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代課老師交社保的政策
法律分析:對尚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代課教師,基本養老金從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當月開始支領。對於已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代課教師,基本養老金從財政及個人同時補繳完畢之日起的下月開始支領,並一次性補領從法定退休日起至補交完畢當月的基本養老金。
法律依據:《代課教師養老保險政策》 第九條 在代課期間,用人學校未為其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者,需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門會同財政和社保部門為其進行補繳。教育部門提供補繳名單,社保部門制定標准,財政部門提供專項經費。費用總額經上報,由中央及省一級政府核准後按一定比例進行轉移支付。
Ⅱ 代課5年以上教師政策
法律分析:符合補助條件的原中小學民辦教師和代課教師,從事教育教學工作5至8年(含5年)的每人每月發放生活困難補助60元事教育教學工作8至12年(含8年)的每人每月發放生活困圓消難補助90元;從事教育皮腔宏教學工作12年(含12年)以上的每人每月發放生活困難補助120元。今後可視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情況適當調冊敏整補助標准,各縣市區可結合實際在不低於省定標準的基礎上制定本地標准。因刑事隱拍犯罪或違反國家政策、規定被開除或辭退的原民辦、代課教師不享受教齡補助。執行標准:按照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加教齡補助的方法發放養老補助。基礎養老金標准按國家政策規燃冊定執行,教齡補助標准為每個教齡每月20元州攜枝,任教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適時調整教齡補貼標准。認證辦法:由鎮工作小組統籌安排,各學校具體負責,堅持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積極穩妥和「物證為主、組織調查為輔、人證為參考」的身份和教齡認證原則。人員身份和教齡的認定程序:
(一)個人向學校認定工作小組提出申請並提供相關原始材料。學校認定工作小組進行初審核實。
(二)鄉鎮認定工作小組進行復審核實,報市教齡補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三)市教齡補助工作領導小組對個人提出的申請和相關原始證明材料進行審核。
(四)審核結果在鄉、村、校進行不少於兩周的公示。
(五)審核後的發放名單報市教齡補助工作領導小組審定,並報省、市教齡補助專項工作領導小組批准。
Ⅲ 河南原民師2022年補貼新政策
意見要求要充分考慮民辦教師、代課教師的貢獻、將其納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或是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符合條件的可享受當地的低保生活保障待遇和醫療救助待遇。 綜上所述,2022年並沒有出台新的民辦教師補助政策,民辦教師的補助政策關鍵還是要按照國辦發(1997)32號文件、教人(2011)8號文件的規定落實到位。 對當時未按規定給予一次性補貼的應予以落實,對離崗、退養的老老弱病殘民辦教師,要採取切實措施使他們的生活得到保障。 舉報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騰訊新聞客戶端創作者,不代表騰訊網的觀點和立場。通常應該是230元/月。 2,民辦教師退休補助政策2022 1、2022年有我市戶籍的民辦教師且在我市公辦學校連續服務滿一年及其以上、離開民辦教師崗位後沒有被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錄 (聘)用的。 2、未享受離崗保留民師相關待遇。
Ⅳ 代課老師交社保的政策
你好。法律分析:代課老師交社保的政策:本著本人自願的原則,參照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辦法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一) 基養老費的繳納從1996年1月1日起補繳養老保險費,補繳比例為20%,其中:自1996年1月至自辭退前從事教育工作的時間,由當地財政負擔12%,個人負擔8%;被辭退後所需繳納的費用全部由個人負擔。補隱慧姿繳基數為參保時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1995年12月31日前從事教育工作的時間不視同繳費年限。(二) 個人賬戶1996年1月1日起,按繳費基數的8%,為參保人員補建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三) 養老保險待遇參保人員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及繳費滿15年的,可以按月享受基本養老金。城鎮靈活就業人員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年齡條件為: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參保人員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累計繳費仍不滿十五年的,可允許其繼續繳費至15年,其灶絕基本養老金從交滿15年的次月開始計發;對參保時已超過男60周歲、女55周歲,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碧穗繳至滿15年,其基本養老金從補繳資金到位的次月開始計發。
Ⅳ 辭退的代課教師養老有何政策
(一)落實一次性經濟補償。按照有關規定,對沒有發放一次性經濟補償的中小學已辭退民辦、代課教師,按其被辭退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標准,每滿1年教齡發給1個月的工資,教齡超過10年的每超1年發給一個半月的工資。從教年限按已辭退民辦、代課教師本人在中小學從教的實際年限合並計算。所需資金由同級財政解決。(二)納入社會保障體系。對符合參保條件的中小學已辭退民辦、代課教師按照自願的原則,在戶籍所在地參加新型農村或城鎮居民養老保險。(三)加發養老保險教齡補貼。曾在我省公辦中小學連續工作滿3年以上(含3年)的已辭退民辦、代課教師,在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上,從年滿60周歲的次月起,按月加發養老保險教齡補貼。養老保險教齡補貼標准暫定為教齡每滿1年每月補助10元,教齡按已辭退民辦、代課教師本人在公辦中小學工作的實際年限合並計算(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養老保險教齡補貼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代發,所需資金由省與縣(市、區)財政按6∶4的比例分擔。已經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不享受養老保險教齡補貼。(四)落實離崗退養民辦教師的退養補助費標准。 【法律依據】《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委、計委、人事廳、財政廳關於解決民辦教師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一)落實一次性經濟補償。按照有關規定,對沒有發放一次性經濟補償的中小學已辭退民辦、代課教師,按其被辭退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標准,每滿1年教齡發給1個月的工資,教齡超過10年的每超1年發給一個半月的工資。從教年限按已辭退民辦、代課教師本人在中小學從教的實際年限合並計算。所需資金由同級財政解決。(二)納入社會保障體系。對符合參保條件的中小學已辭退民辦、代課教師按照自願的原則,在戶籍所在地參加新型農村或城鎮居民養老保險。(三)加發養老保險教齡補貼。曾在我省公辦中小學連續工作滿3年以上(含3年)的已辭退民辦、代課教師,在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上,從年滿60周歲的次月起,按月加發養老保險教齡補貼。養老保險教齡補貼標准暫定為教齡每滿1年每月補助10元,教齡按已辭退民辦、代課教師本人在公辦中小學工作的實際年限合並計算(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養老保險教齡補貼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代發,所需資金由省與縣(市、區)財政按6∶4的比例分擔。已經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不享受養老保險教齡補貼。(四)落實離崗退養民辦教師的退養補助費標准。
Ⅵ 老民師河南新政策
民師補貼的新政策規定:
1、時間期限計算:符合條件的原民辦代課教師,按任教學期累計計算,每2個學期視為1年。工作年限總計余數為1學期的,按1年計算。工作年限根據原民辦代課教師自查和審核工作核定後不再調整。
2、工作期限計算:工作年限超過30年的,每人每月補助900元;工作年限20-29年的,每人每月補助800元;工作年限10-19年的,每人每月補助700元;工作年限1-9年的,各市給予適當補助,具體標准由各市制定,所需資金由市、縣自行籌集解決。以後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動態調整補助標准。
在教育事業發展的特殊時期,原民辦教師為我省農村基礎教育的快速發展曾經做出過積極貢獻。為了使原民辦教師共享發展成果,省政府決定對我省原民辦教師發放養老補貼。凡年滿60周歲,1989年12月31日以前,在農村公辦中小學民辦教師崗位上連續工作滿1年的原民辦教師,離開教學崗位後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從到齡次月起享受養老補貼。60年代初下放的公辦教師參照省實施意見解決其養老補貼問題。建議咨詢你們當地相關單位,或者咨詢你們當地政府,去政府網站查下都有咨詢熱線。
原民辦教師轉正有哪些政策?
1.實施方案2003年底以前曾在農村公辦中小學(含幼兒園)教師崗位上工作滿3年(含3年)以上、離開教師崗位後再沒有被企事業單位錄用的原民辦教師或代課教師。符合上述條件人員達到60周歲的,從到齡次月起享受教齡補助。因刑事犯...
2.執行標准按照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加教齡補助的方法發放養老補助。基礎養老金標准按國家政策規定執行,教齡補助標准為每個教齡每月20元,任教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適時調整教齡補貼標准。
綜上所述,關於原民辦教師今年補貼政策的問題回答,建議有需要的朋友參考以上內容,對應一下,看符合哪項標准,去申請相應的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Ⅶ 原民辦代課教師補繳社保政策
符合以下條件曾在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有過工作經歷,但因各種原因解除勞動關系或離開原單位,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中斷繳費的,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年滿45周歲、女年滿40周歲的人員,可憑有效原始材料,以個人身份補繳2011年6月30日(含)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在代課期間,用人學校未為其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者,需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門會同財政和社保部門為其進行補繳。教育部門提供補繳名單,社保部門制定標准,財政部門提供專項經費。費用總額經上報,由中央及省一級人民政府核准後按一定比例進行轉移支付。
代課教師是指在公立學校中沒有事業編制的臨時教師。1984年底以前他們被稱為民辦教師,在此前從教的臨時教師基本被轉正或清退。1985年開始,教育部為提高基礎教育的師資質量,在全國一刀切不允許再出現民辦教師。但不少偏遠貧困山區因財政困難而招不到公辦老師或公辦老師不願去,這些空缺仍需臨時教師來填補,他們轉而被稱為「代課教師」。
教師教齡津貼執行范圍:
中等專業學校、教師進修學校、技工學校、普通中學、職業中學,農業中學、工讀學校、盲聾啞學校、小學、弱智兒童學校和幼兒園的公辦教師,均可實行教齡津貼。
從事教師工作滿二十年,因工作需要,經領導批准,調離教師工作崗位,仍在學校從事教育工作的人員,以及從事教師工作不滿二十年,調任學校行政工作並繼續兼課的人員,也可以實行教齡津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七十二條 統籌地區設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工作需要,經所在地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批准,可以在本統籌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和服務網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人員經費和經辦社會保險發生的基本運行費用、管理費用,由同級財政按照國家規定予以保障。
第七十三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業務、財務、安全和風險管理制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時足額支付社會保險待遇。
Ⅷ 求關於河南省民辦教師有什麼補助政策
你好,戚家軍為你答題:
《河南省關於對原民辦教師發放養老補貼的實施意見》,決定對原民辦教師發放養老補貼,以保障為河南農村基礎教育快速發展做出積極貢獻的民辦教師可共享發展成果。符合條件原民辦教師按教齡每滿1年每月可領10元養老補貼所需資金由各級財政負責籌措《意見》規定,對符合條件原民辦教師按教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由所在縣級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按每月10元的標准發給養老補貼。原任教地與現戶籍所在地不屬於同一行政區域的,養老補貼由現戶籍所在地發放。計發的起始時間為《意見》下發當月。其中,六十年代初下放的公辦教師補貼標准按照原民辦教師15年教齡補貼金額執行。發放原民辦教師養老補貼所需資金如何籌措?《意見》指出,河南省財政對發放原民辦教師養老補貼所需資金按測算基數的30%比例給予補助(對省財政直管縣按50%比例補助),按年度包干下達。除省級包干補助外,其餘所需資金由省轄市、縣(市、區)、鄉(鎮)負責按要求足額落實,具體分擔比例由各省轄市確定並報省財政廳備案。
凡年滿60周歲經認定符合條件的民辦教師均可享受如何認定?《意見》指出,鄉(鎮)原民辦教師養老補貼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對個人提出的申請及相關原始材料進行初審;初審結果在鄉、村、校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鄉(鎮)原民辦教師養老補貼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認定後,報縣原民辦教師養老補貼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審核結果在縣、鄉進行公示無異議後,作為養老補貼發放的依據。其中,六十年代初下放的公辦教師身份可參照以上辦法進行認定。《意見》明確規定,凡年滿60周歲,1989年12月31日以前,在農村公辦中小學民辦教師崗位上連續工作滿1年的原民辦教師,離開教學崗位後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從到齡次月起享受養老補貼。六十年代初下放的公辦教師參照本意見解決其養老補貼問題。該意見執行之日起,已超過60周歲者,其之前的年限不再補發養老補貼。其中,納入計劃內退養的民辦教師;本方案執行前已死亡的原民辦教師;因刑事犯罪或違反國家政策、法規被開除或辭退的原民辦教師不列入適用對象。
希望能夠幫到你。
Ⅸ 代課老師的社保政策是什麼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條例規定,代課老師補貼待遇,各省情況不同,規定也不一樣,有的省份出台了代課老師,私立辦幼師優惠政策,規定辦理十五年社保,由縣(市)教育局負責調查,核實名單,然後政府負責百分之七十,個人負擔百分之三十,辦理社保,年齡六十周歲辦理領取月退休金,所以,需要按當地的規定為准按照我國法律的規定,無論是公職單位用工,還是私營企業用工,必須給工人繳納足額的「五險一金」。教師享有的五險一金,其中「五險」指的是養老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積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四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Ⅹ 河南教師交養老保險
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南省財政廳關於對我省原民辦教師發放養老補貼的實施意見
豫教人〔2012〕182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試點縣、重點擴權縣(市)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在教育事業發展的特殊時期,原民辦教師為我省農村基礎教育的快速發展曾經做出過積極貢獻。為了使原民辦教師共享發展成果,經省政府同意,現決定對我省原民辦教師發放養老補貼,並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適用對象
凡年滿60周歲,1989年12月31日以前,在農村公辦中小學民辦教師崗位上連續工作滿1年的原民辦教師,離開教學崗位後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從到齡次月起享受養老補貼。六十年代初下放的公辦教師參照本意見解決其養老補貼問題。本意見執行之日起,已超過60周歲者,其之前的年限不再補發養老補貼。
下列人員不列入適用對象:納入計劃內退養的民辦教師;本方案執行前已死亡的原民辦教師;因刑事犯罪或違反國家政策、法規被開除或辭退的原民辦教師。
二、認定辦法
各縣(市、區)和鄉(鎮)兩級都要成立原民辦教師養老補貼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認定辦法,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地一次性完成原民辦教師身份和教齡認定工作。
鄉(鎮)原民辦教師養老補貼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對個人提出的申請及相關原始材料進行初審;初審結果在鄉、村、校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鄉(鎮)原民辦教師養老補貼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認定後,報縣原民辦教師養老補貼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審核結果在縣、鄉進行公示無異議後,作為養老補貼發放的依據。
六十年代初下放的公辦教師身份可參照以上辦法進行認定。
三、補貼標准與資金籌措
1、補貼標准。對符合條件人員按教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每月10元的標准發給養老補貼。
六十年代初下放的公辦教師補貼標准按照原民辦教師15年教齡補貼金額執行。
2、資金籌措。發放原民辦教師養老補貼所需資金由各級財政負責籌措。省財政對發放原民辦教師養老補貼所需資金按測算基數的30%比例給予補助(對省財政直管縣按50%比例補助),按年度包干下達。除省級包干補助外,其餘所需資金由省轄市、縣(市、區)、鄉(鎮)負責按要求足額落實,具體分擔比例由各省轄市確定並報省財政廳備案。
四、資金發放與計發時間
1、計發時間。原民辦教師養老補貼計發的起始時間為本實施意見下發當月。
2、補貼發放。符合條件人員的養老補貼由所在縣級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原任教地與現戶籍所在地不屬於同一行政區域的,養老補貼由現戶籍所在地發放。
五、部門分工
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原民辦教師身份和教齡認定工作,並及時將認定結果抄送同級人社、財政部門;省市兩級財政部門要將補貼所需資金列入預算並於年初下達到縣級財政,縣級財政部門負責將省、市、縣(市、區)、鄉(鎮)補貼資金及時撥付給同級人社部門;縣級人社部門負責將符合條件人員納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發放渠道,按月計發養老補貼。
六、組織領導與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省成立原民辦教師養老補貼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教育廳。各省轄市、縣(市、區)、鄉(鎮)要有相應機構,具體負責本地原民辦教師發放養老補貼的組織實施工作,及時協調解決好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2、嚴肅工作紀律。此項工作政策性強、時間跨度長、涉及面廣,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嚴格執行本方案,統一政策口徑,規范操作,加強監管,好事辦好,不留後遺症。
3、確保社會穩定。縣(市、區)人民政府是落實對我省原民辦教師發放養老補貼工作和確保原民辦教師**穩定的責任主體。按照穩定工作的要求,認真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做好社會和諧穩定工作。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