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不赡养父母的在分得遗产时可以不分或者少分,怎样才能做到不分呢
不赡养父母和分遗产是两码事,不赡养父母是你没有敬孝道,但是只要是父母的遗产,父母所有子女都是有权分的,如果不分父母的遗产,除非遗产的分配者自己主动放弃自己的权力',或者是父母在临终时写下了遗嘱,明确只把遗产给某个特定的人,这样不管是谁都没有权利再去分遗产了。
② 没有遗嘱不赡养老人还能分遗产少分能分多少
不赡养是没有权利继承财产的如果非要继承最多2万
③ 子女不赡养父母会分到多少财产
子女不赡养父母在一定条件下是能分割财产的,因为其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情形。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④ 请问不赡养老人能分财产么
可以继承,未尽赡养义务的,可以适当少分。
⑤ 不赡养老人,能分到遗产么
我国法律规定不赡养老人有继承权。不赡养老人并不是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理由只是可以考虑分配遗产的时候不分或者少分。
一、不赡养老人有继承权吗
作为被继承人的继承人,一般而言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就是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了。可是万一法定的继承人没有在被继承人生前赡养老人的话可以有继承权吗?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由此可见,作为继承人的子女,不赡养被继承人的,并不属于法律所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因此,子女不赡养父母并不丧失继承权。
《继承法》第13条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因此,子女不赡养父母并不丧失继承权,但在遗产分配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第三款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女儿赡养父母不仅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定义务。
第十三条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以上就是关于不赡养老人有继承权吗的相关法律规定。继承权丧失的理由我国法律已经明确规定了,不抚养老人并不是丧失继承权的理由。只能作为分配遗产的时候的考虑因素。希望解答了大家的疑问。
⑥ 不赡养老人能分财产的比例是多少
不尽赡养老人义务的,没有权利继承遗产,
⑦ 不赡养父母的子女可以分家产吗
你问的意思是不来是,没有源赡养老人
老人去世后,能否分到遗产
如果没有丧失继承权的,可以不分或少分。
继承法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⑧ 如果子女不赡养老人,他还能分得老人的遗产吗
子女不赡养老人,也是拥有继承权的,但是老人可以因子女未尽赡养义务,在订立遗嘱的时候不指定子女为继承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8)不赡养父母能少分多少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