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養老保險金會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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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養老金的會計理論和實務問題的研究,我國起步較晚,到目前為止,無論是對經辦機構經辦的社會保險基金,還是對企業負擔的養老金等社會保障費用,基本上沒有形成完善的會計理論體系和框架。只是財政部與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在1999年6月聯合發布了《社會保障基金財務制度》、《社會保障基金會計制度》,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經辦的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會計處理作出了規定,從1999年7月1日起實施。這兩個制度的特點是:以基金為會計核算的主體;以收付實現制為會計核算基礎;設置較為特殊的基金賬戶;適用於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經辦的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等三項基金。但由於種種原因對企業養老金費用等社會保障支出的會計處理卻沒有相應的規定,如養老金費用怎樣確認、遵循什麼核算原則、如何披露等,造成實務中存在多種會計處理並存的局面,相關的會計信息披露極不規范。目前我國企業對支付的養老金費用等社會保障支出存在以下幾種會計處理方式(在此僅以養老金為例,下同):
一是將養老金支出記入「福利費」,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計提養老保險基金時,
借:應付福利費
貸:其他應交款———養老保險
支付養老保險基金時,
借:其他應交款———養老保險
貸:銀行存款
二是將養老金支出記入「管理費用」但不記入「應付工資」,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計提養老保險基金時,
借:管理費用
貸:其他應交款———養老保險
支付養老保險基金時,
借:其他應交款———養老保險
貸:銀行存款
三是將養老金支出記入「管理費用」和「應付工資」,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計提養老保險基金時,
借:應付工資———養老保險
貸:其他應交款———養老保險
支付養老保險基金時,
借:其他應交款———養老保險
貸:銀行存款
分配應付工資時,
借:管理費用(營業費用)———社會保障費
貸:應付工資———養老保險
從上述三種處理方式看第一種會計處理方式是不妥的,福利費是企業對本單位員工的責任,而養老金支出是企業對社會的責任,換句話說是對所有被僱傭者的責任,因為企業交納的養老金由國家組成養老保障基金,被所有僱傭者享有,所以兩者根本不是一個性質的業務。而且,養老金費用屬於企業業主的責任,記入福利費豈不是要職工來承擔業主的責任?第二種會計處理方式是合適的,養老金費用是企業的一種費用支出,其會計處理也應和一般費用的處理是一樣的。第三種會計處理方式也是不妥的,主要是混淆了企業負擔的養老金支出和職工個人負擔的養老金支出,不知道這屬於兩種不同性質的業務。職工個人負擔的養老金支出是將工資的一部分作為個人一種支出行為,是職工個人對自己工資的使用,只不過是委託企業來辦理而已,這部分支出已經記入「應付工資」借方,自然會計入當期成本費用。企業負擔的可以不通過應付工資科目,不存在分配問題。值得注意的是,上面第三種方法的分錄是適合職工個人負擔的養老金支出這種情況的。
❷ 新會計准則是否可以把個人繳納的養老金記入管理費用
1、個人全額繳納養老金,然後拿單據回單位報銷,單位可以把應有單位承擔的部分,專作為單屬位的成本費用來列支。是否計入管理費用,要看該員工的崗位或工種來確定
2、如果是應由個人承擔的養老金,計入單位成本費用,是不可以的。
(1)稅務局會要求該部分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後列支;
(2)這是侵犯股東利益,屬於貪污
❸ 什麼是會計准則的經濟後果
新會計准則的實施效果有賴於實施的環境。我國新會計准則是在借鑒國際財務報告准則(IFRSs)的基礎上,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修訂而成的,總體上還是體現了發達市場經濟國家會計准則的特徵。但就我國目前的現實環境而言,與發達市場經濟的要求還存在很大差距。在市場經濟較為成熟且與IFRSs要求環境基本類似的歐盟國家,最近卻放緩了「會計准則趨同」的進程,將歐盟境內公司全面採用IFRSs的時間從2008年推遲到2011年,而我國對新會計准則卻採取了一步到位的策略。因此從2006年我國就開始了改善環境的努力。那麼至今准則的實施環境有哪些重大變化?這些變化是否符合新會計准則的實施要求?為配合新會計准則的全面實施,今後應繼續關注哪些方面?分析這些問題,可以為新會計准則的全面推行積累經驗。一、新會計准則實施環境的重大變化(一)政府有關部門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二)控制權市場和經理人市場將有進一步發展。(三)一系列配套法律法規的生效,將加大會計准則操縱的違規成本。(四)影響公司治理效率的因素將逐步發揮作用。二、新會計准則實施效果分析 三、環境因素與新會計准則的實施結合上述分析,我們可以對環境與新會計准則實施效果的關系進行客觀分析,以便為新會計准則在我國的全面實施積累經驗。(一)新、舊會計准則基本上實現了平穩過渡,這也正是我們期望的結果。(二)根據實際調查,政府相關部門為新會計准則實施所做的前期工作不能從實質上提高會計准則實施者對准則的理解程度。(三)政府為改善公司治理效率進行了諸多努力,但其效果還不明顯。四、小結雖然新會計准則從決策有用觀和增強信息透明度的角度,為提高會計信息質量進行了規范,但畢竟會計准則只是一種能產生經濟後果的技術規范,其效果的好壞不僅在於准則自身,更重要的在於准則如何實施。因此只能說新會計准則可以從規則的角度最大化地減少公司的財會舞弊現象,而不可能完全堵住財務會計報表上的漏洞,不可能完全杜絕某些公司高管操縱利潤意圖。為保障新會計准則在我國的全面實施,以下幾個問題應引起關註:一是准則制定者是否把自己的意圖正確地傳遞給了准則實施者,以及准則實施者是否無扭曲的理解了准則制定者的初衷;二是會計准則作為一種具有經濟後果的技術規范,即使全面與國際趨同,也不要對其寄予過高的期望,畢竟准則自身解決不了「如何辦」的問題,而准則的實施環境才是至關重要的;三是制度的影響是相互的,當對影響准則實施效果的環境因素進行變遷的成本太高時,我們應考慮繼續對會計准則進行完善。
❹ 養老保險金的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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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養老金的會計理論和實務問題的研究,我國起步較晚,到目前為止,無論是對經辦機構經辦的社會保險基金,還是對企業負擔的養老金等社會保障費用,基本上沒有形成完善的會計理論體系和框架。只是財政部與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在1999年6月聯合發布了《社會保障基金財務制度》、《社會保障基金會計制度》,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經辦的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會計處理作出了規定,從1999年7月1日起實施。這兩個制度的特點是:以基金為會計核算的主體;以收付實現制為會計核算基礎;設置較為特殊的基金賬戶;適用於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經辦的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等三項基金。但由於種種原因對企業養老金費用等社會保障支出的會計處理卻沒有相應的規定,如養老金費用怎樣確認、遵循什麼核算原則、如何披露等,造成實務中存在多種會計處理並存的局面,相關的會計信息披露極不規范。目前我國企業對支付的養老金費用等社會保障支出存在以下幾種會計處理方式(在此僅以養老金為例,下同):
一是將養老金支出記入「福利費」,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計提養老保險基金時,
借:應付福利費
貸:其他應交款———養老保險
支付養老保險基金時,
借:其他應交款———養老保險
貸:銀行存款
二是將養老金支出記入「管理費用」但不記入「應付工資」,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計提養老保險基金時,
借:管理費用
貸:其他應交款———養老保險
支付養老保險基金時,
借:其他應交款———養老保險
貸:銀行存款
三是將養老金支出記入「管理費用」和「應付工資」,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計提養老保險基金時,
借:應付工資———養老保險
貸:其他應交款———養老保險
支付養老保險基金時,
借:其他應交款———養老保險
貸:銀行存款
分配應付工資時,
借:管理費用(營業費用)———社會保障費
貸:應付工資———養老保險
從上述三種處理方式看第一種會計處理方式是不妥的,福利費是企業對本單位員工的責任,而養老金支出是企業對社會的責任,換句話說是對所有被僱傭者的責任,因為企業交納的養老金由國家組成養老保障基金,被所有僱傭者享有,所以兩者根本不是一個性質的業務。而且,養老金費用屬於企業業主的責任,記入福利費豈不是要職工來承擔業主的責任?第二種會計處理方式是合適的,養老金費用是企業的一種費用支出,其會計處理也應和一般費用的處理是一樣的。第三種會計處理方式也是不妥的,主要是混淆了企業負擔的養老金支出和職工個人負擔的養老金支出,不知道這屬於兩種不同性質的業務。職工個人負擔的養老金支出是將工資的一部分作為個人一種支出行為,是職工個人對自己工資的使用,只不過是委託企業來辦理而已,這部分支出已經記入「應付工資」借方,自然會計入當期成本費用。企業負擔的可以不通過應付工資科目,不存在分配問題。值得注意的是,上面第三種方法的分錄是適合職工個人負擔的養老金支出這種情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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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什麼是經濟後果觀從經濟後果觀角度去看權責發生制和收付實現制上又如何去理
經濟後果觀指的是會計報告將影響企業,政府,工會,投資人和債權人的決策行為,受影響的決策行為反過來又會損害其他相關各方的利益。這種思想就是經濟後果觀。權責發生制和收付實現制這兩種會計制度的選擇會影響企業事業單位的價值。必將影響社會資源的分配。所以要注意財務報表是是企業對外提供的反映企業或者預算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的資金,負債,利潤情況的會計報表。財務報表的種類,格式,編制要求,均由統一的會計制度做出規定,要求企業定期編報。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或財務狀況變動表,附表和附註。
❻ 計提養老金時,會計上計入什麼科目
一、計提養老金時,通過「應付職工薪酬」核算。按職工服務的受益對象:
借:生產成本、製造費用
管理費用
銷售費用
在建工程、研發支出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一一設定提存計劃一一基本養老保險費
二、解釋
1、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後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於職工薪酬。
2、計提養老金屬於離職後福利中的設定提存計劃。離職後福利計劃,是指企業與職工就離職後福利達成的協議,或者企業為向職工提供離職後福利制定的規章或辦法等。其中,設定提存討劃,是指向獨立的基金繳存固定費用後,企業不再承擔進一步支付義務的離職後福利計劃。
3、對於設定提存計劃,企業應當根據在資產負債表日為換取職工在會計期間提供的服務而應向單獨主體繳存的提存金,確認為應付職工薪酬負債,並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借記"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 等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一一設定提存計劃" 科目。
三、向有關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養老保險金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一一設定提存計劃
貸:銀行存款
❼ 如何理解會計准則的經濟後果
企業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項,不是你企業的收入,還要還給第三方,所以不能確認為收入。
❽ 養老金具體內容是什麼
養老金(pension)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回家有關文件規定:在答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養老金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於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