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養老保險可以一次性繳清嗎
法律分析:養老保險是否一次性繳清,要根據具體情況來決定。退休前一次性繳納社保不能提前繳納,退休後可以一次性繳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Ⅱ 養老保險可以一次性繳納嗎
【法律分析】:可以。參保人員如果達到退休年齡但是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交養老金。參保人員一次性補繳後,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或者也可以不補繳,直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養老保險分為兩種,一種是職工養老保險,一種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兩者的性質不一樣,繳納的費用也不同。職工養老保險由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兩部分組成,其中職工繳納8%,單位繳納20%.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具體繳費需要看當地的情況。養老保險,全名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依據法律法規和政策,是為了解決勞動者在到了國家規定的勞動責任的年齡,或者因年邁而缺失勞動能力無法再進行工作後的基本生活問題而創建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養老保險的目地是為保證老人的老年生活需求,給予老人安穩的生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Ⅲ 養老保險可以一次性交完嗎
社會養老保險不可以一次性交齊,對於退休未達到繳費年限的可以一次性補繳。根據《養老保險繳納規定》,不允許一次性交齊。對於繳納社會養老保險年齡較大的市民,根據政策可以進行一次性繳納10年的養老保險金,但是剩餘5年的保險金則需要每年累積交齊,政策優惠的年齡為女50歲(包括50歲)以上,男55歲(包括55歲)以上。養老保險不足繳費年限的補繳:須填寫參保人員補繳申請表,送市社保中心領導審批後,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窗口列印繳費核定通知單,然後到相應的地稅辦稅服務中心辦理繳費手續。1、補繳超齡養老保險費的計算辦法:調入時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2(月)×(30%+超齡年限×1%)×超齡年限。超齡年限=調入時實際年齡-規定年齡。(超齡年限中的月份數,6個月以下的按半年計算,7個月以上的按一年計算)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年齡:獲得中級職稱和高級職稱的人員:男50周歲、女工人40周歲、女幹部45周歲;獲得初級職稱和未獲得職稱的人員:男45周歲、女工人35周歲、女幹部40周歲。
Ⅳ 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
回答"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的細則是什麼呢?"的答案如下:一、個人身份補繳以前年限所具備的條件(一)具有我市戶口,未參保企業的失業職工,自願申請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可補繳其在原企業工作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但不得早於1993年3月;(二)具有我市戶口,已破產、解體、關閉的參保企業漏投保失業職工,自願申請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可補繳其在原企業工作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但不得早於1993年3月。(三)具有本市戶口,曾在我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2006年10月1日前已與機關事業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臨時聘用人員,申報參保時男未年滿60周歲、女未年滿50周歲的,可補繳其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但不得早於1993年3月。(四)對有符合國家規定的視同繳費年限的,具有我市戶口,可從其視同繳費年限計算完的次月起補繳養老保險費,但不得早於1993年3月。(如:知青、退役軍人)(五)在我市從事個體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僱主,可從最早從事個體經營之月起補繳,但不得早於1993年3月。二、繳費年限不足15年有關問題的處理(一)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已申報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且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及以上,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人員,可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後,辦理退休手續。從2011年7月1日起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二)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已申報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2011年7月1日及其以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參保人員,可延長繳費至滿15年。延長繳費滿5年時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辦理退休手續,從完清繳費的次月起發給基本養老金。(三)2011年7月1日及以後申報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人員,到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時辦理退休手續,並從批准退休之月起發給基本養老金。
Ⅳ 養老保險能一次交清15年的嗎
養老保險能否一次性補繳15年還需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一般投保人之前繳納過養老保險,因為離職等原因斷繳,且本人已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了的,可以一次性補繳。之前沒有繳納過社保的人群是不能夠一次性補繳十五年養老保險的。
一般中斷養老保險的人群在補繳社保時要分情況:退休年齡前沒交滿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滿15年,也可以選擇按月繳納交夠十五年,延遲退休。
需注意的是,一次性繳納十五年社保肯定不如在公司繳納十五年社保劃算,但如果參保人是靈活就業人就另當別論了。另外,個人繳費是可以繼承的,參保居民亡故的,沒有領取的個人繳費連同繳費補貼可以由家屬依法繼承。
在社保政策中,有一項是可以一次性全部繳清,但是一定要滿足一 定的條件:1、《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 2、已經到退休年齡,繳費年限沒滿的; 3、退休後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的。即: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因此,即使每月一繳社保麻煩,但是退休前也不能提前一次性繳清社保,退休後符合條件是可以一次性繳清。當然,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 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不能一次性繳清,也可以繼續繳完累計滿15年後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也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二條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Ⅵ 養老金可以一次性繳清嗎
一、養老金可以一次性繳清嗎
1、可以。如果當事人已經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並符合相關規定的,可以一次性補繳;否則,就不能一次性補繳。
(1)由於用人單位原因應繳未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可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書面補繳申請,並提交申請補繳期間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以及工資收入憑證,經確認後,可以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
(2)員工到達退休年齡,沒有養老保險的,可以一次性交滿15年的養老保險,然後享受每月領取養老保險金的待遇。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二、養老保險應該如何交納
如果當事人有用人單位的,養老保險應該由單位與勞動者共同交納,勞動者的個人繳費部分可由單位從其工資中代繳。如果當事人沒有單位,是以個人名義參保的,則應該由當事人每月自行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