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被單位辭退交的養老保險可以取出來嗎
養老保險是取不出來的,沒有理由,他是一種強制性的東西。只有一種情況。養老保險可以取出一部分錢,就是這個人還沒退休呢就去世了,他可以把養老保險賬戶裡面的錢取出來一部分。
因為養老金的賬戶他是跟著個人走的,離開了這個單位,養老金的賬戶仍然是歸屬於個人的,到下一個單位的時候,讓下一個單位的財務去辦理這個個人的社保賬戶轉接養老金,公積金醫保這些東西接著交就是了。最終還是進入個人賬戶,在那個單位離職了,只是在那個單位所交的社保斷掉了,但這只是被凍結的狀態,不是消失的狀態。
㈡ 在公司辭職了能把自己交的那一部分養老保險取出來嗎
不能,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錢是不能取出來的,但醫保賬戶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使用。㈢ 辭職後養老金可以取出來嗎
法律分析:
辭職後養老金不可以取出來。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對於社保不能退只能進行補繳或者停繳之後轉移到新的用人單位。如果辭職後馬上找到新的單位工作的話,可以辦理轉移手續,由新單位續保,這樣的話,續保費用也是由新單位承擔。如果新單位在異地,可能需要根據異地的社保中心確認或者根據異地不同的政策辦理,這個在辭職前,最好都到社保中心了解清楚。如果辭職後沒有馬上找到新的單位,也不用擔心社保會被清零,完全可以轉由自己個人續保,從單位的賬戶轉移到自己的賬戶,當然,這種情況下不同地區不同單位可能會有不同的處理方式。例如有的單位允許當事人將自己的社保賬戶轉到同事的賬戶下,讓同事繼續幫忙續保,當事人只需要把錢交給同事。還有一種方法,是找一個單位,將自己的社保掛在該單位下,由該單位的名義續保,不過這樣公司給繳納的那部分費用也需要自己承擔,經濟負擔就會比較大。但總而言之,費用都是由自己承擔。如果是個人續保的話,只需要繳納養老金和醫療費用,基數以當地的平均工資為標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衍生問題:
基礎養老金怎麼確定標准
基礎養老金由中央和地方確定標准並全額支付給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個人賬戶養老金由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計發系數確定。中央根據全國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財力狀況等因素,合理確定全國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
㈣ 養老保險能取出來嗎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養老保險金是不可以取出的。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養老保險金是可以取出的,目前退養老保險取出僅限於以下情形:1、達到退休年齡,未滿足繳費15年的條件(個人賬戶儲存額全部給付);2、參保人因故死亡;3、參保人出國定居;4、退休後死亡,個人賬戶尚有餘額的,針對於這幾種的情況,是可以進行退保申請的,但是對於成功與否,就需要看各地的相關政策的。養老保險金是指職工因在一個企業工作到一定年限,不願繼續任職或因年老體衰、工殘事故導致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企業為保證其老有所養而付給的年金或一次付清所得金。其來源是由職工所在企業以及職工在職時按一定比例共同交納的,並由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與專門機構管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㈤ 養老保險能取出來嗎
不能。
如果繳納了養老金,除非有及特殊的情況。否則是不可以退的,退養老保險一般都是重復繳納,或者是死亡,才可以退,其他的情況是不可以退的。
㈥ 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被單位辭退後自己交的養老保險可以取出來嗎
企業交納的社會養老保險,是由單位職工本人按比例分配交納的,總體繳存比例為24%,在其中用人單位繳存比例為16%,記入統籌基金帳戶,員工個人繳存比例是8%,記入個人帳戶。個人帳戶資金盡管屬於個人財產,但依照社保法的相關規定,這也是不可以提前兌取的,不可以提前兌取的意味,便是在沒達到法定的法定退休年齡以前,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資金不可以提前兌取。
總的來說,被單位辭退之後不想工作了,在沒達到法定的法定退休年齡以前,養老金的交費都是無法取下的,僅有在達到法定的法定退休年齡,社保繳費不夠15年,自身既不想繼續交費,也不願意轉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前提下,在申報退保手續之後才能取出。
㈦ 養老金可以取出來嗎
養老金滿足下列條件可以取出:
一、職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必須具備的條件有: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已辦理退休手續;
2、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
3、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過渡期內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目前,我國的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60歲;從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職工55歲;從事生產和工勤輔助工作的女職工50歲,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女年滿55周歲。
二、養老金能提前支取的條件有:
1、退休後死亡,個人賬戶儲存額仍有結余時,其結余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可一次性結算,由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領取,養老保險關系即行終止;
2、退休前死亡,個人賬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由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領取,養老保險關系即行終止;
3、出國定居後,個人賬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由本人一次性結算領取,養老保險關系即行終止。
養老金領取方式有:
1、滿齡退休:
到齡當月繳費後企業專管人員持本人檔案、繳費記錄經高新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核實出生時間、參加工作時間等信息後,根據高新社保中心列印退休審批核定單填制退休審批表審核批准後,於次月起領取養老金。
2、特殊工種提前退休:
首先需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不少於1周時間的公示後,除正常退休應提供的資料外、還應攜帶本人申請、公示結果等資料辦理退休手續。
3、因病提前退休:
經高新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初審後,報市勞動鑒定委員會體檢鑒定,按批准時間辦理退休、退職手續。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㈧ 個人交養老保險後轉1企業自己交的剩餘錢怎麼取
勞動者的養老保險在同一單位病故後是不能轉讓的,但是勞動者的親屬可以申請把社保帳號里的錢都退出來,歸家屬所有的。
相關死亡退保的政策規定
(1)企業職工在職期間死亡時,繼承額為其死亡時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
(2)退休人員死亡時,繼承額為個人賬戶余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
(3)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鎮個體勞動者(含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後以個體勞動者身份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人員),在尚未領取基本養老金前死亡的,其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部分的本息和按規定比例納入統籌基金部分的本金,一次性支付給其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繼承人;已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城鎮個體勞動者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和其個人繳費中按規定比例納入統籌基金部分的本金,在扣除本人已領取的基本養老金(不含個人賬戶養老金)總額後如有剩餘,剩餘部分一次性支付給其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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