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孩子的父亲不配合,怎么样上户口
这种情况只需要带上结婚证、出生证、身份证、户口本就可以前往孩子父亲户籍地办理即可;除非孩子是非婚生子女,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孩子、孩子父亲去有司法认可的鉴定机构,做一份亲子鉴定报告,凭亲子鉴定报告、孩子父亲的户口本、孩子出生证、村委证明即可办理入户手续;建议和孩子父亲沟通好,毕竟非婚生子女要入户父亲户籍所在地的,必须需要父亲的配合;如果是上在母亲名下的就必须父亲配合。
『贰』 领养的孩子没有出生证明,不给上户口啊怎么办
您好,建议找到当地的街道办事处,解决此问题。您先找找居委会反映问题。
没出生证明,根据产生的原因不同,会有不同的登记户口的处理方法。下面详细解释:
一般会是以下几种情况:
1、孩子属于婚前出生;
2、孩子是计划生育规定之外出生的,属于超生;
3、孩子不是子亲生的属于抱养的;
4、孩子是弃婴,没有去相关部门登记直接养育的。
第一种、如果父母在孩子出生后三个月内及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按照户籍办的要求补全各种资料,孩子就可顺利入户登记了。
第二种、按政策要求缴纳一定年限的计划外生育费才可办理入户登记。有些家庭,不愿交纳相关费用,等孩子大了,不得不上户口的时候,办理起来就会麻烦些,为了证明孩子是亲生的,需要做DNA亲子鉴定。
第三种、抱养的孩子,上户口操作起来也很麻烦。先看你是不是合法领养的。如果符合领养条件,办理了相关的领养登记手续,是可以带着这些材料去派出所上户口的。如果不是合法领养的,就不具备上户口条件,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四种、养的弃婴,首先要到民政部门登记备案,证明是弃婴后且确定无人认领,才能建立领养关系,之后可以按照户籍办的要求办理入户手续。
『叁』 小孩上户需要外公外婆的户口,可父母不给户口本怎么办
为什么要外公外婆的户口了。
很明显你想回家分家产。
你这个也太直白了。獠牙太长。
『肆』 我要给我小孩上户口,可是父母不给户口本,我该怎么办
你可以去派出所重新打印一份户口本。之后拿着新的户口本,去办理户口。还是建议你,跟父母商量好了,再办理。
『伍』 未婚生育,男方因家庭原因父母不给户口,如何给小孩办理户口
你们俩先去把结婚证补办好了,就可以办准生证,有了准生证就可以给小孩上户口的,家庭父母阻拦也是没用的
『陆』 离婚后父亲不同意孩子户口迁移怎么办
法律分析:双方在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户口迁移问题,应该本着协商解决的原则进行。如果不能协商解决,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但是起诉方必须能够证明,孩子的户口随其迁移,对孩子有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柒』 孩子爸爸不愿意给孩子上户口怎么办
不愿意上户口是什么情况,难道是超生太多不愿意给钱,还是有什么其他情况。孩子的出生证是否已经办理了,如果男方和女方的户口是分开的,女方可以凭小孩的出生证把户口上到女方这边。如果女方是和男方同一个户口的,直接拿了户口本就可以去办理,如果户口本拿不到就直接到发放这个户口本的派出所咨询这样是否可以直接补一个新的户口本把小孩的户口登记上去。
『捌』 孩子户口在老婆家,我想转到我的户口上,可是老婆的父母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户口迁移总要有个用途,平常不用迁来迁去的。如果是正当用途,例如因为孩子需要上学,需要在你这边,那不要提前把户口迁过来。如果老婆的父母不同意,那就先说通你老婆,让你老婆再去和她父母商量这样比较好。
『玖』 离婚后孩子跟母亲,父亲不给户口怎么办
法律分析:离婚后孩子跟母亲,父亲不给户口可先协商,如果一方不配合,再向派出所咨询这种情况下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或者在协商后对方拒不配合的情况下,凭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起诉对方。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户口迁移需要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等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后,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开具户籍证明,再持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由户政科签发《准迁证》后,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最后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