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户口不在一起 孩子怎么上学
父母户口不在一起,对小孩子上户口是没有任何影响的!相反,父母户口不在一起,还多了一个入户地方选择!小孩户口可以跟父母任何一方上户口的!你们可以考虑在那方上学方便,那方的教育资源好,就把户口入在那边!
⑵ 父母户口不在一起 孩子上学怎么办
只要父母之一的户籍和孩子一致即可,也就是:三个人中,父母的户口可以不在一起,但孩子的户口要与他们中的一个人的户口一致。
此外,孩子上学还受实际落户地的影响,孩子的落户地尽量选父母双方的户籍地中师资力量更好的那个落户。
⑶ 父母的户口不在一起,会影响以后孩子升学吗
现在孩子读书有时会对户口有要求。例如,孩子户口所在的小区必须在该校区内。可能是要求房子的住房本的房东名字,孩子和直系亲属的关系,所以如果不提前理解这一点,在学校注册时可能会非常被动。如果爸爸妈妈的户籍不在一起,孩子上学的时候会有影响吗?只要孩子不上学,孩子和一边户口在一起,就可以在当地学校上学,孩子上学前要提前了解校规!
非婚生孩子跟随父亲或母亲在本市申报出生登记,由公安派出所受理,由公安部(县)局批准。需要审查的证明书如下。(1)申请人的父亲或母亲要求婴儿申报本市常住户口的书面申请。(2)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3)在母亲的常住申报的同时,提供产前医院检查证明,在父亲的常住申报的同时,提供亲子确认证明。(4)父母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孩子出生后,要考虑孩子的户口是跟随父亲和母亲,还是跟随母亲。(一个家庭)。
⑷ 父母户口不在一起小孩能上学吗
在一般情况下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在日常生活中要牵扯到户口问题,应该到学校实际了解一下情况,再具体办理。
⑸ 父母不在一个户口上孩子怎么上学
法律分析:父母不在同一户口不影响孩子上学。 孩子上学根据政策应该选择孩子自己户口所在地学区之内的学校,和父母的户口没有关系。户口登记必须有具体的地址,只有人与地址相结合,经过户口登记机关的登记,才能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⑹ 父母户口不在同一个城市,小孩子怎么上学
孩子的户口和妈妈一起,如果在农村读书,要择校费,或者孩子到你那边读书也是可以的!
⑺ 又到孩子上小学报名时,父母双方户口不在一起该怎么办
小孩子上学的时候,父母双方的户口如果不在一起的话,其实是没有太大的关系的,只要小孩的户口在这个地方就可以了
⑻ 父母户口不在一起,孩子可以上学吗
可以,孩子跟其中一个人户口走都可以上学。
⑼ 父母和孩子户口不在一起上小学怎麽办
孩子上学,根据政策应该选择孩子自己户口所在地学区之内的学校,和父母的户口没有关系。不过有一些重点学校会有其他的规定。
⑽ 父母双方户口不在一起孩子的户口怎么上
可以选择随父亲或者母亲一方上户口。
《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出生登记流程:
(1)新生儿出生一个月以内,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持《居民户口簿》到新生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2)超计划生育出生的婴儿户口申报
对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由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对其父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后,婴儿可在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
(3)非婚生婴儿户口申报
非婚生婴儿可以在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一些外省妇女到我省婚配,由于种种原因虽未办理户口迁入和结婚登记手续,但已成事实婚姻,对于她们按计划出生的婴儿,可作特殊情况处理,允许其在父亲户口所在地农村申报户口。
(10)父母户口不在一起孩子怎么上学扩展阅读
户口登记就是拟在暂住地居住3日以上30日以下及未满16周岁的人员由暂住地居(村)民委员会负责办理暂住登记,报公安派出所备案。不收取费用。
相关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该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户口登记所需材料:监护人或申请人申请和相关证明。
户口登记的办理程序:申请→窗口受理→现场审查→办理
户口登记的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户口登记的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