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養老保險 > 遼寧省最低生活保障養老保險

遼寧省最低生活保障養老保險

發布時間:2020-12-16 05:00:20

A. 養老金低於最低生活保障金怎麼辦

上報政府,投訴。。。實在不行給他曝光。

B. 邯鄲市最低生活保障工資標准養老保險

我們國家太大,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很不均衡,因此並沒有國家統一的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一、什麼是最低生活保障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國家對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標準的人口給予一定現金資助,以保證該家庭成員基本生活所需的社會保障制度。
最低生活保障線也即貧困線。對達到貧困線的人口給予相應補助以保證其基本生活的做法。
二、下列三類人員可以申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1.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民;
2.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3.在職人員和下崗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後以及退休人員領取退休金後,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三、我國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確定與發布
1、 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按照當地維持居民、村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費用確定。
2、設區的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會同財政、統計物價等部門擬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並公布執行;縣(市)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縣(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會同財政、統計,物價等部門擬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並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後公布執行。
當地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城鄉差別,分別確定、執行不同的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當地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經濟、社會的發展,對最低生活保障標准適時的調整。

C. 最低生活保障金是養老保險的一部分嗎屬於什麼社會

最低生活保障,不屬於養老保險,最低生活保障,是民政局管轄的低保待遇,屬於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險兩回事。

D. 失業人員自己交養老保險可以領最低生活保障金嗎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仍然有權利申請最低生活保障。因為領取失業保險金和申請最回低生活保障並不沖答突,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後,如果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仍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便有權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質幫助。
相關法律可參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第二條
持有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均有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質幫助的權利。
前款所稱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全部貨幣收入和實物收入,包括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者撫養人應當給付的贍養費、扶養費或者撫養費,不包括優撫對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的撫恤金、補助金。
《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第十二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或期滿後,符合享受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可以按照規定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E. 當前我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實施情況

社會保障制度是以國家或政府為主體,依據法律規定通過國民收入再分配,對公民暫時或永久失去勞動能力以及因各種原因生活發生困難時給予物質幫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我國經過20多年的改革和發展,已經初步建立起了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框架,但是,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障制度仍然存在很多問題,研究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及存在的問題,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對於建立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存在的問題

(一)養老保險制度存在的問題

養老保險是一種對退休人員的生活費用給予保障的制度。我國的養老保險事業發展很快,但仍然存在不少問題:

1.國家對老職工有隱性負債。我國養老保險改革的主要特徵是由現收現付制向基金積累制為主的養老保險制度轉變。這個轉變的難點主要是對老職工和退休職工而言,過去他們的養老金是由國家和企業負責的,現在一下子要他們依靠個人賬戶養老,是不現實的,因為他們的個人賬戶基本上是空的,這實際上就存在一個國家沒有對他們的過去貢獻做出補償的隱性負債問題。

2.養老保險金缺口大。據有關資料統計,就全國而言, 1998年缺口為162億元,到2002年就達到411億元,若考慮省際之間的不平衡,缺口則在500億元以上。2003年按縣計算的缺口近700億元。1998~2002年的5年間,在使用了參保職工繳費1807億元之後,缺口合計高達1439億元。也就是說,如果沒有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的補助,5年來不僅不可能有增加的1254億元積累,甚至連以前的511億元積累也會支付殆盡。而如果繼續走現收現付之路,從2004年到2050年間,養老保險年平均缺口近2900億元,越往後缺口越大。

3.挪用基金現象嚴重。審計署的相關統計表明:自1999年以來,審計署組織審計養老保險金共5825億元,查出違規違紀基金269億元,其中擠占挪用110億元,大部分用於購置固定資產、委託金融機構貸款或自行放貸、投資入股和經商辦企業,有些甚至無法收回。

4.資金存儲管理混亂。由於社會保障基金滾存數額較大,成了眾多金融機構爭拉存款的對象,個別金融機構甚至為了拉存款,為保險機構提供辦公場所、交通、通信工具及工作人員福利,把應屬基金增值的利息變通為小集體的利益甚至個別人的利益,出現了私設小金庫、貪污私分等現象。

5.基金保值增值措施難以奏效。鑒於普遍的工資水平上升較快並有時伴隨較高的通貨膨脹因素,而所積累的基金又不能保證較高、穩定的收益串,致使未來的養老金收益存在明顯的不確定性,事前測算的收益率和到期實際兌現的收益率之間可能存在很大的差距。如在基金積累問題上,一方面,因老職工的養老金缺乏來源,被迫挪用進入個人賬戶的資金,致使基金積累難以形成;另一方面,有限的積累也因缺乏有效管理和投資手段而難以保值增值。

(二)醫療保險制度存在的問題

醫療保險制度是對社會成員的醫療費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一種制度。我國醫療保險制度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

1.保障范圍狹窄、社會化程度低。截至2005年8月底,全國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是1.32億人,從總量上看,參保率很低.從結構上看,現在的醫療保險主要覆蓋的是國有企業和一些機關事業單位的職工,還包括部分集體企業職工。其餘社會成員還沒有被制度所覆蓋。

2.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尚未真正形成。盡管目前我國醫療保障體系的框架已經基本形成,但合作還有明顯欠缺:一是農村人口的醫療保障問題還沒有得到根本解決:二是現有體系中各個層次的運行還沒有納入正軌。職工補充醫療保險、商業醫療保險救助、社會醫療救助、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社區醫療服務等還沒有得到有效的落實。

3.醫療保險費用的徵集有困難。社會統籌賬戶的特點是個人的醫療費用支出同個人的繳費聯系不緊,再加上國有企業效益低下、人口老齡化日趨嚴重,許多企業無錢可繳、有錢不繳和緩繳,造成醫療費用徵集不足。同時這種病人看病、醫生開葯、國家和企業付賬三不聯系的機制,又造成醫療費用浪費和部分職工得不到基本醫療保障的問題同時並存。

4.除「大病」以外的醫療費用由企業自行解決,這樣造成企業苦樂不均、甚至完全變成自費醫療,這樣不利於公平競爭、深化改革和為職工提供可靠的醫療保險。

5.管理機制不健全。現在的醫療保險政出多門、醫療基金增值緩慢、對定點醫療機構和葯店管理不嚴、部分老職工和退休職工的醫療費用沒有著落等問題仍然存在。

(三)失業保險制度存在的問題

我國的失業保險制度是在改革開放以後建立起來的,目前還是不成熟、不完善的。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兩方面:

1.失業保險資金單一,缺乏有效的管理監督機制。國外失業保險金的來源多數為政府、企業、個人三方共同承擔,而我國失業保險金的來源為企業和個人共繳,而且繳納的比例較低,現行的失業保險金,按企業工資總額的3%繳納,企業繳納2%,個人繳納1%,但按工資總額3%提取的失業保險金只能承擔不到2%的城鎮失業率,但目前的城鎮失業率為 9%。另外,對失業保險金的管理又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

2.失業保險金支出結構不合理,保險標准確定比較混亂。失業保險在本質上是不同於社會救濟的,它主要是對參保人員在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再就業支付的費用。由於失業保險是由勞動者個人和企業、單位按規定繳納保險費用,從而獲得享受失業保險的權利。所以,不能把失業保險當作失業救濟來使用。但在實際上,我國失業保險積聚的相當部分的支出是用於失業救濟。

二、建立健全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對策思考

(一)建立健全養老保險制度的對策

1.政府通過多種途徑償還應對老職工的養老金隱性債務。據世界銀行測算,我國中老年職工積累的養老金權益占年度GDP的比重只有40%多一點,較之於其他許多國家仍處於很低的水平。從動態過程看,因為老職工養老金並不需要一次支付,而是在相當長的年份內逐年償還,每年支付的數量並不是很大,所以不存在償還能力不足問題。包括:(1)結合對國有企業的公司化和股份制改造,將國有企業的部分股權劃歸專門的社會保障機構,用股權收益支付隱性負債;(2)將部分國有企業劃歸社會保障機構進行經營,以其經營收入償債;(3)將一部分國有資產(例如一些中小企業、部分國有房地產等)進行出售、租賃,以銷售和租賃收入償債。

2.完善現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管理體制。改革現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管理體制,必須真正實現行政管理機構與基金投資營運機構,執行機構與監督機構的分設。在保持必要的政府監管的前提下,可以考慮將投資機構交給市場,例如,像智利那樣培育一個養老金基金的託管人市場,成立多家形成競爭態勢的基金管理公司,通過建立在規范的信息披露機制之上的市場競爭降低管理成本與管理風險。

3.選擇多種投資方式,確保社會養老基金的保值增值。養老保險基金如不能有效投資運營,便難以保值增值,難以滿足不斷增長的養老保險支付需求。為確保社會養老基金的保值增值,可選擇以下幾種投資工具:(1)銀行存款是當前的主要投資工具,但其比例應該逐漸降低,可保持在不超過 20%的水平。(2)國債是養老基金較好的投資選擇。從國債二級市場中尋找獲利和以更低成本變現的機會。另外,養老基金可以中央養老基金為主,爭取獲得國債一級承銷資格,從而減少國債持有成本,增加收益。(3)有選擇地投資於證券投資基金。可以從兩方面向證券投資基金投資,一是新基金發行時,規定一定比例向養老基金發行;二是在二級市場上選擇業績良好的基金,在適當的時候購買基金份額。(4)可以有選擇地以一般投資人身份投資上市流通股。這是有較大風險的投資,要十分謹慎,投資比例不宜過高。(5)可以有選樣地投資於優良的企業債券或基本建設債券和金融債券。

4.改革養老金的計發辦法。按照現行計發辦法,繳費滿15年以上的,基礎養老金按當地職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資的 20%計發,個人賬戶的養老金按賬戶儲存的1/120計發。這種辦法存在兩個問題:一是缺乏參保繳費的激勵約束機制。繳費15年以上的參保人員多繳不能多得。二是不符合退休人員的實際情況。目前我國退休人員退休後的平均余命在25午以上,而按現行計發辦法個人賬戶儲存額領取10年後就領完了。因此,這種不夠合理的辦法必須予以改變。按照新的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參保人員每多繳一年增發——個百分點,L不封頂,有利於形成「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約束機制,而且這樣也符合退休人員平均余命的實際情況。

(二)建立健全醫療保險制度的對策

1.擴大醫療保險的覆蓋范圍。要根據條件,逐步把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鄉鎮企業及其職工、城鎮個體經濟業主及其從業人員都吸收到基本醫療保險里來。

2.扶持商業醫療保險的發展,真正形成多層次的醫療保險體系。為了進一步推動商業醫療保險的發展,至少可以從兩方面考慮:一是劃分社會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的范圍,補充醫療保險應該交由商業醫療保險經營。二要進一步完善和落實扶持商業醫療保險發展的政策。就稅收方面而言,比如補充醫療保險費在一定額度內(工資總額的4%)予以稅前列支;對經營補充醫療保險的公司,保費收入減免營業稅;對個人繳納的醫療保險費部分不徵收個人所得稅等。

3.加強醫療保障經費的徵集和管理。可以通過建立相關的法律制度、財務制度、審計監察制度和激勵機制,保證經費的徵集,防止不繳欠繳和拖繳、貪污挪用、周轉緩慢等現象的發生和蔓延。同時可以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在確保基金安全性的前提下適當進行投資,使基金得到不斷增值。

4.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監督機制。可以通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醫療保險基金的籌集、管理和支付,並建立健全預決算制度、財務會計制度和內部審計制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事業經費不得從基金中提取,由各級財政預算支付。各級勞動保險和財政部門,要加強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監督管理。審計部門要定期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基金收支情況和管理情況進行審計。統籌地區應設立由政府有關部門代表、用人單位代表、醫療機構代表、工會代表和有關專家監督組織,加強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社會監督。

5.加強醫療服務管理。要改革醫療機構,區分營利性和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營利性醫療機構要引進競爭機制,明確基本醫療保險的服務范圍和標准,對基本醫療保險通過競爭、實行定點醫療機構定點葯店管理,建立醫葯分開核算,在適當降低醫葯費用水平的基礎上,合理提高醫療技術勞務價格。

(三)建立健全失業保險制度的對策

1.擴大失業保險金的籌集渠道,努力增加失業保險金的數量。具體辦法:一是統一全國的失業保險機構,實行垂直領導。二是對所有的城鎮從業人員,實行強制性的失業保險繳納的制度。三是在一定時期內徵收失業保險特種稅。四是進一步嚴格國家稅收。現在偷漏稅的情況比較嚴重,有的地方實際收稅甚至達不到應收稅額的1/10。即便是降低稅率,只要嚴格徵收措施,加大偷漏稅的成本,也能夠擴大財政收入,從而增加政府的轉移支付能力,

2.要逐步擴大失業保險范圍。根據《勞動法》的要求和失業保險制度改革的目標,失業保險范圍將覆蓋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城鎮企業、城鎮個體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這樣就解決了非國有經濟從業人員有險無保的問題。同時,實行統一的繳費標准,繳納的失業保險費由全社會統籌使用。

3.加強監督機制。可以建立由政府有關部門代表、用人單位代表、勞動者代表和其他合法團體代表組成的失業保險監督機構,由過去的一方代表增加為多方代表,重大問題由保險監督機構集體決定,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同時,加重法律責任。保證失業保險基金的足額收繳和有效使用,維護法律、法規的嚴肅性。

4.把促進就業與失業保險結合起來。建立失業保險制度,目的是為社會發展解決好穩定的問題。因此,失業保險部門一方面的工作是對失業人員的保險進行管理;另一方面的工作是促進失業人員的再就業,建立再就業的機制。這一機制的內容包括以下幾方面:(1)制定激勵再就業的給付條件,失業者必須在失業後登記求職才能具備領取失業救濟的前提條件,失業第二年的失業金要降低10個百分點,介紹職業無充足理由而拒絕兩次者停發失業金等。(2)建立一套促進就業的體系,為失業者創造再就業的條件。(3)對僱傭單位實行優惠政策,鼓勵其為失業者提供更多的就業崗位。

(四)建立健全農村社會保障制度

社會保障制度不僅包括械市居民,還要包括農村居民。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在農村逐步建立了社會救濟、社會福利、優撫安置等項制度,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網站公布的近幾年農村養老保險有關統計資料,1998年,全國已有2123個縣(市)和65%的鄉,(鎮)開展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人口有8025萬人,全年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收入31.4億元,支出5.4億元,當年結餘26億元,期末滾存結餘166;2億元。然而,從1999年開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參加人數一直在減少,1999年為8000萬人,2000年末為 6172萬人,2002年底為5462萬人,到2003年只有5428萬人。這說明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推行十年,收效並不理想,依然參保率低、覆蓋面窄,需要大力發展,其思路如下:

1.發展農村的社會救濟制度。發展農村的社會救濟制度的重點是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這不僅是改革與完善農村社會救濟制度的重大舉措,而且也是盡快建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關鍵。目前絕大部分地區:在社會救濟中還是沿用「不規范、不統一、實施中具有很大隨意性」的傳統方法,沒有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發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中國的人口大多數在農村,隨著農村生產社會化程度的提高和整個經濟的市場化發展,以及農村的城鎮化水平提高和城鄉關系的進一步發展,在農村建立養老保險制度的迫切性也越來越突出。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對於促進城鄉勞動力的流動,對於減輕農民對土地的依賴,實現土地規模經營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3.發展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農民的醫療保健問題直接影響到我國農村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據有關資料統計,截至2004年底,全國已有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在310個縣、市開展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共有6899萬農民實際參加了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全國共籌集資金30.21億元。這一數字只佔全國農民的1/10不到,籌集的資金也十分有限。要使廣大農民基本上都看得起病,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F. 我是城市戶口從來都沒有交養老保險到了60歲有最低生活保障嗎

從來都沒有交過養老保險那就是沒有工作了到了六十歲應該有最低生活保障的先去居委會問問

G. 最低工資.社會平均工資.最低生活保障.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從低到高排序如何.為什麼

這根據地區條件而定,也根據企業的盈利狀況確定平均工資,最低生活保障由地區,耳釘,養老保險是根據你的工資收入的百分比,失業金也是根據你的工資收入的百分比,這是國家統一安排的和制定的

H. 退休後養老保險能領多少,會低於最低生活標准嗎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提高上來的可能性有,但不是所有地區,要看地方政策,有的地區有這樣的政策,有的地區沒有,而且絕大多數地區從2016年開始就都沒有了,但仍有少數幾個地區仍然有所保留。另外,調整上來的理由也不是因為低於當地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而是因為低於當地規定的最低養老金標准。最低養老金標準是會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每年的最低工資標准有固定的法定標准,而且每年都會上漲。各地具體到人的養老金最低水平因地而異,因人而異,不設下限,沒有政策上的統一調整。
1、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標准和當地最低工資標准無關
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是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最低工資標准適用對象是法定勞動年齡內的勞動力人群,是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支付的最低工作報酬。已經退休的人群不是法定勞動者,在法律上屬於已經退出勞動的人群,因此與最低工資標准無關。
2、辦理退休時。養老金的計發曾經有過最低標准
2016年以前退休人員退休時計發養老金的最低標准,原來是有官方說法的,但2016年開始已經取消了。現在絕大多數的地區,已經都不再執行以前的養老金最低標准了,退休時,有多少算多少,辦理退休時,已經不存在對養老金絕對值偏低的人,進行二次提高的政策了。今後養老金上漲時,再看當地是否有傾斜政策了。
3、退休人員上漲養老金時,絕對值在當地人均養老金水平下的符合政策的人群,兩類人群可以有傾斜政策
近年來,每年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的調整,都是分別按照定額調整,加調整掛鉤,加傾斜調整三部分,然後合三為一進行的。大多數人都是有多少算多少,另外的說法了。只有以下兩類人有機會再繼續提高,一類是我們剛才說的養老金絕對值低於當地最低養老金水平的,另一類是企業退休的軍轉幹部。第一類只有部分地區有這樣的地方政策,第二類人群全國各個地區都有這個政策,是統一的國家性質的政策。

I.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居民醫保和養老保險用自己交費嗎

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就應該有了城鎮居民醫保和困難生活養老保險。

J. 養老保險交上15年是否可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我來98年參加工作,到2006年因單位不景氣自我辭職了。之後一直就沒有過問養老金的問題,但我現在想自己去補交,並且想交完15年。我想問,要是中間間斷了幾年沒有交,現在自己補交並交滿15年,到退休年紀能拿最低生活保障嗎?"~~~你好! 你現在自己補交並交滿15年,待你退休時按月所領取的養老金,應該能達到保障你的最低生活水平。

閱讀全文

與遼寧省最低生活保障養老保險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老人一般一小時走多少公里 瀏覽:263
冬季養生聊膏方聽聽葯師怎麼說 瀏覽:755
天津民政局招標養老院 瀏覽:355
軍人父母養老保險怎麼交 瀏覽:996
九九重陽節意義 瀏覽:503
退休金怎麼變少了 瀏覽:933
進養老院工作應該學什麼專業 瀏覽:531
吉林百歲老人多少歲 瀏覽:197
孝順對父母 瀏覽:997
海口父母的房如何給子女 瀏覽:553
心臟病能長壽嗎 瀏覽:119
2018退休金最高上限 瀏覽:897
石家莊藕王養生湯加盟多少錢 瀏覽:51
鐵養生鍋多少錢一台 瀏覽:56
老年養老金加工資怎麼算 瀏覽:987
孝順鎮公交長度 瀏覽:183
老人血壓高能吃什麼鈣 瀏覽:315
為什麼養生壺燒水只到98度 瀏覽:366
養老保險交錢地址 瀏覽:102
如何拒絕父母學車 瀏覽: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