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儿女可以和父母断绝关系吗
法律分析: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能断绝。因为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的,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的解除的,只能因父母子女一方的死亡而终止。但是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关系可以通过解除收养关系的方式断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B. 二十岁女儿结婚后给父母断绝关系,父母能告她吗
这种情况必须看事情的原因;如果女儿在结婚后,为了拒绝与父母的往来,而无端端地跟父母断绝关系,这是一种不孝道的行为,可以到法院告她;倘若是父母强势阻止女儿的婚烟,而导致后期的矛盾发生;这种情况是因果关系,告亦无益;唯有用平常之心,等待女儿的回心转意。
C. 女儿要和父亲断绝父母关系!!!!
不可以,子女有义务养老,所以女儿无权干涉老人居住,无论父母做出什么事,子女都要有一颗包容的心!
D. 女儿为了要跟上男朋友走,要和父母断决关系,给怎么办
女儿为了跟男朋友走,要和父母断绝关系,该怎么办呢?首先确定这肯定是家庭教育是有一定的关系的。这种孩子心里是有缺失的。首先要把厉害关系跟女儿说清楚。当然,这也许是没法说清的,因为此时的女儿。肯定是无法听进任何劝言,那只能让他。这样做呗!尝到了苦头,他就知道了。
E. 有多少远嫁和父母断绝关系的
你好,关于远嫁断绝关系的人可以说是少之又少了,远嫁只是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和爱人一起生活,并不代表就要和家里断绝关系。虽然距离远但是一家人的心是在一起的。而且现在的交通如此便利,虽然远嫁,但是在有空闲时间的时候完全可以回家乡看望父母的。或者也可以把父母接到身边陪伴一些日子。以前人们会有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得水那种想法,但是现在人们很少会有这种想法。无论何时何地,你在哪里或者父母在哪里,都是互相挂念的。不可能因为嫁人就再也不联系的。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F. 子女可以与父母断绝关系吗
这是不可能的.谁也无法将血缘关系断绝,同时,也违背了伦理常规.
断绝不了,父母没有义务继续抚养成年子女,完全可以拒绝给付
父母与子女是血缘关系,依法不可以断绝。
G. 亲生子女可以和父母断绝关系吗
法律分析:亲生子女不可以和父母断绝关系,目前我国没有关于断绝父子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也就是说父母子女关系是不能断绝的,即使双方签订了断绝父母子女关系的协议也是无效,不能因为签署了该协议而免除抚养义务赡养义务以及继承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H. 子女可以和父母断绝关系吗
父母子女是不能断绝关系的。父母和子女关系是一种血亲关系,血亲关系多因血缘关系而形成,血缘关系不能通过法律或其他手段人为加以解除。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结束亲子关系,唯一合法的方式就是将未成年子女交与他人收养,但是收养也具有严格的条件限制。根据相关规定,自收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成立亲子关系,生父母与生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结束。而收养最重要的条件,就在于被收养人一定是未成年人。也就是说,如果子女已经成年就不会再具有被收养的可能性,换句话说,成年后难以断绝父子关系。在婚姻家庭中,法律与道德具有一致性,赡养父母是子女天经地义的责任,有能力的成年子女应当负担生父母的日常生活费用,不承担赡养义务的成年子女可能会受到法律的追究,同时还会受到道德的谴责。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不能从法律上断绝的。断绝亲子关系只是个人行为,不受到法律保护。想与父亲断绝父女关系,可以协商。但是这种协商形成的协议有可能违法,不具有任何的法律效应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I. 有没有跟父母断绝关系的
有的。有个这样的家庭,父母是爱儿不爱女的。因为她是长女,所以养了,生于79年。之后二妹出生后被父亲丢到了河里估计死了,三妹出生后丢到了电影院门口不知死活,四妹出生后被人领养后来听说又转手了不知死活。
笫五个终于生到了儿子,非常宝贝,什么都不用做,二十岁连开水都没烧过,但是会给自己煮面放鸡蛋,只给自己吃。
而女儿什么都要干,女儿年长弟弟五岁,从小要帮忙看弟弟,7岁上小学,就已经自己会做饭,做菜,洗衣,做全部的家务,要挑水,要种田种地,……干得比妈妈都要快都要好。女儿小学三年级就得上夜校了,那个时候还没有义务教育,小学考不好,初中都没得念的。9岁的女儿一个人走夜路大概3公里才到学校,没有路灯,农村的小路,有虫,有老鼠,有蛇,有陌生人,路边有土葬的死人新坟墓……拿着手电筒自己非常害怕地走了多年,初中也是这样的,因为更远所以多了个自行车。她的父母从来没有接送过和关爱过女儿。
女儿19岁中专毕业后,工资300也要交200伙食费的,恋爱失败后出外打工,过年过节每次回家都是二千,三千,五千这样的给钱家里,这是她全部的钱了,而且每次都给每个人买礼物,穿的吃的都是女儿出钱的。
父亲生病住院三次,前两钱全部都是女儿出的,不够就找朋友借,第三次儿子出了五千,回到家居然要对帐,却从来没有想过姐姐比他付出的多了上百倍都不止。儿子在二十三岁以前从来不为家里干活,二十三岁以后因为父亲生病才开始帮忙干点活了,但即使月入二万继承了五百万以上的家财,也从来没有想给过父母一分钱,赚的钱都是自己的,连给父母姐姐买点好吃都不愿意的。
父母为儿子娶了老婆,帮忙养孩子,新建了房子,自己开的店也给了儿子。
女儿感情失败,大龄未婚,就想尽办法把女儿赶出门,随便找个男人就想把女儿嫁了,从来不在乎这个男人是否会对女儿好,从来不在乎女儿是否幸福,认为女儿过得比自己差是对的,女儿听了36年的话,最终没有随便结婚。曾经女儿两次打包行李回家,都被父亲赶出去打工,平时过年过节回家住几天就会被赶出去的。
家里铺位租了一个给别人,别人起码年挣十万,也不愿意给女儿回家做生意,要像外人一样收那么多租金才给。而儿子占了三分之二的大铺位,一分钱租金不用给。
因为现在房子和土地都很值钱,因为儿媳嫁这家儿子就是因为家财比女方多,所以在五年前,父母健在,儿子就一而再,再而三地要求父母把价值三百万的在市区在大学正门口可以做生意很好的房子过户给他,一心一意想着独吞家财。现在土地全部都卖了,加上农村还有三个房子,算起来也值几百万。父母把所有的财产都是给了儿子了,为了独吞,一丝一豪都不想给姐姐,毫无手足之情,更从来没有想过按照法律规定有一半是属于姐姐的,然后父亲出面在五年前把女儿住的房间抢走给孙子住,把国家分给女儿的土地抢走说是儿子的。
就这样,女儿从来没有得到过父母之爱,没有得到过公平的对待,没有得到过手足之情,没有得到过任何的家庭利益以及做为中国人应得的权利。
这样的事说出去又有谁会帮这个女儿主持公道呢???估计没有。
所以当时女儿默默地二话不说地离开了这个不属于她没有她立足之地的家,离开了这些把她当外人把她当麻烦的所谓亲人了,一直在外一个人漂泊流浪,一直也没遇到真心对她好的人,也就看破了红尘,人没死却心已死,四十岁的人长得五十岁的样子。
虽然每当过年过节会打电话邀女儿回去,但女儿选择了断绝关系,因为没必要和这样对自己的人交往了。
所以结果目前是未知数,女儿虽然从小知道父母是爱儿不爱女,但也没想到会是如此的贪婪自私到没良心的人。最蠢的是懂得太晚,一切都迟了,或许是当女儿活不下去时会选择自杀结束人生吧…………
真正的血缘关系是从语言上断绝不了的,因为是血浓于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