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央調劑基金會影響退休人員待遇嗎
人社部副部長游鈞明確表示,實施基金中央調劑制度不會增加企業和個人負擔,不會提高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更不會影響到退休人員待遇。
對於基金的安全問題,游鈞表示,中央調劑基金是養老保險基金的組成部分,納入中央級社會保障基金的財政專戶,實施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不得用於平衡財政預算。「各地從本省的養老保險基金中上解的中央調劑基金中央一分不留,按照統一的核算辦法全部撥付給各地,納入各地養老保險基金中,用於確保基本養老金發放。基金性質不變,用途不變。」游鈞表示。
『貳』 為何要實施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
「實行中央調劑制度,將有利於增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互濟功能和抗風險能力,防範和化解部分地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風險,改善部分地區基金收支狀況。」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科學研究院院長金維剛說。
不僅如此,「這項改革舉措還將為完善我國養老保障體系帶來新的改革發展機遇。」金維剛說,作為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的第一步,實行中央調劑制度還有利於逐步解決過去各統籌地區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在政策法規、繳費基數以及費率、經辦管理、信息系統等方面存在顯著差異而產生的矛盾和問題,在全國范圍逐步實現政策法規統一、管理體制統一、經辦服務統一、標准體系統一、信息系統統一。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叄』 為什麼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金中央調劑制度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均衡地區間負擔。
我國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已逐步實現了省級統籌。雖然全國養老保險累計結余資金有4.14萬億元,但近2/3集中在東部地區少數幾個省份,而遼寧、黑龍江等一些省份的基金運行則面臨很大壓力,已經出現了當期的收不抵支。
因此,提高統籌層次,在全國范圍內對基金進行統籌有其必要性。建立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是實現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的第一步。
應參保人數,起步初期暫按企業就業人數和參保人數平均值核定。隨著全民參保登記工作的推進,對在職應參保人數可逐步過渡到以覆蓋常住人口的全民參保計劃數據為基礎核定。
(3)養老金將實施中央調劑圖片擴展閱讀:
建立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主要內容是,在現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基礎上,建立養老保險中央調劑基金,對各省份養老保險基金進行適度調劑,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一是中央調劑基金由各省份養老保險基金上解的資金構成,按照各省份職工平均工資的90%和在職應參保人數作為計算上解額的基數,上解比例從3%起步,逐步提高。
二是中央調劑基金實行以收定支,當年籌集的資金按照人均定額撥付的辦法全部撥付地方。
三是中央調劑基金納入中央級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不得用於平衡財政預算。
『肆』 實施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有啥好處
6月13日,國務院正式發布《關於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7月1日起正式實施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
「這項改革舉措還將為完善我國養老保障體系帶來新的改革發展機遇。」金維剛說,作為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的第一步,實行中央調劑制度還有利於逐步解決過去各統籌地區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在政策法規、繳費基數以及費率、經辦管理、信息系統等方面存在顯著差異而產生的矛盾和問題,在全國范圍逐步實現政策法規統一、管理體制統一、經辦服務統一、標准體系統一、信息系統統一。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伍』 養老保險中央調劑資金在哪個科目裡面核算
1、企業提取的養老保險 ,失業保險,住房 公積金,可以計入「管理費用」科 目 。
2、醫療保險應內計入「應付福容利費」科目,不過年底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可以進行納稅調減。
社保繳納後應該怎麼做會計分錄:
首先單位在編制工資發放表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職工工資代扣社會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負擔的大病醫療補助金);
貸:其他應付款——職工工資代扣住房公積金 貸:應繳稅費——應繳個人所得稅——應繳個人(工資薪金)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單位為職工繳納社保後的會計處理為。
『陸』 養老金什麼時候開始實行中央調劑
7月1日起,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將正式進入「富幫窮」時代。國務院近日印發《關於內建立企業職工基容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通知》,決定建立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並於2018年7月1日起實施。
在實施中央統一調劑的同時,國務院還提出,將統一制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逐步統一繳費比例、繳費基數核定辦法、待遇計發和調整辦法等,最終實現養老保險各項政策全國統一。
『柒』 「養老金中央調劑」帶來哪些利好
人社部公報顯示,2017年年末全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存50202億元,仍然是收大於支,可以說養老金保發放沒有問題。但由於各地養老金不平衡現象突出,部分省份養老基金當期收不抵支,影響養老金可持續發展,而實現養老金全國統籌又需要一個過程,所以中央調劑制度應運而生。
從公眾的角度來說,養老金中央調劑制度一方面提升了大家對養老保險制度的信心,因為部分省份收不抵支會讓一些職工對自己未來能否領到養老金有所擔憂,有中央調劑來保障就可打消這種顧慮。另一方面,中央調劑體現了養老金「互助共濟」,能讓大家感受到養老金制度溫暖、國家溫暖。
另外,此舉加快了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的步伐。全國統籌是解決養老金不平衡問題的根本辦法,但現實地看,直接實現全國統籌有一定難度,而中央調劑是一種有益探索,先讓養老金實現部分統籌,隨著上解比例逐步提高以及技術、制度不斷完善,養老金全國統籌就有望早日實現。
為了確保中央調劑制度真正落地,《通知》還提出四項措施「保駕護航」。比如「完善省級統籌制度」,既能確保各省份上解的資金到位,又能為全國統籌積累一些經驗。再如「建立健全考核獎懲機制」,就有鼓勵、倒逼等作用,是落實制度不可缺少的保障措施。
但要指出的是,中央調劑不能從根本上解決養老金失衡等問題,必須要實現全國統籌,然而實現全國統籌面臨不少挑戰。目前仍是「地方割據」,各縣市自收自支,省級統籌的難度都比較大,更何況是全國統籌。所以,推進全國統籌還需要更多良策更多探索。
養老金相對富裕的省份,要有「同舟共濟」思想,才能加快實現養老金全國統籌。而收不抵支的省份,也不能等靠中央調節和全國統籌,要有「開源節流」思想,例如「節流」方面要避免養老金被冒領、被挪用等。在「開源」方面要促進企業職工繳納養老金。
『捌』 建立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通知專》(以下簡稱《通屬知》),決定建立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自2018年7月1日起實施。
《通知》明確,建立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主要內容是,在現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基礎上,建立養老保險中央調劑基金,對各省份養老保險基金進行適度調劑,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四是現行中央財政補助政策和補助方式不變,省級政府要切實承擔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和彌補養老保險基金缺口的主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