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養老保險政策解讀
1、社會養老保險新政策是指為了切實保障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的合法權益,推出的政策,以此保證參保人員跨省流動並在城鎮就業時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順暢轉移接續。
2、《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適用於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所有人員,包括農民工。已經按國家規定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3、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由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保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應隨同轉移到新參保地。
4、參保人員達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其在各地的參保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含本息,下同)累計計算;未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辦理退保手續;其中出國定居和到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定居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按下列方法計算轉移資金:
(1)個人賬戶儲存額:1998年1月1日之前按個人繳費累計本息計算轉移,1998年1月1日後按計入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計算轉移。
(2)統籌基金(單位繳費):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按下列規定辦理:
6、參保人員返回戶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就業參保的,戶籍所在地的相關社保經辦機構應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7、參保人員未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由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但對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參保人員再次跨省流動就業或在新參保地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中的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
8、參保人員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不受以上年齡規定限制,應在調入地及時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9、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1)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2)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3)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4)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條
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Ⅱ 2019年隨州職工養老保險新政策解讀
沒有工作的個人,能參加職工養老保險嗎?即日起,我市將依照《湖北省關於創新社會保險政策和服務支持新型城鎮化建設的指導意見》,打破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門檻,只要是勞動年齡段的城鄉居民,不受戶籍、地域限制,都可以自願申請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
隨州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說,自10月份起,全面放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限制條件,對於未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年滿16周歲且男未滿60周歲、女未滿55周歲的勞動年齡段城鄉居民(在校學生除外),本著自願原則,可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養老保險。而原政策規定,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參保對象是有勞動關系的企業職工和城鎮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只能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市人社局養老保險科負責人介紹,參保人員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將簡化流程。除審核年齡、身份證信息外,不得以戶籍性質、地域范圍、居住證明、靈活就業證明、工商營業執照等條件限制申請人參保。參保人員只憑身份證即可在各社保機構辦理參保手續。市民張女士如果想在隨州以個人身份參加職工養老,只需要提供身份證即可。
「養老保險我願意多交,以後拿的多。」家住隨州城區的黃先生參加的是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他想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但因沒有工作單位,不符合參保規定。得知政策出台後個人可自由轉為職工養老保險,當即表示願意轉過來。
目前,在領取待遇人群中,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領取待遇的全省平均水平大約2200元/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大約80元/月,二者有較大差距。在繳納方面,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從每年100-3000元之間有13個繳費檔次自選。在繳費人群中,有25%的參保人繳費檔次在200元以上。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納費用大約4500餘元/年。
「同一時間段,參保人只能有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要重復參保。」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說,「這一新政可讓小攤販、農村戶籍的居民受惠。」
養老保險盡早參保更受惠。雖然基本養老保險有相應的補繳政策,但補交時的繳費標準是按上年度所在市(州)的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來計算,崗平工資每年遞增10%。這么一算,交得越晚,掏錢越多。如果是大齡參保人,想參加職工養老保險,新政也有了具體措施。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男60歲,女55歲),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經本人自願可延長繳費至滿15年。
Ⅲ 養老保險退休政策解讀
一、參保范圍。年滿16周歲以上(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以家庭為單位在戶籍地自願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截至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年滿60周歲的城鄉居民個人不再繳費,直接享受中央財政補助的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其他家庭成員應當參保繳費,符合待遇享受和參保條件家庭成員之間實行聯動。
二、基金籌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個人賬戶和基礎養老金相結合的模式,採取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等籌資方式,按年繳費,暫實行縣級統籌。
1.個人繳費。符合參保條件的城鄉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14個檔次,由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2.集體補助。有條件的街道社區、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社區、村民委員會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社會經濟組織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3.政府補貼。中央財政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省級財政按照實際參保繳費人數,對參保人繳費給於補貼,對選擇100元—400元檔次繳費的,每人每年補貼30元;對選擇500元及以上檔次繳費的,每人每年補貼60元。 對選擇2500元和3000元繳費檔次的城鄉居民,省級財政補貼90元.縣級財政對選擇100元—400元檔次繳費的,每人每年補貼10元,對選擇500元—1000元檔次繳費的,每人每年補貼15元。對選擇1500元的,每人每年補貼20元,對選擇2000元,2500元,3000元的,每人每年補貼25元。對城鄉居民中一、二級重度殘疾人和農村五保供養人員,未脫貧建檔立卡戶,農村一二類低保,由縣級財政分別為其代繳100元的養老保險費。已脫貧建檔立卡戶今年繳費可以選擇100元檔次。農村計劃生育「兩戶」家庭(獨生子女領證戶和二女結扎戶)縣級財政為其每人代繳30元。
4.繳費年限。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年滿16周歲且不滿45周歲的城鄉居民,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得低於15年,鼓勵城鄉居民長期繳費。年滿46周歲以上的城鄉居民,在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時應按年繳費,至待遇享受年齡(60周歲)時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允許補繳,但補繳後累計繳費年限不得超過15年。對個人繳費出現中斷的,應當補繳中斷年度的費用,補繳的個人繳費不享受政府補貼。對於正常繳費超過15年的城鄉居民,沒超1年,每月加發繳費年限養老金2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一條
為了規范社會保險關系,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Ⅳ 2022年吉林省企業退休人員補貼政策解讀
2022年吉林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方案公布,下文就隨我來簡單的了解一下吧。
一、吉林省202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方案如下:
一、調整時間和范圍
從2022年1月1日起,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法規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相關人員事業單位退休(含退職,下同)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方法和標准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法。
(一)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掛鉤。退休人員繳費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元。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計算。
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退休人員月增加額為2021年底本人月基本養老金(不含職業年金)數額的三)傾斜調整
以下退休人員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
Ⅳ 養老保險最新規定2022年新政策解讀
人社部最近官網公布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其中有一項重要的變化將直接影響我們的養老金。
那就是修訂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計發月,這是什麼意思?什麼是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計發月?未來的趨勢究竟是養老金變多了還是變少了呢?今天我就給大家詳細解讀下:
什麼是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計發月?
首先計發月數這個名詞,說白了就是我們養老金個人賬戶的發放時間,單位是月。舉個例子,目前咱們國家50歲退休的話,計發月數是195個月,意思就是,如果參保人在50歲退休,那麼他個人賬戶中的總金額分195個月去發放。那麼同樣的,55歲退休計發月是170個月,60歲退休計發月是139個月,65歲退休計發月是101個月。具體每個年齡段都會對應一個發放時間,具體的大家可以到人社部官網查詢一下。
當然計發月數國家也是一直在修改調整的,我們前面的很多關於養老金的視頻已經講過了,養老金計算有一個核心的公式,就是每個月取出來的養老金=個人賬戶儲蓄額÷退休年齡對應的計發月數。我們舉一個例子,老張60歲退休,他的個人賬戶有30萬,那麼他每個月可以從個人賬戶賬戶里能取出2158元。所以我們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就是我們退休後領取養老金的金額和計發月數是息息相關的,那麼這次人社部發布的14五規劃基本講清楚了,接下來的政策導向計劃月數要重新修訂了。
Ⅵ 養老保險退休政策解讀
城鎮和農村牧區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簡稱「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和伍險」,是由國務院制定基本政策,各級人民政府組織實施,與家庭養老、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鄉居民老年生活的一種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現行繳費標准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閉轎、7000元12個檔次。補貼標准多繳多補,每年最低繳費檔次200元享受補貼35元,最高繳費檔次7000元享受補貼100元。參保人員可自主選擇繳費檔次,通過手機微信平台等途徑實現自助繳費,繳費時間為1月1日-12月20日。
2022年養老保險政策的新變化:
一是社會保障救濟政策,到2022年底,企業需要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喚態或。
二是統籌實施省級養老保險,最後為全國統籌做好准備。省統籌是指全省養老保險政策相同,包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養老金計算方法、養老金發放時間等都是統一標准。
Ⅶ 2019年東莞養老政策解讀養老保險費單位沒劃入
東莞市社保局解讀養老政策 企業交養老保險費全部劃入統籌基金賬戶故個人賬號顯示為0
日前,市社保局發布通報,針對部分市民認為單位沒有為其繳納養老保險費的誤解,進行澄清,對東莞市養老保險政策進行詳細解讀。
市社保局表示,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員工共同繳交,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如仍有疑問,參保人可關注東莞社保微信,並在線咨詢(微信號:dgsi12333)或致電12333。
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員工共同繳交
日前,有參保人反映,他在市社保局列印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對賬單》中「單位劃入」顯示為0,是不是工廠只幫他交了「個人繳費」的那部分,沒有繳納「企業繳費」的那部分?
對此,市社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員工共同繳交,企業交的錢全部劃入統籌基金用來支付退休人員基礎養老金等待遇;個人交的錢全部劃入個人賬戶,用於發放本人養老金的個人賬戶部分。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據悉,東莞市社保繳費率規定,企業需繳納員工總收入的11%,員工個人承擔8%。
自2006年7月1日起,東莞社保中個人交的養老保險費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單位交的養老保險費全部劃入統籌基金賬戶,因此在市社保局列印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對賬單》中「單位劃入」顯示為0,部分市民誤以為單位沒有繳費,這是誤解。
參保人跨省流動就業養老保險費可轉移
該負責人還介紹,參保人退休時的養老金計算,主要由參保人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多少年、繳費工資高低和退休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個人賬戶總金額等因素確定,與用工性質、戶籍等無關。東莞市基本養老金按國家規定已連續10年有所調整,每年約上調10%。
社會保險的繳費金額是由本人工資(醫療保險除外),以市平均工資和費率計算出來的,由企業和個人共同負擔。以月收入2000元計算,個人交170.69元,企業交348.48元。
此外,參保人跨省流動就業的,養老保險費可跟人轉移。轉移資金有兩部分,一是「個人賬戶儲存額」(包括本金、利息,屬參保人個人所有);二是「統籌基金」(單位繳費,按繳費工資的12%轉移),劃入轉入地統籌基金。
職工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將全部存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用於發放養老金,退休前不可隨意提前支取。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只要養老保險累計繳費滿15年,退休職工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案例1
跨省轉移
張先生的戶籍地是江西省南昌市(省外戶籍),養老保險在上海、長沙、東莞分別參保繳費了5年、11年、3年,目前仍在東莞市參保繳費,待張先生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應在哪地領取養老保險待遇?
市社保局:按照規定,跨省的養老保險關系是以滿10年的地方作為退休待遇領取地,若不滿10年,則以戶籍地作為退休的待遇領取地。因此,張先生應到參保繳費滿10年的長沙市作為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他在上海、東莞兩地參保不滿10年,可將這兩地的養老保險跨省轉入長沙市合並計算養老金。
案例2
省內轉移
陳先生的戶籍地是湖南省長沙市,養老保險在中山、深圳及東莞分別參保繳費了4年、7年和5年,目前仍在東莞市參保繳費當中。那陳先生是否可在東莞辦理退休並享受東莞市退休待遇?
市社保局:根據省內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的規定,陳先生可將中山和深圳的養老保險費轉入東莞市合並累計,待陳先生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可在東莞市辦理退休並享受東莞市退休待遇(廣東省內是以養老保險最後參保地為退休的待遇領取地)。
Ⅷ 社會養老保險政策
社會養老保險,全稱社會養老保險金,即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的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
養老保險由國家立法,強制實行,企業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符合養老條件的人,可向社會保險部門領取養老金。
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或單位和個人雙方共同負擔,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
社會養老保險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納比例是:全國各地區企業繳費率統一降至16%,職工個人承擔8%,個人繳的那8%劃入個人賬戶。
單位繳費:用人單位應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企業繳費的比例一般不得超過企業工資總額的20%,具體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確定,少數省、自治區、直轄市離退休人數較多,養老保險負擔較重,確實需要超過企業工資總額的20%的,需要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的批准。
個人繳費:個人繳費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其中,繳費工資,也稱為繳費工資基數,一般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有條件的地區也可以本人上月工資收入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月平均工資按照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收入,不包括用人單位承擔或者支付給員工的社會保險費、勞動保護費、福利費、用人單位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時支付的一次性補償以及計劃生育費用等其他不屬於工資的費用。
各地省市人社部門會每年進行社保繳費基數的上下限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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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新的養老保險政策解讀
個人養老金制度改革有望在2020年正式落地。2020年01月,銀保監會、財政部、人社部等多部門對構建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推動養老保險第三支柱發展作出部署。 除了將個人養老金制度改革納入國家重大改革內容外,更多利好個人養老金產品發展及投資的政策正在加緊醞釀,符合規定的銀行理財、商業養老保險、基金等金融產品有望成為第三支柱產品,鼓勵養老金投資增配權益性資產和另類資產政策或將適時出台。與此同時,養老金管理公司許可准入工作也在穩步推進,伴隨養老金融對內對外開放政策的落地,我國養老金管理市場將迎來新一輪擴容。
中國大力在第一、二支柱上進行建設,「三支柱養老保險體系」結構存在嚴重失衡的問題。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科學研究院院長金維剛公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我國第一支柱佔比74%,第二支柱佔比23.1%,第三支柱佔比0.29%。相比之下,我國與發達國家之間差距較大,如美國第一支柱佔比10%,第二支柱佔比61.9%,第三支柱佔比達28.1%。而隨著老齡化加劇,第一支柱的基本養老金面臨著巨大的支付壓力。要使得三支柱養老保險體系結構合理,需要解決諸多問題,更重要的是,需要從頂層設計上進行調整,制定個人養老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