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農村養老保險老人死後有補償嗎
沒有。
農村老人死後不能領取養老金。參保人死亡,其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由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領取,除政府補貼外。繼承人只能繼續領取賬戶中的資金余額而不報告死亡,將形成騙取養老金的行為,並承擔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也就是說,老人死後,就不能再領了。申報老人死亡,繼承人一次性取出剩餘資金,不能假裝老人還活著領取養老金,否則構成違法行為,受到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⑵ 農村老人死後可以領取哪些費用
老人在農村地區去世時,可以申請並獲得以下這五項津貼。
1、養老金
現在每個人都向新的農業合作社繳費養老金,有些人甚至會繳費社會保障體系中的養老金,這對農民非常重要,主要是為了維持晚年的正常生活。在農村地區,如果老人死亡,這些養老金會得到支付,但必須在派出所關閉賬戶,並在人事局辦理社會保險提取和養老金領取手續。
⑶ 農村老人死之後養老保險金咋辦
法律分析:
人死後不可以繼續領取養老保險金。但是如果參保人員死亡的,無論是在職時去世還是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時去世,其個人賬戶儲存額的余額,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是可以依法繼承的。目前我國的社會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為20%或19%,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占社保繳費比例的大頭,對於企業來說,每月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不是一筆小的費用,從2019年5月1日起,職工養老保險的企業繳費比例可降低到16%。職工原單位已建有個人養老金帳戶以及單位需要個人賬戶轉移的按照以下流程辦理:1、參保人到原參保地社保機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2、參保人持繳費憑證、戶口、身份證等到新就業地社保機構申請接續關系;3、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審核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4、原參保地社保機構在收到《聯系函》後將清理申請人的參保繳費是否有欠費並辦理養老保險基金劃轉,終止申請人在當地的參保關系,向新參保地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5、新參保地社保機構在收到《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後15個工作日內辦結相關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衍生問題:
老人可以土葬嗎?
可能會受到懲罰。因為殯葬管理條例中只說少數民族和暫不具備條件實行火葬的地區,允許土葬。根據國家限定,公務員喪命的,必須按照國家的政策,在實行火化的地區,實行火化,並且憑證喪命者,火化證領取相關待遇,如果在不實行火化的地區,由民政部門開證明,領取相關證明,因此,如果在實行火化地區,不實行火化的,不能領取喪命後的任何待遇。
⑷ 農村養老保險老人死後有補償嗎
一、農村養老保險老人死後有補償嗎
1、農村養老保險老人死後有補償。定義如下:
(1)可以由繼承人向當地社保局申請退保;
(2)如果有供養直系親屬,可辦理供養,不過前提是要繳滿15年的;
(3)在去世後也能由家屬領取喪葬補助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二、社保卡包含哪些項目
1、基本養老保險;為了老有所養,勞動者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可以領取退休金;
2、基本醫療保險;生病作為醫療報銷用的;
3、工傷保險;是職工發生工傷,支付醫療費用或者賠償有關工傷待遇的;
4、失業保險;是職工失業後,領取生活費的;
5、生育保險;是職工生育作為生育報銷和有關待遇的。
⑸ 農村養老保險人去世了又怎麼處理
交完社會養老保險人死後,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可以繼承。個人賬戶養老金具有強制儲蓄性質,屬於個人所有,個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後),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可以繼承。
以下情況可繼承:
1、參保人在60歲以前死亡的,可以繼承。如果參保人在60歲前死亡,那麼他一分錢養老金都沒有領取過,那麼參保人之前參加養老保險時個人繳納的部分均由其繼承人或參保人指定的受益人繼承。這種情況下是全額可以繼承的。
2、參保人在70歲前去世,可繼承個人賬戶中的剩餘部分。養老金的受益年限是10年,參保農民在60歲到70歲之間去世的,那麼他個人賬戶中剩餘的養老金可以繼承。
以下情況不允許繼承:
1、因為養老金的受益年限是10年,所以如果在70歲之後去世的,那麼個人賬戶上的錢也不可以繼承,不再退還給法定繼承人;
2、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也是職工參保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一部分。具體如下:
(1)喪葬補助金,是職工死亡後安葬和處理後事的補助費用,目前全國沒有統一標准。從某些地方規定來看,喪葬補助金一般按照職工死亡時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月數計發,如大連,喪葬補助費為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
(2)遺屬撫恤金,是職工死亡後給予其家屬的經濟補償和精神安慰。遺屬撫恤金各地規定不一樣,有的沒有規定撫恤金,只規定按月發給遺屬救濟費,的規定了一次性撫恤金,還規定按月發給遺屬生活補助費,如大連,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的標准發給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費外,供養直系親屬還可以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領取親屬救濟費;
(3)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的社保待遇,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病殘津貼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對前述特殊參保人員給予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⑹ 農村老人死後喪葬費和撫恤金有多少可以領
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標準是: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20個月基本工資;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10個月基本工資;
(3)喪葬費標准:因病4000元。因工5000元;
(4)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准:非農戶一人月補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補助190元。農業戶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農村地區的老年人死亡有喪葬費,國家補助金為800喪葬費標准按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貼標准計算,與生前狀況或收入無關。由於每個地區的發展水平不同,喪葬費用也可能有所不同,而且由死者的直系親屬領取。農村老年人死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或者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有喪葬費;或者因人身傷害或者他人侵權死亡的,也有喪葬費
農村老人去世喪葬費所需材料:
1、死亡證明。
2、火化證書(火化收據)。
3。死者身份證和接受者身份證。
農村老人去世喪葬費領取程序:
1、村委會申請並頒發證書。
2、工區領導簽字確認。
3、鄉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4、殯葬費委員會可以從村委會領取。農村老年人死亡後,國家對喪葬補助不應有正式標准。因此,並非所有事情都需要國家補貼。喪葬補助主要由當地政府提供,用於照顧家庭困難的農民。
根據中國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對農村老年人死亡的喪葬費有規定,喪葬費的正常規定為800元。但是,由於各地區經濟發展的差異,補貼金額可能會發生變化。喪葬費也可以作為國家對老年人死亡的經濟補助,由直系親屬按照規定領取。
農村老年人死亡有喪葬費,但僅限於參加農村養老保險的人員。具體支付方式為:已參保但未達到養老年齡死亡的,退還其累計養老保險費用和國家給予的相應財政補貼,不給予相應的喪葬補貼。對於已經領取養老金的人,未領取的保險福利可以在去世後退還,並提供喪葬補貼,這並不排除不同地區有不同政策的可能性。此外,農村老年人是原單位職工或者在公務員系統工作的,應當按照養老金的規定支付喪葬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職工因疾病或非因工作原因去世,其家屬可獲得喪葬補助費;在沒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由於患病或非工作原因而完全失去工作能力的人,可以獲得疾病和傷殘補助金。所需經費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承擔。
⑺ 農村老人死後可以領取哪些費用
1.生前租用場地安排親友遺體告別儀式、安排死者遺體火化、運屍、屍體冷藏、預訂靈車、骨灰存放、購買墓碑等費用。;2.允許土葬的,是死者安葬的必要費用,如不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標準的墓區使用費,購買棺木的費用,許多農村支付死者喪葬費的親友安排酒席的費用等。
2.允許土葬的,是死者安葬的必要費用,如不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標準的墓區使用費,購買棺木的費用,許多農村支付死者喪葬費的親友安排酒席的費用等。
⑻ 農村老人死後可以領幾個月養老金
農村老人死亡後可以繼續領1個月的養老金老人去世,根據政策,可以領取下一個月的農保,以後就注銷不能接續領取了。去世後只可領當月的養老金,但遺屬可以一次性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農村老人去世後養老金就不可以領取了。也就是說參保人死亡,其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由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領取。
如果隱瞞死亡時間,繼續領取養老保險,多領的工資會被要求退回,嚴重的話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1、如果老人去世,就應該及時去戶籍地派出所上報死亡,然後由繼承人一次性領取老人賬戶中的養老金資金,此後老人養老金將不會再發放,
2、如果沒有申報,老人養老金是一直會發放的,那麼這個時候就不能再領取了,再領取就屬於詐騙,要負有刑事責任,
3、如果在老人去世後,故意不銷戶,還惡意領取養老金,那麼一旦發現,是一種惡意騙保的行為,是可以追究刑事責任的,並且有權將多領的養老金退回,但是國家會給予相應的喪葬費,也算是對死者的慰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八十八條 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九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社會保險基金、用人單位或者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未履行社會保險法定職責的;
(二)未將社會保險基金存入財政專戶的;
(三)剋扣或者拒不按時支付社會保險待遇的;
(四)丟失或者篡改繳費記錄、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記錄等社會保險數據、個人權益記錄的;
(五)有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其他行為的。
⑼ 農村養老保險交了人去世了能退嗎
在農村辦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能退,但是只有投保人死亡或參加了工作且已投了更高的險種才允許退保。退保時請持身份證,死亡證明或已投保證明去當地社保所辦理退保即可。
一.農村養老保險交了人去世了怎麼退
1投保人在交費期間身亡者,個人交納全部本息,退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2投保人領取養老金,保證期為十年。領取養老金不足十年身亡者,保證期內的養老金余額可以繼承。無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者,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支付喪葬費用。領取者超過十年長壽者,支付養老金直至身亡為止。
3保險對象從本縣(市)遷往外地。若遷入地尚未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可將其個人交納全部本息退給本人。
4投保人招公、提干、考學等農轉非,可將保險關系(含資金)轉入新的保險軌道,或將個人交納全部本息退還本人。
二、農村養老金每月多少錢
1、政府對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中央財政按照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貼,目前為每人每月70元。各地根據當地實際,可適當提高養老金水平,提高的部分由各地財政承擔。
2、省、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每人每年最低繳費補貼標准為:繳100元補30元、繳200元補35元、繳300元補40元、繳400元補50元、繳500元及以上的補60元。對參保人員的繳費補貼,省級財政目前承擔20元,其餘部分由市、縣財政承擔,市、縣承擔比例由各市確定。有條件的市、縣可在省里規定統一補貼標準的基礎上,適當增加補貼,具體標准和辦法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所需資金由市、縣負擔。
3、對重度(二級以上)殘疾人、獨生子女死亡或傷殘(三級以上)後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滿49周歲)、節育手術並發症人員(三級以上)等繳費困難群體,縣人民政府應結合本地實際,在繳費檔次范圍內確定標准為其代繳養老保險費,並按代繳養老保險費檔次給予補貼。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父母和落實絕育措施的農村雙女父母參保繳費,各地可適當提高補貼標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⑽ 農村養老保險老人死後有補償嗎
農村養老保險老人死後補償:1、參保人員(含參保繳費人員和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人員)死亡後,其直系親屬或者有關人員應當在一個月內到農保經辦機構辦理養老保險關系注銷手續。2、參保繳費人員死亡後,可將其個人賬戶中個人繳納及村(組)集體補助的養老保險費的本息退還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終止養老保險關系。3、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死亡後,可將其個人賬戶中個人繳納及村(組)集體補助的養老保險費本息余額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同時從社會統籌基金中一次性支付死者生前四個月養老金作為喪葬費,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四十二條 被保險人死亡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保險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一)沒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無法確定的;(二)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沒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喪失受益權或者放棄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與被保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確定死亡先後順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