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村父母与子女分户需要那些证件
国家规定农户家庭出现以下四种情况,便符合分户条件。一:父母和子女长期分开居住,双方并不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日子也是各过个的,这种情况,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分户。二:要求分户的农户必须在经济条件上能够独立,不再需要依靠父母。三:结婚可以成为分户的条件和理由。四:离婚也是分户的条件和理由。
2. 农村怎么把我和父母的户口本分开,需要什么证件
一,只要你满足一定的分户条件,比如有单独的房产(门牌号)那都是可以版分户的,这根户口权性质无关。
二,分户的条件及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3. 分户需要什么手续和资料
户口分户的手续,只要户口簿内的成员还是在户口簿上的地址居住的,因为婚姻关系,亲子关系变动,收养、领养,房屋产权有所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本人将户口簿和户主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导致分户的原因的有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离婚证、房产证,有关法律文书也是可以的,将所有材料提交到当地的派出所提出分户申请,办理有关分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住户、失踪、寻回或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时,由户主或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户口分户的审批条件: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开生活,申请分户、立户的,需审核证明材料申请人书面报告。原《户口簿》新家庭成员名单及单位证明、房产证明,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需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具体流程:申请人书写一份“分户申请书”,到户口所在村委会盖章,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管理的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
4. 办理分户需要哪些手续
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版户的,可以提交权《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一)《结婚证》;(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5. 我想和父母分户,可以吗需要哪些手续
一、结婚后分户
一般来说,结婚后的夫妻都会有属于自己的户口本,会从父母的户口本中迁出来不过还是有很多的夫妻对结婚分户并不了解。
1、双方要去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村委会填写分户申请书。
2、需要分户家庭的经济独立证明和生活独立证明。
3、农村房产需要由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分割权的判决书,裁决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和村委会开具的房产证证明。
4、商品房需要有县级以上的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提供户主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家庭成员名单或者其他材料证明。
结婚领证
二、分户需要满足的条件
1、 家同居在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要有经过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以前在此居住的。3、经过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确实在此居住的。
4、就事宜办理了私房析产证与以及承办手续的
5、就是已经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人们在结婚之后都往往更加喜欢自己和另一半住,因此对于结婚后要分户的这个问题上,会有很多的疑惑,以上就是给大家列举的相关注意事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6. 分户需要什么手续
7. 分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分户口需要的证件有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需要的材料是分户协议、居委会意见书、和户主同意分户书。
一、关于分户口
首先,如若是年满18岁和父母分户,需要准备的证件和手续是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居民委员会同意分居的意见、分户协议、户主同意书。结婚分户的话需要带结婚证。其次,分户口要充分考虑申请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不能分户。最后,各地要求的证件和材料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当事人联系当地派出所查询具体证件和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9条规定,公民因户籍原因发生户籍变更的,应当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籍管理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离婚后户口分户
1.如因婚姻、家庭成员和住房结构变化需要分户的,需提供新家庭成员名单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房屋分房证明。2.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的,凭《结婚证》或离婚证明(未成年人子女与父母之间、单元房中分开居住、借住、租赁、搭建临时房等,不得分户),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
三、离婚后关于孩子户口问题
1.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3.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4.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
以上是关于农村家庭办理分户需要准备的材料和手续。对于农民来说,在农村办理分户是正常现象。如果家庭人员太多,那么办理分户是很有必要的。
8. 子女与父母分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如果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可以向派出所申请分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分户申请;
(二)婚姻关系变更等与分户原因相关证明;
(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或者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
(四)户主及拟分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根据规定,家庭户户主一般由户内常住人口中房屋产权所有人承担。
9. 户口本与父母分开需要什么手续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浙江省为例,符合立户规定的,可向公安派出所申请立户,不符合立户规定的,可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
第十条 符合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持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向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立户登记:
(一)房屋权属证明;
(二)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
(三)国土资源、建设(房地产)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相应凭证;
(四)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属于申请人的证明。
第十一条 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新入住户要求户口迁入而原住户拒不迁出的,新入住户可以按本规定第十条之规定申报立户登记。
第十二条 户内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需要分户,且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可以凭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
第三十条 公民离开户口登记的常住地到另一常住地实际长期居住的,应当由迁移人或者户主及时向公安派出所申报迁移登记。
第三十一条 公民申报迁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并按规定申领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等户口迁移证件。
第三十二条 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等户口迁移证件超过有效日期、登记的迁往地址与迁入地不一致或者遗失的,应当凭有关证明材料向原签发机关申请换发、补发或者重新申领。
第三十三条 按规定允许户口挂靠亲友的户口迁移,被挂靠户的户主为落户担保人,承担通知、督促挂靠人按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公民申报市内迁移户口的,应当符合立户登记的规定,直接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
本规定所称“市内迁移”,是指设区市市辖区或者县(市、区)范围内的户口迁移。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无处投靠的,应当迁往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
(一)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二)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三)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现单位不存在、本人离开单位或者本人带有家庭成员的;
(四)其他按规定应当将户口迁出现户口登记住址的情形。
申报义务人不按本条规定迁移户口的,经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公安派出所可以凭调查取得的材料,将有关公民的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或者本人所属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
10. 农村父母与子女分户需要那些证件
户口本分户的条件,需要的证件、资料及手续,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
1、分户条件:当事人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并有单独的门牌号、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出具同意分户的书面意见等;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分户协议书等,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二、如确实需要分户,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5、由原户主与当事人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上述证明及资料,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分户手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