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養老保險異地轉移和不轉移有什麼區別
如果你換了一個城市工作,養老保險異地轉移可以累計計算年限,不轉移你的社保就要在重新交納,不能累計計算年限。
15年是最低繳費年限,年限越長,養老金就越多。
假設在A地繳費養老保險2年,在B地繳納養老保險20年。
如果不把A地的保險轉移到B地,在B地辦理退休是養老保險的年限按20年計算!因為沒有辦理轉移,B地社保不知道你在A地的繳費情況。
只有在辦理轉移手續以後,你在B地退休時養老保險的年限才按累計的22年計算!這就是轉不轉的差別,不轉移,養老金就少了,個人就受損失了!
(1)同省養老金異地轉移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Endowment Insurance)是國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勞動崗位後而建立的一種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險制度。
目的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同時被保險人只有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即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已辦理相關手續,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及喪葬補助費等。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被保險人按不同繳費比例共同繳納。以北京市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例:企業每月按照繳費總基數的19%繳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8%繳納。
㈡ 跨省兩個養老保險賬戶,可以合並嗎
1、跨省社保帳戶可以合並,不影響你的累計繳費年限。
2、你在離開原工作參保地時,可以拿身份證、社保卡到參保地社保局申請遷出社保辦理一張繳費憑證。
3、到新工作單位辦理好社保繳費帳戶後,拿遷移繳費憑證到現參保地社保局申請異地社保帳戶合並即可,遷移合並的社保,不影響你的累計繳費年限。
根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
20、職工在同一統籌范圍內流動時,只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帳戶檔案,不轉移基金。
21、職工跨統籌范圍流動時,轉移辦法按如下規定:
(1)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帳戶檔案。
(2)對職工轉移時已建立個人帳戶的地區,轉移基金額為個人帳戶中1998年1月1日之前的個人繳費部分累計本息加上從1998年1月1日起記入的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
(3)對職工轉移時仍未建立個人帳戶的地區,1998年1月1日之前轉移的,1996年之前參加工作的職工,轉移基金額為1996年1月1日起至調轉月止的職工個人繳費部分累計本息;1996、1997年參加工作的職工,基金轉移額為參加工作之月起至1997年底的個人繳費部分累計本息。
1998年1月1日之後轉移的,轉移基金額為1998年之前按前述規定計算的職工個人繳費部分累計本息,加上從1998年1月1日起按職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11%計算的繳費額累計本息。未建個人帳戶期間,計算個人繳費部分的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一年期定期城鄉居民儲蓄存款利率計算。
(4)對年中調轉職工調轉當年的記帳額,調出地區只轉本金不轉當年應記利息;職工調轉後,由調入地區對職工調轉當年記帳額一並計息。計算方法按第15條規定執行。
(5)基金轉移時,不得從轉移額中扣除管理費。
(6)職工轉出時,調出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填寫《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轉移情況表》(轉移單)。
(7)職工轉入時,調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依據轉出地區提供的《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轉移情況表》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等資料,並結合本地基本養老保險辦法,為職工續建個人帳戶,做好個人帳戶關系的前後銜接工作。
(2)同省養老金異地轉移擴展閱讀:
根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
8、新招職工(包括研究生、大學生、大中專畢業生等)以起薪當月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工資基數;從第二年起,按上一年實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工資基數。單位派出的長期脫產學習人員、經批准請長假的職工,保留工資關系的,以脫產或請假的上年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工資基數。
單位派到境外、國外工作的職工,按本人出境(國)上年在本單位領取的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工資基數;次年的繳費工資基數按上年本單位平均工資增長率進行調整。
失業後再就業的職工,以再就業起薪當月的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工資基數;從第二年起,按上一年實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工資基數。
以上人員的月平均繳費工資的上限和下限按照第7條規定執行。
9、個人帳戶記入比例為按第7條確定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11%,其中包括個人繳費的全部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從企業繳費中劃轉記入兩部分。
個人繳費比例1997年不得低於本人繳費工資的4%,企業劃轉部分相應補齊到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11%;從1998年起至少每兩年個人繳費提高1%,企業劃轉部分相應減少1%。
最終達到個人繳費為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8%,企業劃轉部分相應減少到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3%。有條件的地區和工資增長較快的年份,個人繳費提高的速度可以適當加快。
目前各地個人帳戶記帳比例低於或高於個人繳費工資基數11%的,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做好向統一制度的並軌工作。
10、個人帳戶的儲存額按"養老保險基金記帳利率"(以下簡稱"記帳利率")計算利息。記帳利率暫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參考銀行同期存款利率等因素確定並每年公布一次。
㈢ 關於省內與省外養老保險轉移詳細流程
一、省內關系轉移:
轉出:1、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轉入地社保局開具的接續聯系函;
3、解除勞動合同文件及復印件(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提供);
轉入:1、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開具的參保繳費憑證;
2、提供本人身份證或戶口薄的原件及復印件;
3、轉出地社保局開具的轉移資料原件;
二、 省外關系轉移:
轉出:1、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解除勞動合同文件及復印件(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提供);
轉入:1、提供本人身份證或戶口薄的原件及復印件;
2、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開具的參保繳費憑證;
3、新參保地辦理好之後,會自行轉移函到原參保地社保局。
4、等候兩地社保局辦理。
辦理養老保險轉移手續流程:
一、養老保險省內轉移流程:
1、轉入地社保開具同意接收聯系函;
2、轉移人員向轉出地社保申報轉移業務;
3、轉出地社保生成轉移信息表,辦理資金劃轉;
4、轉入地辦理資金到賬,業務接續。
二、養老保險跨省轉移流程:
1、參保人跨省流動前到原參保地社保機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2、參保人持繳費憑證、戶口、身份證等到新就業地社保機構申請接續關系。
3、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
4、原參保地社保機構在收到《聯系函》後15個工作日內,將申請人的參保繳費是否有欠費並辦理養老保險基金劃轉,終止申請人在當地的參保關系,向新參保地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
5、新參保地社保機構在收到《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後15個工作日內辦結相關手續。
(3)同省養老金異地轉移擴展閱讀:
農村養老保險的繳費方式:
(一) 個人繳費。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三)政府補貼。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參考資料:網路 養老保險轉移接續辦法
㈣ 養老保險如何異地轉移
現行的社保轉移接續政策是退休年齡之前,全國范圍內都可以辦理轉移。只要在戶口所在地或工作地已繳納最少有一個月的社保就可以接收。
市內各鎮區繳納的社保,不用遷出。接著繳納社保,社保系統會自動累加一起的。
市與市之間,省與省之間的社保才要遷出,才要合並。
跨省社保轉移手續如下:所需資料:
①申請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參保人的社保卡、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
②離職證明、戶籍遷出證明、工作調函(三者之一)。
辦理流程:①參保人本人持所需資料到我市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繳費憑證》;②參保人攜《參保繳費憑證》交養老保險關系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養老保險接續手續。
(如下手續兩地的社保局自己處理,不用本人辦理的,不用擔心:即轉入地的社保局出具社保接收函,把接收函交給原來工作城市的社保局,原社保局把錢匯入現在社保局的賬戶就完成社保轉移手續了)。
㈤ 省內養老保險異地轉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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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省內養老保險轉移回已恢復辦理答。
辦理流程、轉移規模按國家的跨省轉移一樣。
只要在南京開個繳費憑證,到句容或者其他江蘇省內的城市建立賬戶後就可合並接續。
目前只能轉養老保險,其他的還不能轉。
省內轉移沒有損失,個人賬戶全額轉移,單位繳納部分的轉移資金和本人無關,江蘇省內各地養老金計算都按省的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計算的。
㈥ 養老保險轉移手續
1、職工流動就業參保繳費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可以轉移接續,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
2、職工離開本市,到其他地區就業的,先由繳費單位或本人攜帶本人身份證、養老保險手冊、醫療保險證卡。
《參保職工跨省流動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等有關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務大廳申請,清算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後,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以下簡稱《參保繳費憑證》);
3、再由本人持《參保繳費憑證》至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按規定提出書面申請。
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由雙方社保經辦機構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參保人員不用往返奔波。
(6)同省養老金異地轉移擴展閱讀:
2009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在29日轉發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一)轉入地養老金支付壓力大。
但在實際操作中,轉移的大部分統籌基金仍不足以支付老齡化帶來的資金需求,給轉入地帶來很大的支付壓力。
(二)各省異地視同繳費年限認定政策仍存在分歧。
例如深圳地區,條例規定只有辦理了戶籍調動的人員,外地的視同繳費年限才予以確認,對於一些非戶籍的參保人員,他們之前在老家的視同繳費年限深圳市是不予認定的。
各個統籌地區關於重新招工就業後的視同繳費年限認定的相關規定都有所不同,損害了部分參保人員的利益。
(三)信息傳遞不順暢。對於企業職工跨省正常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從辦理轉移手續時間上看,目前還是不「圓滿」。
對於轉移時限問題,採取電話聯系和郵寄方式,由於溝通上存在障礙,時效上的確存在困難。
㈦ 退休後還可以跨省轉移養老保險關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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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是五項社會保險中最重要的險種,我國的養老保險實行統籌基金加個人賬戶的「統賬結合」的模式。在中國的大部分地區,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個人繳費基數的20%繳納養老保險費作為統籌基金,個人繳納8%作為個人賬戶資金。
統籌基金採取現收現付制,即勞動年齡人口交的錢為退休人員發放養老金;個人賬戶則是自己為未來養老存錢。
按照《暫行辦法》,養老保險關系轉接將採取「雙轉移」模式,其中個人部分全額轉移,統籌部分轉移繳費基數的12%,相當於統籌部分的60%。
即如果某員工每月交費基數是5000元,那麼單位為其交納的社會統籌部分是1000元,個人交納額為400元。轉移時,他可以把社會統籌的60%(即600元)、個人賬戶的全額400元全部轉移。
可能你還擔心兩個問題:一是如果轉移統籌基金的60%,會不會影響到未來養老的待遇,二是轉移手續是否簡單便捷。
對於第一個問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下稱「人力部」)解釋:12%的轉移比例最終達成了流出地流入地之間的利益平衡,不會影響到參保者的養老待遇水平。
對於第二個問題:《暫行辦法》也特別規定要簡化參保者的辦理手續,參保者個人所要做的只是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其他所有的後台工作均由新舊參保地的社會經辦機構來完成。
參保者提交申請之後,轉移養老保險關系需要走三個流程:新參保地審核轉移接續申請並向原參保地發出同意接受函——原參保地辦理轉移手續——新參保地接受轉移手續和資金。
三個流程走完之後即可辦妥轉移接續手續,參保者最多45個工作日就可以將全部手續辦完。
對於你來說,所要做的就是兩件事:一是攜帶包括參保人員居民身份證、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居民戶口簿等相關證明材料到原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二是帶齊這些手續,填寫《轉移接續申請表》,向新參保地的社保機構提出轉入申請。
此後,你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舊參保地兩地社會部門將處理轉移事項。只要審核通過,熊偉將在45個工作日後接收到新參保地社保部門完成轉移的通知。
社保部門的審核主要是兩個方面,一是否合乎《暫行辦法》的規定,比如男滿50歲、女滿40歲不能辦理轉移手續;二是轉移者是否存在欠費,社保部門將在欠費繳清之後才能為參保者辦理轉移手續。
值得注意的是,《暫行辦法》所規定的便捷之處還在於,參保者跨省轉移養老保險之時無論是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還是向新參保地提出申請,如果有單位的,均可以委託新舊單位的人力資源部門來進行操作,參保者只需填寫書面申請即可。
如還有不明白的地方,請看跨省轉移接續手續這么辦理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按下列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㈧ 養老保險可以異地轉移嗎
社會養老保險異地轉移需要手續:
《參保繳費憑證》
《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人事檔案》
需要向現單位上交原單位的檔案。
一、異地養老保險轉入流程
參保人員異地轉入的前提是在轉入市就業並建立養老保險關系。
參保人員或用人單位提出轉移接續申請並出示《參保繳費憑證》,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經辦人員審核後,符合轉移條件的,在受理之日起的15個工作日,經辦人員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向參保人員原參保地社保機構發出。收到原社保機構發來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後的15個工作日內辦結以下接續手續:
1、核對《信息表》及轉移基金額;
2、將轉移基金額按規定分別記入統籌基金和該參保人員個人賬戶;
3、根據《信息表》及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提供的材料,補充完善相關信息;
4、將辦結情況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二、異地養老保險轉出流程
參保人員轉出前,申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並按規定提供參保人員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核對繳費信息後,經辦人員為其出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並告知轉移接續條件。對有欠費的參保人員,告知欠費情況並提醒其及時補繳。
經辦人員收到新參保地發來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之日起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以下手續:
1、核對有關信息並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
2、辦理基金劃轉手續;
3、將《信息表》傳送給新就業地社保機構;
4、終止該參保人員在我市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三、養老金異地如何領取:
每家銀行對於異地領取養老金的政策不同,經社保局經辦人員簽署同意意見後,申請人可攜帶「異地取款申請書」及其他相關材料到銀行辦理異地取款手續。手續辦好後次月生效,即手續辦理完成後下個月可在異地免手續費領取基本養老金。具體可以撥打社保電話12333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