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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指定给子女遗嘱

发布时间:2022-01-09 12:07:02

1. 父母想把房产给某一个子女继承,需要其他子女在遗嘱上签字并公证吗

这个问题我们要进行具体分析,首先,父母想把房产给某一个子女继承。那要看房产证上到底有没有其他子女的名字。如果房产证上面拥有其他子女的名字。那么父母想把房产继承给其他子女,那就需要经过其他子女的同意。这个时候更理想的方法就是一家人在一起共同商量这个房产继承问题。否则只有父母进行房产公证是无效的。继承也会因为无效从而被废除。

综上所述,父母想把房产给某一个子女继承我们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那就是要看房产证上是否拥有子女的名字。有的话那就需要其他子女进行公证,没有就不需要。最后我想说一句,家和万事兴。对于房子的继承问题,父母无论想怎样处理我们都应该尊重父母的意见。只要家庭和睦团结。房产继承问题就不是问题。

2. 老人指定一个子女继承房产的遗嘱怎么写

你好!只要你们双方存在亲缘关系,就可以立下继承遗嘱,只是继承遗嘱的条件之一就是要在立遗嘱的人过世后才生效!下文为房屋遗嘱继承范本,建议立下遗嘱后去公证或者有证人在旁,如果确实不了解也可以咨询下律师,请律师代写都是可以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房屋遗嘱继承协议书范本

甲方(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所有的×××(写明遗赠财产的基本情况),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的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

二、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元,医疗补助费××元(可以约定其他费用)。

三、乙方应在甲方去世后三十日内办理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遗赠,其遗产可按法定继承处理。

四、甲方应负对遗赠财产的维护责任,不得随意处理遗赠的财产。如果甲方故意将财产损坏或者送给他人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五、乙方应当按时给付甲方费用。逾期给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协议。如果连续三个月不给付费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六、本协议自××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一、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二、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三、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
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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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如果父母将财产指定给一个子女其他子女怎么办

父母有权立遗嘱处分父母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二十一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4. 父母为其将房产给子女遗嘱在遗嘱中怎么写

房产如果留给子女,父母可以在自书遗嘱中载明:房屋留给子女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5. 父母想把房产给某子女继承,其他子女需要在遗嘱上签字并公证吗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你父母还健在,但房产要过五年后才能过户,根据你目前情内况:
1、你可容以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由你父母共同立遗嘱,因为上述房产是你父母的夫妻共有财产。但你父母处分自己的财产,不用经过他们子女的同意。但遗嘱公证要到你父母去世后才生效,此时你还要到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公证。要分二步走。
2、如果,你们所有兄弟姐妹关系很好,你也可以到你父母去世后依据法定继承,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遗产继承公证只要办理一次就可以了。到时,你的其他兄弟姐妹放弃继承。
3、如果五年内,可以过户了,如你父母还健在,你也可以办理房屋赠与合同公证,在税收上还可以优惠。
以上三点供你参考。

6. 父母写遗嘱给子女有效吗

子女替父母写遗嘱无效,法律明确规定,代书遗嘱需要由见证人书写,而子女又不可能成为见证人,所以子女替父母写遗嘱无效,需要由其他无利害关系的人代为书写遗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7. 父母想把房产给某子女继承,其他子女需要在遗嘱上签字并公证吗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只要父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处置的是自己的合法财产,遗嘱形式符合法律要求或者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情形下所立的遗嘱,合法有效,不需要其他子女在遗嘱上签字,因为这属于父母对自己财产合法有效的处置,父母作为财产的所有权人,只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达真实,其对于个人合法财产的处置不受任何人任何单位的干涉。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8. 子女立的遗嘱写的是指定父母单独一方继承其遗产,法律上是否合法

遗产继抄承时是遗嘱袭继承大于法定继承,而只有在法定继承时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才是作为共同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在有遗嘱的时候,如果该遗嘱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是有效的,也就是说被继承人处分的是自己的财产,遗嘱的形式合法,为没有生活来源的人保留必要的财产等,遗嘱就是有效的。所以子女的遗嘱如果只是指定父母单独一方继承其遗产,在不违反其他规定的时候,是合法的。

9. 父母立了遗嘱,指定一人继承,其他子女有无继承权

其他子女无继承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9)父母指定给子女遗嘱扩展阅读

遗嘱订立有效要件: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

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我国《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有效。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遗嘱既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就只能就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民事行为无效。遗嘱若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内容违反社会公德,则也不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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