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遼寧省社保政策以及相關規定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遼寧省關於對大齡靈活就業人員實行社會保險援助的通知》(遼勞社發〔2006〕15號)第三條規定
大齡靈活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險補貼辦法
(一)基本養老保險按自由職業者身份續保,繳費基數為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為20%。各級財政按其繳納養老保險費的60%給予補貼,其餘部分由申請人個人承擔。基本養老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後補,參保人員按規定時間到社保經辦機構全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同級勞動保障部門根據享受社會保險補貼人員認定情況,向同級財政部門報送資金使用計劃。各級就業局要設立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資金專戶,財政部門將補貼資金核撥到同級就業局。符合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條件的「4050」人員,憑《「4050」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認定表》和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繳費憑證,到當地就業局報銷應補貼部分。具備條件的市也可以採取補貼資金社會化發放的辦法。
符合享受「4050」社會保險補貼政策的人員,戶籍與參保地不一致的,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政策的資格由戶口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予以認定,憑認定證明和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繳費憑證,到戶籍地就業局報銷應享受的社會保險補貼。
(二)基本醫療保險原則上參加大病統籌,不建立個人賬戶,各級財政部門按社平工資和當地政府確定的繳費比例給予全額補貼。同級財政部門對勞動保障部門移送的補貼數據進行審核後,將補貼資金從就業資金財政專戶直接核撥到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財政專戶。大齡就業困難對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個人參保年限或繳費年限不足統籌地區醫療保險相關規定的,由申請人個人按規定補繳,補繳後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
(三)中、省直企業下崗失業人員中符合享受「4050」社會保險補貼政策人員,按上述程序,在戶口所在地辦理資格認定手續和報銷應享受的社會保險補貼。各市要確保中、省直和異地參保的「4050」人員的認定和補貼渠道的暢通,不能借故推託,影響政策的落實。
(四)經認定的人員,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0周歲起開始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待遇。原經認定符合「4550」社會保險補貼條件的人員,從2006年1月1日起,按新政策規定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待遇。
『貳』 遼寧省社會養老保險有哪些規定
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國家根據人民的體質和勞動力資源情況,規定一個年齡界限,當勞動者達到這個年齡界限時作為年老喪失勞動能力,解除勞動義務,由國家和社會提供物質幫助,保障其晚年基本生活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這一概念主要包含以下三層含義: 職工期盼實現農民工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相關書籍
1、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這里所說的「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的;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需強調說明的是,法定的年齡界限(各國有不同的標准)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2、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3、養老保險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達到保障的目的。養老保險是世界各國較普遍實行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的我國養老保險體系分為三個層次: 養老保險——相關書籍
一是基本養老保險,它是按國家統一政策規定強制實施的為保障廣大離退休人員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種養老保險制度; 二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它是企業根據自身經濟實力,在國家規定的實施政策和實施條件下為本企業職工建立的一種輔助性養老保險,由國家宏觀指導,企業內部決策執行; 三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它是由職工個人自願參加、自願選擇經辦機構的補充保險形式。 後兩個層次中,企業和個人既可以將養老保險費按規定存入社會保險機構設立的養老保險基金帳戶,也可以選擇在商業保險公司投保。
『叄』 遼寧省那年執行養老保險
一般來講1986年前後大集體職工合同制工人納入養老保險93年前後全民所有制職工納入養老保險各地略微有差異
『肆』 遼寧省社保政策以及相關規定!
1、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新農保。
2、個人名義交納需要到戶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請即可,其參保手續包括:本人身份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備兩張,保費,申請書等即可。且只能辦理養老,醫療保險兩種。
3、養老金異地領取國家有明文規定,原則上是在哪裡繳納社保10年以上,就在哪個地方辦理領取養老金。如果要異地領取,就必須在其他地方繳納社保滿10年。
你可以在中國銀行辦理一個自動轉賬授權服務,將你每月養老金的發放時間算好,然後再授權中行將這個賬戶的固定養老金在每月固定的日期,轉到你現在所用的銀行卡上。
4、首先應當去參加醫療保險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異地醫療手續。
辦理程序:
由單位醫保經辦人到市醫保中心個人帳戶管理科領取《選擇異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登記表》一式三份,轉交申請人填寫,並按照就近就醫的原則選擇居住地三家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如未開展醫保,可選公立鎮級以上醫療機構),經當地定點醫療機構、醫保(社保)經辦機構確認蓋章,交回所屬單位。單位匯總蓋章後,由經辦人報送市醫保中心加蓋業務章確認。
如果是在單位正式退休並正式到異地居住超過半年 1\請攜帶當地的戶口或暫住證或所在社區的證明到原所在地醫保去填寫異地居住申請表 2\在現居住地要選擇兩家定點醫院,請所選醫院的醫保辦簽字蓋章,再到現居住地的醫保去蓋章 3\回原居住地醫保辦理登記即可,以後如果發生醫葯費就可以在退休地醫保報銷.再過幾年醫保實行全國統籌就沒這樣麻煩了.
5、遼寧省社保局網址(我幫你定位到社會保險法版面了)http://www.ln.hrss.gov.cn/ln/262/tshbxf.shtml
以下是電話:
遼寧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沈陽市和平區和平北大街59號 024
辦公室22839311
財務處22839322
地方處22839337
行業處22839351
省直企業
養老保險處22839357
遼寧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鞍鋼分局鞍山市鐵東區和平路 46-2號 0412
綜合財務科63421216
管理科63180416
望採納!PS:我愛懸賞分~
『伍』 2014遼寧省養老保險新規定對斷交的人員的規定
2014養老保險新規定2011年7月1日,新中國建立以來的首部《社會保險法》開始實施。該保險法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慧擇網費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
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至滿15年。對於未繼續繳費或者延長繳費後累計繳費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員,可以申請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對於不願意延長繳費至滿15年,也不願意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可以申請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5)1998年遼寧養老保險條例擴展閱讀:
社保中斷:
中山大學社會保障教授表示,目前大廣州范圍內參加養老保險的外來工已經達到121萬人。其中,僅廣州市本級統籌的就有76萬人。
由於沒有做過調研,申曙光無法給出答案。但他估計,隨著最早一批外來工陸續達到退休年齡,類似年齡夠了參保年限不夠無法退休的現象,在未來的幾年內會越來越多,乃至成為普遍現象。看樣子,外來工的被迫退出,很可能成為廣州社保部門的一筆財富。
申曙光表示,易承芳在養老保險遭遇到的困局,無疑是不符合社會保障設立時候的目標和原理的。如果她本人願意在年滿55歲後繼續繳納養老保險,因此他強烈呼籲,政府部門應盡早根據現實情況出台補救措施,以彌補政策制定時的漏洞。
『陸』 遼寧省養老保險政策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一、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范圍和時間
12月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包括已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五七家屬工」,不含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范圍內的建國前參軍的企業退休老工人),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遼寧退休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通知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
企業:
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75元。
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5元。
4、1954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12月31日前退休(職)人員和「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63元。
5、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
機關事業單位:
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75元。
2、其他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3元。
(二)掛鉤調整
企業:
1、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拆算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2、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按照本人12月領取的統籌內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
機關事業單位:
退休(職)人員按照本人12月領取的統籌內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2.3%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基礎上,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分別再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企業:
1、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2、符合國家原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人部發〔2016〕61號)規定范圍內的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3、退休軍轉幹部增加基本養老金,在和其他條件相同的退休人員同辦法、同標准調整後,統籌項目內養老金總額低於調整後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元人均養老金標准。
機關事業單位:
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職)人員,每天每月在增加50元:年滿80周歲的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三、資金渠道
(一)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
(二)已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暫按原渠道解決。
四、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工作要求
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關心和關懷,直接關繫到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各地要把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作為當前最重要任務,堅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各項要求,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加緊落實,准確解讀政策,正確引導輿論,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進行。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抽調得力人員,盡快做好調整待遇的審批工作;要採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計籌措調整所需資金,確保在2017年7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柒』 遼寧省養老保險標准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遼寧省2017年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還沒有出台。
2017年4月13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發出《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從2017年1月1日起,對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要求各地區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合理確定調整水平和調整辦法,於2017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後組織實施。
當前,遼寧省的具體方案還沒有發布,如何調整還不明確,請耐心等待。
『捌』 遼寧朝陽社會養老保險要交多少年
國家社保法規定,只要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如果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補充繳費至滿十五年,然後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當然也可以選擇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的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按照新計發辦法,這種情況的參保人員還必須繼續繳納養老保險,繼續繳納部分每多繳1年增發基礎養老金1%。
(8)1998年遼寧養老保險條例擴展閱讀:
社會養老保險的主要特點:
一是由國家立法,強制實行,企業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符合養老條件的人,可向社會保險部門領取養老金。
二是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或單位和個人雙方共同負擔,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
三是養老保險具有社會性,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因此,必須設置專門機構,實行現代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統一規劃和管理。
通過建立養老保險制度,有利於新老更替,實現就業結構的合理化;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的一項重要措施,有利於社會穩定;能夠激勵年輕人奮進,提升工資標准,為退休後的生活提供保障,有利於從側面上促進經濟發展。
『玖』 2004年遼寧省養老保險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補繳范圍:
這次享受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優惠政策的,包括未參保企業和人員及中斷繳費的企業和人員。不包括按規定核定了繳費基數但有歷史欠費的企業和人員,對已核定過繳費基數的歷史欠費的滯納金,仍由地稅部門按規定確定和徵收。
◎關於未參保單位和人員補繳
實行個人繳費後,未核定過繳費基數、未繳費人員為未參保人員;單位一直未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參保登記,未繳納養老保險費的,為未參保單位。
◎關於中斷繳費人員補繳
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後,核定過繳費基數,也曾繳費,後因各種原因不再申報繳費基數,也不再繳費的,為中斷繳費企業和人員。
國家和省規定的應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單位,應按國家和省規定,為與本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含男未滿60周歲、女未滿55周歲的固定工、勞動合同制和實行臨時工繳費制度後的原臨時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於用人單位原因部分人員應繳未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書面補繳申請,並提交申請補繳期間與被保險人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以及工資收入憑證,經確認後,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從規定實行企業和個人共同繳費之月,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動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可以按優惠政策補繳。原長期病休6個月以上時間、判刑人員服刑期間,不允許補繳。
單位整體未參保的應從企業注冊成立之日起為職工全員參保,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動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可以按優惠政策補繳。但補繳的時間最早不早於1995年1月(鄉鎮企業最早從2003年1月起補繳),有視同繳費年限的,應按上條規定的最早補繳時間補繳(即將企業和個人實行繳費制度後,應繳費的時間均補繳齊,其中,建立個人賬戶後連續繳費滿5年以上,才能計算視同繳費年限)。
整體未參保單位包括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尚未參保繳費的各類企業和職工。
整體未參保單位參保補繳,應全員參保補繳。單位全員補繳後,由原單位負擔養老保險費用的退休人員,從全部補繳資金到賬後的下月起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