自己的利益。
【个人建议】
对于离婚之后的房产财产分割来说,分为三种情况,一种是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产都会产权房,所有在离婚的时候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补偿,另一种情况则是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在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房产,这种情况下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后交易已经完成,合同也就履行完毕,在离婚时房产归购买房屋方所有。第3种则是一方婚前贷款购买个人财产支付首付,产权登记在己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款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房产应该由双方进行协议处理。
婚前财产在《民法典》中已经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自己的权益维护会有着一定的保障,但是最为关键的就是自己的权益在法律上已经有了明确的划分,所以自己在处理的过程中就不会陷入纠纷中,从而有效的处理此类问题,维护自己的利益。
【法律依据】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❸ 我住的房子是父母买的,我已结婚16年,现在想离婚,房子怎么分割
你好,要区分房子有无按揭以及登记情况。如果房子是父母婚前给你买的,这个房子是你的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无需分割。如果父母给你出了首付,婚前购买,登记在你的名下。婚前部分是你个人财产,婚后共同按揭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如果是婚后父母处置买的,要看父母是明确赠与给夫妻二人还是单独赠与给你的,赠与给夫妻二人的是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你个人的是你的个人财产。如果父母明确出资是借款,婚前借的,是你个人债务。婚后借的,是夫妻共同债务。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婚姻家事编司法解释一》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第七十七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❹ 房子是婚前父母出资买的,但房产证上写了儿媳妇的名字。如果离婚的话。女方会分到财产吗
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
《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你的情况,既然已经加名字了,应该是全款购房的。那么也就不存在还贷问题,对没有书面形式约定的,女方有对房产的一半产权。处理房产时,要通过评估,确定房产价值,减去去剩余房贷的二分之一,就是每个人应得的份额。
❺ 婚前父母出资购买房产,婚后加上结婚对象名字,离婚时房产应该如何划分
一般情况下会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划分的,这个也属于婚内财产肯定是需要分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