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太过干涉婚姻生活和自由,该怎么办
父母干涉婚姻生活,
如果是已经结婚了,
这是不对的,应该不要在一起过日子。
如果是未婚,
父母操心是应该的,
以爱之名,只有父母才会关心自己吧。
㈡ 父母出于干涉婚姻怎么办
父母干涉婚姻,当事人可以向有关单位申请介入、进行调解。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㈢ 父母老是干涉你的婚姻,你该如何去和他们沟通
在父母眼中,不管儿女年龄多大,都还只是个孩子。父母从小开始担忧孩子的事情,小时候担心孩子没有吃饱,作业没有做好,考试没有考好,等到大学毕业,就会开始担心孩子工作不顺心,在职场被欺负,再过一段时间,就会担心孩子结不结婚、跟谁结婚、生不生孩子、生几个孩子,这对于父母而言,是一件大事。
其实,说到底,不管是谁都没有权利以爱之名来干涉自己的生活,改变自己的决定。生活是自己的,选择也是自己的,不管选择了什么,快乐和痛苦都是自己在承受,旁人没有办法分担这些。所以,在选择和自己共度一生的人的时候,一定要慎重对待。
㈣ 父母严重干涉子女婚姻,怎么摆脱父母的干涉
大多数的人可能都很向往婚姻自由,因为这些人也不愿意自己的婚姻被别人牵制,其实父母都是为自己的孩子好,但是有的时候父母却总是限制自己的孩子。父母严重干涉子女的婚姻,怎么摆脱父母的干涉呢?
当然你也可以选择明确的拒绝你的父母,如果你的父母下一次再干涉你的感情生活,你就可以明确的告诉你的父母,你非常讨厌这种行为。这种情况大家可能都会感觉到特别的恼火,但是可能又会觉得特别的无奈。
㈤ 父母干涉的婚姻,怎么去说服父母
我想请问:你们说两边父母都照顾,具体怎么照顾?如果你们在温州/湖南,那在同一个城市就可以和一边父母多走动,另一边的父母如果需要照顾,可以接过来和你们一起住。现在你们都在杭州买房了,在未来二三十年没有能力就近买第二套房给老人住。
排除经济的因素,老人希望子女能在身边照顾,能多陪伴他们,如果两边的父母岁数都大了,都需要照顾,你们家的房子住的下吗?你们照顾的来吗?你光说会都顾,那你能拿出一个具体的方案吗?
如果双方老人都需要照顾,你们怎么办?让老人自理,或者雇保姆,平日电话问候,有具体事情再过去看看,对吗?我想不到别的办法。
正是因为你远离家乡,所以你父母缺乏安全感,他们可能是舍不得你,也可能是担心自己老了孤零零的没有子女陪伴,所以现在就和想和你在一起。
你这个根本问题不能解决,就无法让你父母放心。你父母可能会觉得,你现在都不能和他们同住,将来他们动不了了,想闺女了,你就会管他们了吗?
我觉得你现在遇到的问题不是“我怎么解决这个办法”,而是面对现实,别老求全责备,你既希望父母收回自己的要求,又不想担责任,怕他们说你不孝顺,怕他们伤心(但你在杭州定居对于特别缺乏安全感的父母来说本身可能已经是伤害了),而且,你完全不想负担责任,而是希望父母在不失望的情况下自己体谅你,无私地为你考虑——你不觉得你想的太美好了吗?
本来小夫妻要不要和长辈同住,就是要好好沟通的,谁都不愿意和对方的父母一起住,如果首付是你们共同出的,也要沟通好了才可以了。现在你父母“执意”让男方出,那男方父母(从房屋出资的角度说)是不是更有权利和你们同住——假设人家提出这样的要求,你会同意吗?
那么,转而让你父母想想,如果人家提出这样的要求你们怎么办?
你甚至没有和你父母沟通,就认定他们会伤心,觉得你没有用,你抛弃他们了,你不孝顺——你的确没有能力自己买个大房子,也没有回老家工作,你目前的确没有能力按照你父母说的去做,这是事实,不是说出花儿来就能逃避和解决的。你似乎总是想让别人去帮你解决问题:让姑姑去说,让父母去考虑现实的问题,等等。
父母爱孩子,不会嫌弃他们不够有钱有势,只要你不是真的嫌弃他们,告诉他们你的能力暂时有限,告诉他们你的苦衷,寻求他们的意见,他们也许会失望,为难,但不会因为你有困难而感到你不孝顺你让他们伤心了。只要你让他们知道你是爱他们的,你的态度没有让他们觉得自己被抛弃了,难道你父母就那么不讲理非要让你和你男朋友还没结婚就闹矛盾吗?
㈥ 来说一下,父母总干涉自己婚姻该怎么办
最常抄见的,一种,父袭母认为子女结婚的对象不妥当,特别是女孩子嫁得远了等,父母出于关心而干涉。这种情况建议充分思考父母的建议。权衡好你们日后婚姻生活会出现的种种可能,你是否能并有足够的勇气去应对。如果只是冲动,建议听取父母意见。
㈦ 如何处理父母干涉婚姻
可以根据以下方式处理父母干涉婚姻:
1、可以多跟父母沟通;
2、如果父母对子女的话不予理睬,子女则可以向居委会、村委会等部门反映情况,由居委会、村委会等部门来做父母的思想工作,制止其干涉婚姻的行为。
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制度,对父母干涉婚姻的行为是坚决予以制止的。婚姻自由是指当事人在法律的规定范围内,不受外力干预和强制,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意愿的自由。婚姻自由可能被破坏情况为强迫婚姻、包办婚姻、重婚、骗婚、买卖婚姻、形式婚姻、童婚和同性婚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