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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活动中心用地性质

发布时间:2025-07-10 17:24:32

养老院如何取得土地

这个,你可以看看划拨用地目录的。
划拨用地目录

(2001年10月22日国土资源部令第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制定本目录。
二、符合本目录的建设用地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三、对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项目,可以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对以营利为目的,非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项目,应当以有偿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四、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因企业改制、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改变土地用途等不再符合本目录的,应当实行有偿使用。
五、本目录施行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目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的《划拨用地项目目录》同时废止。
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一)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用地
1.办公用地
2.安全、保密、通讯等特殊专用设施。
(二)军事用地
1.指挥机关、地面和地下的指挥工程、作战工程。
2.营区、训练场、试验场。
3.军用公路、铁路专用线、机场、港口、码头。
4.军用洞库、仓库、输电、输油、输气管线。
5.军用通信、通讯线路、侦察、观测台站和测量、导航标志。
6.国防军品科研、试验设施。
7.其他军事设施。
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城市基础设施用地
1.供水设施:包括水源地、取水工程、净水厂、输配水工程、水质检测中心、调度中心、控制中心。
2.燃气供应设施:包括人工煤气生产设施、液化石油气气化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天然气输配气设施。
3.供热设施:包括热电厂、热力网设施。
4.公共交通设施:包括城市轻轨、地下铁路线路、公共交通车辆停车场、首末站(总站)、调度中心、整流站、车辆保养场。
5.环境卫生设施:包括雨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厂、垃圾(粪便)处理设施、其他环卫设施。
6.道路广场:包括市政道路、市政广场。
7.绿地:包括公共绿地(住宅小区、工程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地除外)、防护绿地。
(四)非营利性邮政设施用地
1.邮件处理中心、邮政支局(所)。
2.邮政运输、物流配送中心。
3.邮件转运站。
4.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
5.集装容器(邮袋、报皮)维护调配处理场。
(五)非营利性教育设施用地
1.学校教学、办公、实验、科研及校内文化体育设施。
2.高等、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宿舍、食堂、教学实习及训练基地。
3.托儿所、幼儿园的教学、办公、园内活动场地。
4.特殊教育学校(盲校、聋哑学校、弱智学校)康复、技能训练设施。
(六)公益性科研机构用地
1.科学研究、调查、观测、实验、试验(站、场、基地)设施。
2.科研机构办公设施。
(七)非营利性体育设施用地
1.各类体育运动项目专业比赛和专业训练场(馆)、配套设施(高尔夫球场除外)。
2.体育信息、科研、兴奋剂检测设施。
3.全民健身运动设施(住宅小区、企业单位内配套的除外)。
(八)非营利性公共文化设施用地
1.图书馆。
2.博物馆。
3.文化馆。
4.青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青少年(儿童)活动中心。
(九)非营利性医疗卫生设施用地
1.医院、门诊部(所)、急救中心(站)、城乡卫生院。
2.各级政府所属的卫生防疫站(疾病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专科疾病防治所(站)。
3.各级政府所属的妇幼保健所(院、站)、母婴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机构、血站(血液中心、中心血站)。
(十)非营利性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1.福利性住宅。
2.综合性社会福利设施。
3.老年人社会福利设施。
4.儿童社会福利设施。
5.残疾人社会福利设施。
6.收容遣送设施。
7.殡葬设施。
〖BT4〗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十一)石油天然气设施用地
1.油(气、水)井场及作业配套设施。
2.油(气、汽、水)计量站、转接站、增压站、热采站、处理厂(站)、联合站、注水(气、汽、化学助剂)站、配气(水)站、原油(气)库、海上油气陆上终端。
3.防腐、防砂、钻井泥浆、三次采油制剂厂(站)材料配制站(厂、车间)、预制厂(车间)。
4.油(气)田机械、设备、仪器、管材加工和维修设施。
5.油、气(汽)、水集输和长输管道、专用交通运输设施。
6.油(气)田物资仓库(站)、露天货场、废旧料场、成品油(气)库(站)、液化气站。
7.供排水设施、供配电设施、通讯设施。
8.环境保护检测、污染治理、废旧料(物)综合处理设施。
9.消防、安全、保卫设施。
(十二)煤炭设施用地
1.矿井、露天矿、煤炭加工设施,共伴生矿物开采与加工场地。
2.矿井通风、抽放瓦斯、煤层气开采、防火灌浆、井下热害防治设施。
3.采掘场与疏干设施(含控制站)。
4.自备发电厂、热电站、输变电设施。
5.矿区内煤炭机电设备、仪器仪表、配件、器材供应与维修设施。
6.矿区生产供水、供电、燃气、供气、通讯设施。
7.矿山救护、消防防护设施。
8.中心试验站。
9.专用交通、运输设施。
(十三)电力设施用地
1.发(变)电主厂房设施及配套库房设施。
2.发(变)电厂(站)的专用交通设施。
3.配套环保、安全防护设施。
4.火力发电工程配电装置、网控楼、通信楼、微波塔。
5.火力发电工程循环水管(沟)、冷却塔(池)、阀门井水工设施。
6.火力发电工程燃料供应、供热设施,化学楼、输煤综合楼,启动锅炉房、空压机房。
7.火力发电工程乙炔站、制氢(氧)站,化学水处理设施。
8.核能发电工程应急给水储存室、循环水泵房、安全用水泵房、循环水进排水口及管沟、加氯间、配电装置。
9.核能发电工程燃油储运及油处理设施。
10.核能发电工程制氢站及相应设施。
11.核能发电工程淡水水源设施,净水设施、污水、废水处理装置。
12.新能源发电工程电机,厢变、输电(含专用送出工程)、变电站设施,资源观测设施。
13.输配电线路塔(杆),巡线站、线路工区,线路维护、检修道路。
14.变(配)电装置,直流输电换流站及接地极。
15.输变电、配电工程给排水、水处理等水工设施。
16.输变电工区、高压工区。
(十四)水利设施用地
1.水利工程用地:包括挡水、泄水建筑物、引水系统、尾水系统、分洪道及其附属建筑物,附属道路、交通设施,供电、供水、供风、供热及制冷设施。
2.水库淹没区。
3.堤防工程。
4.河道治理工程。
5.水闸、泵站、涵洞、桥梁、道路工程及其管护设施。
6.蓄滞洪区、防护林带、滩区安全建设工程。
7.取水系统:包括水闸、堰、进水口、泵站、机电井及其管护设施。
8.输(排)水设施(含明渠、暗渠、隧道、管道、桥、渡槽、倒虹、调蓄水库、水池等)、压(抽、排)泵站、水厂。
9.防汛抗旱通信设施,水文、气象测报设施。
10.水土保持管理站、科研技术推广所(站)、试验地设施。
(十五)铁路交通设施用地
1.铁路线路、车站及站场设施。
2.铁路运输生产及维修、养护设施。
3.铁路防洪、防冻、防雪、防风沙设施(含苗圃及植被保护带)、生产防疫、环保、水保设施。
4.铁路给排水、供电、供暖、制冷、节能、专用通信、信号、信息系统设施。
5.铁路轮渡、码头及相应的防风、防浪堤、护岸、栈桥、渡船整备设施。
6.铁路专用物资仓储库(场)。
7.铁路安全守备、消防、战备设施。
(十六)公路交通设施用地
1.公路线路、桥梁、交叉工程、隧道和渡口。
2.公路通信、监控、安全设施。
3.高速公路服务区(区内经营性用地除外)。
4.公路养护道班(工区)。
5.公路线路用地界外设置的公路防护、排水、防洪、防雪、防波、防风沙设施及公路环境保护、监测设施。
(十七)水路交通设施用地
1.码头、栈桥、防波堤、防沙导流堤、引堤、护岸、围堰水工工程。
2.人工开挖的航道、港池、锚地及停泊区工程。
3.港口生产作业区。
4.港口机械设备停放场地及维修设施。
5.港口专用铁路、公路、管道设施。
6.港口给排水、供电、供暖、节能、防洪设施。
7.水上安全监督(包括沿海和内河)、救助打捞、港航消防设施。
8.通讯导航设施、环境保护设施。
9.内河航运管理设施、内河航运枢纽工程、通航建筑物及管理维修区。
(十八)民用机场设施用地
1.机场飞行区。
2.公共航空运输客、货业务设施:包括航站楼、机场场区内的货运库(站)、特殊货物(危险品)业务仓库。
3.空中交通管理系统。
4.航材供应、航空器维修、适航检查及校验设施。
5.机场地面专用设备、特种车辆保障设施。
6.油料运输、中转、储油及加油设施。
7.消防、应急救援、安全检查、机场公用设施。
8.环境保护设施:包括污水处理、航空垃圾处理、环保监测、防噪声设施。
9.训练机场、通用航空机场、公共航运机场中的通用航空业务配套设施。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十九)特殊用地
1.监狱。
2.劳教所。
3.戒毒所、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

㈡ 建设老人活动中心土地需要审批吗

建设老年活动中心,当然需要审批,首先土地要合法,不能在可耕地上建设,要取得当地土地部门的批准,同时建设要取得规划部门的允许,建议具体咨询当地政府。

㈢ 个人开办养老院有哪些优惠政策

国家积极倡导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领域,特别是对于失能、半失能及高龄老人的集中照料、护理、康复和娱乐设施,鼓励设立多样化的养老机构,包括养老院、养护院、老年公寓敬老院等。

根据民政部的相关指导意见,非营利性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多项优惠政策。这些机构在规划、建设、税费减免、用地、用水和用电等方面,享有与政府举办的机构相同的待遇。

《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的税收优惠措施。这类机构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以及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养老院提供养老服务可以免征营业税。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可以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非营利性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可以免缴征地管理费、防雷检测费和污水处理费,同时可以适当减免城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防空异地建设费。新建老年服务机构时,消防等相关单位可以免收相关费用。

为了提升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水平,政府鼓励通过新建、扩建、改建和购置等方式因地制宜地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新建住宅区应将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纳入公共建筑配套实施方案中。

闲置的医院、企业、农村集体房屋以及各类公办培训中心、活动中心、疗养院、小旅馆和小招待所等设施资源,可以通过整合、置换或改变用途等方式改造用于养老服务。

此外,政府还鼓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民间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及外资,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承包、租赁、参股等多种形式,兴办养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学校)等养老服务机构。

鼓励创办家庭式养老院(老年公寓)、托老所、老年文化活动站,并鼓励利用企事业单位及农村集体组织闲置的房屋、场地和设施改建养老服务机构。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建议您咨询“优老网”(原中国敬老院网)客服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

㈣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是干什么用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社会福利用地是指,为社会公共福利事业而使用的土地。包括医院用地,学校等教育用地,老人、儿童、残疾人等福利院用地等。

㈤ 什么是养老地产

养老地产是以老年人为目标客户群体而进行建筑设计、设施配套和服务跟进的房地产项目。养老地产的特色应该是为老年人提供家政、餐饮、娱乐、休闲、社交、康复、医疗、介护、照料等一条龙服务,而不是仅仅提供老年人居住的“地产”。
养老地产从建筑设计、园林规划到装饰标准,这类老年地产的建筑产品开发接近于高端住宅产品开发的规律,创新核心在于适老化设计。养老地产实现了品质地产和优良健管家服务的有机结合,从护理、医疗、康复、健康管理、文体活动、餐饮服务到日常起居呵护,增加设施设备和精心打造专业管理团队。养老地产主要的产品形态包括:保险资金推出的升级版的养老机构,如养老院,把养老地产视做商业地产项目长期经营;开发商推出的养老地产项目。

养老地产的分类
1、养老院
专门的养老院或护养院,不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由专业的养老机构负责运营。大部分经验模式为公办民营,采取出租或会员制形式。
分析:按照国内“居家养老”为主的需要,根据老年人口,规划养老院或护理中心,设置在社区或作为新出让用地配套,肯呢过会成为未来公办民营型社会福利设施主要方式。
2、老年公寓
按照适于老年人居住的要求来设计和建造,由社会投资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商品住宅,专供老人集中居住的,采用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相结合模式的住宅。
分析:在城市商品住宅小区中,规划部分比例按照老年住宅设计,并配套相关护理服务。
3、养老社区
以老年人为主的住宅小区,通过医疗、看护等配套,为老年人提供从健康阶段到护理阶段全过程的养老服务。
按照用地性质划分,养老地产可分为:1、住宅用地 ①养老地产项目(前期通过一般渠道取得土地,以养老概念为主题销售住宅产品)②综合性地产项目(通过医院/养老等项目捆绑,以低成本取得大规模土地开发);2、社会福利设施用地→政府划拨或作为商品住宅用地配套代建。
中国养老地产的前景
作为民生热点,养老产业成为国家“十二五”重点发展扶植的产业。随着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度假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等需求多元化,庞大而多样化的养老市场诞生。据了解,目前全国有80家地产商进入养老地产领域,公开信息披露的养老地产项目达百余个。
有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85亿,占总人口13.7%,中国已经步入老龄社会;预计到2015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将增加到2.21亿,老年人口比重将增加到16%。另据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调查显示,我国城市42.8%的老年人拥有储蓄存款,预计到2030年,老年人的退休金总额将超7万亿元。
与此同时,“银发经济”也在逐渐升温,目前我国养老服务市场消费需求在3万亿元以上,2050年左右将达到5万亿元,一个潜力极大的新兴产业正在形成。
世联地产董事长陈劲松预计,国内养老产业市场规模至少万亿以上,以后还会逐年增长。世联地产副总裁林蔚指出,养老产业是以服务为核心的产业,而不是以开发为核心的,需要长期投入,需要更多政策的配合与支持。
2013年8月1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要加强养老服务能力建设。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按标准同步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也要通过多种方式完善相关设施。重点发展居家养老,同时,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专业化养老机构,鼓励境外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

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提出,推动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角”,到2020年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覆盖城乡的多样化养老服务体系。同时,要切实加强农村养老服务。推动医养融合发展,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促进养老服务与医疗、家政服务、保险、教育、健身、旅游等领域互动发展。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国务院提出的多项措施,将加快养老产业的发展速度和规模,促进养老机构甚至养老地产、养老医疗、养老旅游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同时,鼓励境外资本的进入,可以充分吸收国外养老服务业的先进管理手段和服务理念,促进相关产业服务水平的提高。
目前各地政府对于养老问题愈发重视,部分省市已出台养老设施专项规划,规范行业发展,并从土地、财税等政策上予以支持。北京市出台的养老设施专项规划要求,加强土地、税收、融资政策和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对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在新城规划中,要求整合社区资源,建设更多适合老年人养老的场所。
美国日本的养老地产模式
提起养老地产,美国和日本肯定是绕不过去的。因为美国的养老地产模式建的最早(始于60年代),而日本则是全世界老年人口比例最高的国家,已经形成了一个结构比较完善、门类比较齐全的老年住宅体系。因此,总结这两个国家养老地产的开发和运营经验,对于我国养老地产的未来发展颇具借鉴意义。
1.多元化的老年服务需求
何为养老地产?美国和日本的经验告诉我们:“地产”是基础,而“养老服务”才是根本。养老地产的特色应该是为老年人提供家政、餐饮、娱乐、休闲、社交、康复、医疗、介护、照料等一条龙服务,而不是仅仅提供老年人居住的“地产”。
“太阳城”是美国最大的养老院,也是美国商业化养老社区的缩影,里面住着来自美国各个州和世界50多个国家的退休老人。作为“老人城”,太阳城明文规定所有居民必须是55岁以上的老人。社区里同时修建了疗养、医疗、商业中心及高尔夫球场等老人娱乐配套设施。整个城市的建筑规划、道路交通、社区空间都完全按照老年人的需求实现无障碍设计。同时,太阳城中还设有多种住宅类型供老年人选择,主要的养老社区形式包括活力社区、独立生活社区、协助生活社区、专业护理社区、持续照护社区。在养老社区里,随着老年人身体机能的衰退,他们逐步从生活自理型社区过渡到生活协助型社区,再过渡到特殊护理型社区,从而真正实现在一个社区内安度余生。
在硬件上,日本的养老住宅设计可以用“精益求精”来形容。由日本国土交通省住宅局和财团法人高龄者住宅财团编纂的《老年住宅设计手册》是一本在日本得到广泛遵循的、具有针对性的、适应老龄化社会的居住设计通则。老年配套设施还包括浴场、酒廊、健身房、便利店、园艺区等几乎所有公共服务功能。在软件服务上,日本一方面强调服务的专业化,另一方面注重满足老年人的精神追求。日本开设有专门的老年护理专业,护理人员持证上岗。在养老社区里,老年人可以参加各种学习、娱乐,甚至旅游、探险,也可以亲手种植蔬菜、瓜果。“乐龄族的专属领地、忘我快乐的享乐之地”,这就是日本对高档养老社区的定位。
近年来,随着老龄人口日益增多,日本也开始推进“住宅适老化”。即建设一些带服务设施的老年人住宅,里面包括一些医疗设施,也有一些老年活动设施、老人看护及餐饮设施等。日本最近在不断发展大型社区,这些大型社区并不是让老人集中居住,而是能够让各种年龄层的人在一起居住,这有利于两代人之间的互相照料和扶持。与以往大型社区不同的是,新的社区中设置有更多的适合老年人的空间和设施,提供更多样的、更适合老年人居住的住宅,并且让更多年龄层的人同时住在一起,这是日本政府推出的新的老年问题解决方向。
2.多元化的养老地产盈利模式
目前,美日两国养老地产主要包括赢利性和非赢利性两种,非赢利性养老地产主要由政府、宗教机构或慈善团体投资建设。美国的养老社区有60%左右为政府投资设立,如果加上其他社会慈善性团体的投资,这一比例将会更高。例如,持续护理退休社区在盈利性养老社区中占比非常低,其中82%的社区由非盈利性机构(半数是宗教机构)来运营。
对于赢利性高端养老地产,则大部分采用“一次性会费+月服务费”的模式。这种盈利模式的优点是既可以解决地产公司前期一次性投入太大的问题,还可以兼顾日后养老服务持续提供的费用支出。美国一次性会费大约为250-400万人民币,而日本一次性入住金为240-780万。入住满15年的不再退还入住金。此外,每月另收服务费1.5-3万人民币,还不包括医疗费、水电费、停车费等等。即便如此高收费,美日两国养老地产公司的现金回报率也只有10%左右。当然,如此奢侈的养老地产也主要是面向小企业主、律师、公司高管等高收入人群,一般人群是消费不起的。
美国还普遍采用了一种“养老+地产”的商业模式,即将保险、地产、养老产业融合在一起。保险行业进军地产领域,买断其居住权,采取酒店式管理,以收取会员管理费用的收益模式进行投资资金回笼,同时还为公司吸收高端养老保险客户。而在日本,为降低运营成本,很多养老地产投资机构都实行全国连锁经营。比如,日本医学馆在日本全国有1250所养老物业,基本上都位于市区,入住老人60%来自于项目5公里范围内;1986年就开始提供养老服务的专业机构--幸朋苑在全国有150多个分支机构。而且,连锁养老院不仅为常住的老人提供专业服务,也对周边社区有认知障碍、行动不便等需要照顾的老人提供日托或短期入住服务,充分利用现有设施服务到更多老人的同时,其收入也可以有效弥补一定的费用支出。
3.多元化的养老资金支持
在美国,入住养老社区的入门费通常是住户自行承担的,可以使用退休金或私人储蓄,也可以办理现有房产的“倒按揭”支付。而对于月费及其他医疗服务费,联邦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一般可以覆盖老年社区的一般性的基础护理服务,但是超出了保险范畴的高端服务费用就需个人支付了。如今“倒按揭”在美国日趋普遍,美国的倒按揭贷款放贷对象主要是62岁以上的老年人,包括三种形式:房产抵押倒按揭、政府担保倒按揭、商业公司理财型倒按揭。

而在日本,政府非常重视为养老机构建立扎实的政策保障机制与社会环境基础。例如,除一次性入住费外,“幸朋苑”由老人自己提供的服务费只有10%左右,其余的都是从政府保险、养老金等渠道补充,这就为老人家庭减少了巨大的经济负担。需要介入陪护的老人,由定点医院评定介护等级后,政府则会承担90%的介护服务费用。
如此一来,通过政府的扶植、保险机构的投资、慈善捐款以及入住养老社区的老人通过养老金、“倒按揭”等方式缴纳的费用,美国和日本市场化后的养老城不但能够持续提供社会服务,而且自身还可以实现盈利。
参考文献
郭安丽.政策利好我国养老市场 养老地产再升温.中国联合商报,2013年8月26日
陈金保,师春芳.美国和日本的养老地产的经验.金融博览(财富).2012年12期.

㈥ 北京市集体土地上建养老院是否合法

兴建非营利性乡(镇)村养老服务设施可以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用地,按照国家对经营性用地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的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依照此规定,集体建设用地有四类用途:一是宅基地,二是乡镇企业用地,三是乡(镇)村公共设施建设用地,四是乡(镇)村公益事业建设用地。非营利性乡(镇)村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属于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范畴,所以,如果兴建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使用的非营利性乡(镇)村养老服务设施,当然可以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进一步明确,要“切实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要求“依托行政村、较大自然村,充分利用农家大院等,建设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活动站等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

㈦ 个人开养老院政府有什么优惠政策

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从事非营利性活动取得的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的免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免征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免征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有关基金(包括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基金、价格调节基金等);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应减半征收上述费用和基金。养老机构建设涉及的暂不能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由当地政府财政购买。养老服务机构确有困难,可以到所在地残联申请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也要适当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

政府主办和特许经营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数字)电视等经营单位,应为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优质服务和收费优惠,其中用水、用电、用气(燃料)纳入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类别,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免收有线电视开户费、城区普通宽带一次性连接费;优惠收取采用光纤接入或者接入距离较远等成本较高的宽带一次性连接费,通信费、收视费按当地最优惠标准收取。

境内外资本举办养老机构享有同等的税收等优惠政策。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捐赠,以及企业通过对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12%以内部分,准予在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税法规定比例扣除。

各级政府要积极建设养老服务机构设施投融资平台,通过贷款贴息、直接融资补贴、融资担保等间接投入办法,使更多信贷资金、保险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养老服务业。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的信贷支持,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拓宽信贷抵押担保物范围,优先安排贷款资金,并在国家允许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内给予利率优惠,合理确定贷款期限。

(7)老年活动中心用地性质扩展阅读:

养老院是以老年生活照料、老年产品用品、老年健康服务、老年体育健身、老年文化娱乐、老年金融服务、老年旅游等为主的养老服务业全面发展,养老服务业增加值在服务业中的比重显著提升,机构养老、居家社区生活照料和护理等服务提供2万个以上就业岗位,培育和支持一批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大批富有创新活力的中小企业,形成一批养老服务产业集群,培育一批知名养老服务业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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