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门女婿对自己的父母有赡养义务吗
子女都该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哪怕他做了上门女婿。我国《婚姻法》第9条规定:“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的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成员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即你在女方家生活无可厚非且受法律保护,但这并不能消灭你们父母子女之间的赡养,继承等人身密切相关的权利义务。该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赡养费的权利。”这种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以血缘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儿子以长期与女方生活在一起,已成为女方家的家庭成员之一为理由并不能改变儿子与你们之间的血缘关系,也不能消除儿子对你们的赡养义务。同时我国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即使你们提出要求儿子对你们在日常生活中和经济上予以照顾,也是合情合理的。同样作为上门的女婿,对其亲生父母也应该有赡养义务。
2. 一个上门女婿有权跟女方弟弟分家产吗如果岳父母不给怎么办
女婿是无权继承岳父母的财产的 就像媳妇无权继承公婆的遗产一样 这和上门不上门无关系
3. 怎么才能被法律认可是上门女婿,上门女婿能否不赡养自己的亲生父母
从法律上来讲。男女都是平等的,没有上门女婿这一说法。赡养自己的父母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不因为是上门女婿就可以免除赡养父母的义务。
4. 弟兄四五个,老三老四做了上门女婿有法律规定赡养男方父母吗
只要是父母的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所以即使老三,老四做了上门女婿,也有赡养男方父母的义务。
赡养老人。
关于赡养老人,《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抚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情节恶劣还有可能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1、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赡养人不履行给付赡养费、共同分担费用的,除了支付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外,还应按照应当缴纳的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数额的每日1%支付违约金。
4、赡养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少分或不分。
5、部分赡养人不履行义务,其他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由不尽赡养义务赡养人的下一顺序赡养人继续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赡养人不得以此作为自己不履行义务的理由。
5. 上门女婿对自己的父母有赡养义务吗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会因为婚姻状况而有改变,所以不论是否上门,都会对亲生父母具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根据《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5)自己上门女婿与弟弟如何赡养父母扩展阅读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6. 上门女婿对自己父亲的赡养问题
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和做不做上门女婿没关系。民间的约定不能大于法律。但父母和其他兄弟姐妹可视具体情况分派义务可适当减少些。有的人出门做上门女婿可能没有分到家里财产,其他人应减少些他的费用或义务等也是合理的。
7. 上门女婿还有一个哥哥上门女婿还有义务赡养男方父母吗
肯定有义务啊,
反过来思考一下,
女儿外嫁,难道女儿就不应该赡养自已的亲爸亲妈了吗?
这个不只是说义务,而是作为儿女的责任,必须的责任!
不只是人情,伦理,更是法律规定!!!
8. 上门女婿(女儿)与在外的女婿(女儿)如何继承老丈人的财产和赡养老人
取决于是否履行遗赠扶养协议。
《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继承法》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9. 上门女婿对自己亲生父母有没有赡养义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会因为婚姻状况而有改变,所以不论是否上门,都会对亲生父母具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10. 上门女婿家里还有一个哥哥他有义务赡养自己的父母吗
每个人都是有义务赡养自己的父母的
无论是上门女婿还是妻子
都是需要赡养老人的
百善孝为先
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