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遼寧2017養老金調整最新消息
(一)定額調整
企業:
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75元。
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5元。
4、1954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2015年12月31日前退休(職)人員和「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63元。
5、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
機關事業單位:
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75元。
2、其他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3元。
(二)掛鉤調整
企業:
1、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拆算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2、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按照本人2016年12月領取的統籌內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
機關事業單位:
退休(職)人員按照本人2016年12月領取的統籌內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2.3%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基礎上,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分別再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企業:
1、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2、符合國家原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人部發〔2016〕61號)規定范圍內的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www.161.com)
3、退休軍轉幹部增加基本養老金,在和其他條件相同的退休人員同辦法、同標准調整後,統籌項目內養老金總額低於調整後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元人均養老金標准。
機關事業單位:
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職)人員,每天每月在增加50元:年滿80周歲的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B. 居民養老保險
居民養老保險覆蓋城鎮戶籍非從業人員的養老保險制度。
建立個人繳費政府補貼相結合的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
具體如下:
1、國家為每個參保人員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地方人民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及其他來源的繳費資助,全部記入個人賬戶;
2、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養老待遇的,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第六條 國家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嚴格監管。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制度,保障社會保險基金安全、有效運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採取措施,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C. 養老保險斷保調研報告
關於我市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情況的調研報告根據市政協2010年度工作安排,3月份以來,在市政協副主席趙南軍的帶領下,市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組織部分委員,會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有關部門,以市區為重點,就我市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專題調研組聽取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民政、財政等有關部門情況通報;赴各區和江都市召開部門以及街道(鄉鎮)、村(社區)等基層單位負責人座談會,了解我市養老和醫療保障情況,聽取意見,並赴外地學習考察。現將調研情況匯報如下:
一、我市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的基本現狀
近些年,我市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統籌城鄉發展的進程中,堅持民生為本,初步建立起以養老和醫療為核心的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努力使全體城鄉居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促進了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維護了社會穩定。
1、黨委政府重視,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工作情況進展較好。自2002年以來,市委、市政府連續9年以一號文件形式關注民生、保障民生和改善民生,就養老、保障、醫療、住房、教育等在內的民生問題出台有關政策意見,逐步構建了較為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保障水平不斷提高。2009年,市委、市政府專門出台了《關於推進市區率先統籌城鄉發展的實施意見》,對加快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逐步提高城鄉居民社會保障水平提出了明確目標。同年,維揚區委、區政府出台《關於加快推進全區城鄉社會保障一體化的意見》,初步形成全覆蓋、多層次、可接軌、可轉換的社會保障局面。市和各縣(市、區)公共財政向民生傾斜,農村養老和醫療保障方面的投入在財政支出中所佔比例逐年提高,從被征地農民養老補助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等,各級財政給予每人每年一定比例的繳費補貼,如新農合的各級財政補助從2003年的人均20元/年提高到2010年的人均120元/年,從無到有,逐步增長;據統計,市、區兩級財政2009年用於城鄉居民參保補貼的開支為8659萬元。各有關部門積極履行自身職責,強化服務,積極推動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工作。社會保障部門不斷完善社會保險政策,通過稽查和服務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加強社會保險費征繳;衛生部門不斷健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服務網路,全面部署推進新農合信息系統網路化建設,努力監管醫療機構服務行為,統籌衛生資源配置與醫療服務提供,以滿足農民的醫療服務需求,讓更多的農民得到實惠;民政部門加強了社會救助工作力度,全面建立了城鄉五保、特困醫療、臨時救助等政策相配套的補充養老及醫療保障的社會救助體系,實施城鄉「三無」老人養老補貼工程,標准逐步提高、范圍不斷擴大。
2、城鄉養老保障體系基本建立且對接通道開始打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構成了覆蓋城鄉的基本養老保障體系。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已實行多年,制度較為完善,目前覆蓋了市區各類用人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32.14萬人,9.25萬退休人員按月領取養老金,養老金待遇連續9年遞增,目前市區人均1395元/月。2005年開始建立包括養老在內的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即征即保率達100%,覆蓋了市區7.3萬名被征地農民。「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三方籌資,「個人帳戶與統籌帳戶」相結合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2007年在我市啟動,市區參保農民8.9萬人。為統籌城鄉發展,維揚、江都積極探索,在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對接方面建立了通道,制定了農保轉城保的接續辦法,打開了農保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轉換通道。
3、基本醫療保障體系覆蓋城鄉。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醫療救助構成了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運行質態良好,報銷待遇穩步提升,2009年底,市區參保職工46.23萬人,在職職工與退休人員醫保目錄范圍內平均住院報銷比例分別達80%與90%。2007年實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將職工醫保范圍之外的「老年居民、特困居民、未成年居民、一般居民」通過不同繳費、補貼標準的居民醫療保險,納入醫療保障,實現了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上的全覆蓋,2009年底,市區25.9萬人參加居民醫療保險,其中包括7.7萬名在校大學生,籌資水平400元/年,目錄范圍內報銷達60%。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水平2009年為人均120元,其中個人交納30元,由於個人繳費標准低、住院補償為主兼顧門診,平均報銷補償率為45%,大病報銷支付上限一般為當地農民人均純收入的8倍以上,最高可達10萬,因而得到了廣大農民的認可,參合積極性提高,2009年底,參合率達99.8%,有效緩解了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深受廣大農民歡迎。
二、推進我市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工作需要研究和解決的問題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暢通城鄉社保通道,推進城鄉基本養老、醫療保險發展,擴大統籌范圍,實行省級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已迫在眉睫。當前社會經濟的高速發展,為推進城鄉養老醫療保障事業的發展提供了機遇和奠定了重要基礎,但由於我市老齡化程度高,60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18.57%,財政補貼壓力增大、逐年出台的政策之間銜接不夠等原因,使基本養老、醫療保險的推進面臨一些亟需解決的矛盾和問題。
1、覆蓋不全面,養老和醫療保障尚未完全實現應保盡保。養老保險方面:一是新農保實施後,城鄉居民中還有兩類對象未納入養老保障體系,一種是男60歲、女55歲以上不到70歲的城市無業居民,一種是2005年前被征地農民中的非就業人員,養老制度上還有空白點。二是仍有少數開發區(園區)企業、流動性強的餐飲娛樂服務企業以及勞動密集型企業尚未為所有應參保職工繳納保險;原已納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改制企業一次性買斷工齡的職工、部分失業人員因續保的繳費標准偏高而斷保。三是城鎮無業居民和部分低收入就業人員雖可選擇自由職業者參加社保的方式,但因沒有經濟能力而游離於社保之外。四是我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剛剛進入准備階段,相關實施細則尚未出台。醫療保險方面:一是由於已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含靈活就業人員)不能參加繳費水平較低的居民醫保,導致部分低收入就業人員在養老保險續保難的同時,失去醫療保障;二是部分困難企業職工退休時沒有能力一次性補交最低參保繳費年限差額和「余命年」費用,面臨斷保的可能。
2、發展不平衡,養老和醫療保障水平城鄉差距較大。一是城鄉基本養老保障待遇差距有擴大趨勢。城鎮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連續9年以10%的速度遞增,目前市本級企業退休職工人均養老金達1395元/月。而農村的養老保障待遇較低,參加新農保的基礎養老金人均60元/月,失地農民的養老補助平均也僅140元/月,尚未達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二是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有差距。近年來,雖然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使絕大多數農民每年自繳30元就能享有醫療保障,但由於大部分優質醫療資源集中在城市,而新農合報銷比例則隨醫院級別的提高而遞減,農民進城看病的大部分費用仍由自己負擔,大部分地區還不能即看即報,因而農村居民享有的醫療保障實際待遇低於城市居民。三是城鄉信息化建設差距大。城鎮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投入相對較高,基礎較好,社會保障工作的管理效率較高;而農村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還較為滯後,工作方式及管理方式還不能適應現實需求。
3、政策不銜接,社會保險難以有效接續轉換。一是目前養老醫療保險工作維揚、廣陵、開發區已與市社保中心聯網申報,有關制度和政策相對統一。但邗江區政策規定與市不統一、征繳基數、征繳比例、享受待遇與市不一致,信息數據系統與市社保中心不銜接,市級統籌沒有實質性形成;區域內在農保轉城保方面也未建立通道。二是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標准各不相同,且缺乏可持續性。2005年之前被征地農民沒有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設置,而2005年後設立的基本生活保障根據一次性劃轉金額的不同,最低享受60元/月、最高享受230元/月,其他多為110元、135元、170元/月等補償標准,由於劃轉的土地補償金額是有限的,逐年用完後,將難以為繼。三是社會保險制度自成體系,缺乏有效銜接機制。我市揚府發[2008]140號文《關於進一步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加強社會保險費征繳的意見》中對被征地農民、戶籍農民及參加農保者參加或轉入城保,以及對城鎮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的進入、有效銜接都進行了原則性規定,但實際操作過程中缺乏配套的實施細則,存在諸多資金和技術上的問題,如被征地農民個人帳戶如何折算城保繳費年限,折算繳費年限後的城保費用如何繳納,醫療保險相對獨立,繳費年限也不能相互確認等,因此無法實現真正融通和有效接續。四是管理資源分散,政策機制「碎片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由衛生部門主管,而城鎮職工醫保與城鎮居民醫保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主管,社會救助則由民政部門負責,相關政策規定及工作機制不盡相同,各有一套互不相連的獨立資料庫管理系統,出台政策時缺乏溝通協調,存在管理成本浪費和政策之間的沖突。如新農合要求以家庭為單位參保,導致外出務工就學的家庭成員重復參加醫保,而政策又明確規定不能重復報銷,又如鄉鎮企業職工可以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新農合,但卻不能轉入城市居民醫保。
4、宣傳不到位,相關政策普及不夠。一是對公共財政普惠城鄉居民,加速推進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的緊迫性認識還需進一步提高。二是對近年來中央到地方密集出台的一系列法律、規定和政策,如勞動合同法、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方案、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養老保險全國范圍內轉移、流動人員醫療保險跨地區跨制度轉移辦法等培訓宣傳還不到位,調研中,社區幹部普遍反映對具體政策缺乏了解,面對群眾咨詢難以解答。
三、推進我市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工作的建議
推進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工作,讓全體城鄉居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是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重要內容,是實現市委「堅持以民為本,建設幸福揚州」目標,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建設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為此,調研組提出如下建議:
1、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實現養老和醫療保障由制度的廣覆蓋到對象的全覆蓋。一是持續強力推進社會保險擴面工作。根據保基本、廣覆蓋的原則,從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水平和條件出發,全面貫徹實施市政府2008年140號文件精神,細化政策措施,制訂配套規定,消除保障盲點,繼續擴大養老和醫療保障范圍。一方面,針對勞動密集型的民營企業、服務行業參保率低的現實狀況,按照市政府文件精神,通過分期緩繳等方式,鼓勵參保,將更多的就業人員納入城鎮社保體系;另一方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要進一步通過強化勞動監察、社保稽核等途徑,督促所有用人單位及時參保和足額繳費。二是出台具體實施辦法,加快推進市區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工作。要積極籌措新型農保基金,保證資金到位,在有條件的地方,出台政策鼓勵農村居民參加更高水平的養老和醫療保障體系。在不斷擴大覆蓋面的基礎上,穩步解決農村居民老有所養問題。三是區別對象,將助保制度落實到位。採取積極措施推動城鎮困難居民參加社會保險,使中斷社保關系的特殊群體,社會保險關系能夠接續。如對於年齡偏大、收入偏低、就業能力偏差的下崗失業人員,出台優惠政策,通過認真落實我市相關社保補貼政策鼓勵參保;對因其他歷史原因未能參保的邊緣人群,加大助保力度,努力做到應保盡保;建議政府有關部門研究具體政策,對城鎮無業居民,按照有關條件,納入基本養老保障范圍,保證其老有所養。四是切實解決居民醫保問題。破除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醫保制度壁壘,通過加強審核等方式允許困難職工和經濟承受能力較低的靈活就業人員選擇城鎮居民醫保,解決其醫療保障從無到有的問題;調研中了解到,為解決部分以靈活就業身份退休的職工和困難企業退休職工的醫保缺失問題,2005年廣陵區通過「三三制」籌資模式,即財政、集體、個人共同出資方式,較好地解決了區內所有退休職工病有所醫的難題,這一做法可以推廣。
2、加大投入力度,縮小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待遇差距。一是加快經濟發展的轉型升級,通過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增加財政投入及城鄉居民收入,縮小城鄉發展差距。二是加大農村資金投入,合理配置財政資源,建立健全公共財政投資重點向農村傾斜的機制,逐步加大新增財政用於養老和醫療等民生方面的社會保障支出。根據揚州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合理確定城鄉養老水平,在承認城鄉待遇合理差別的基礎上,適當提高農村居民的養老待遇,穩步提高城鄉居民醫療報銷比例,逐步縮小城鄉差距,實現城鄉待遇適當均衡。三是研究失地農民、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問題。這是當前市區需要解決的突出個性化問題,調研中了解到,如果被征地農民的養老和醫療及其他社會保障問題解決不好,三五年後將會給當地帶來沉重的財政負擔,成為復雜的社會問題而影響穩定。建議政府加強對失地農民、被征地農民,包括即征即保制度實施前人員情況的深入調研,採集信息,摸清底數,針對實情,通過增加籌資途徑,逐步建立集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就業培訓等一體的保障制度,創造條件,盡快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社會保障體系,以解決後顧之憂。四是統籌城鄉醫療保障資源。發展農村公共衛生事業,建立和完善穩定的機制,將優質衛生資源從城市引向農村,加強醫療衛生隊伍建設,引導高水平的醫療技術人才支持農村,解決鄉村醫生待遇問題,提高基層醫療技術水平和服務水平,增添必要的醫療設施,加強基層合管辦力量配備和信息化建設;加大對醫療機構特別是市級以上大醫院的監管力度,完善醫療衛生機構的績效考評機制,江都市通過簽訂新農合協議的方式對各定點醫院實行動態管理的方法取得了很好效果,可予以借鑒推廣;暢通簡化登記、繳費、申報、結算、核報等程序,讓農民能就近享受到更好更高的醫療資源,得到更多實惠。五是實施城鄉70歲以上居民老年補貼以後,根據財政承受能力,逐步實行60---70歲城鄉居民老年補貼制度。
3、加大創新力度,切實實現不同養老醫療保障制度的有效轉換。一是建議政府對我市的各不相同做法進行研究歸類,梳理各地遺留問題,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出台相關指導意見,在市域內逐步制訂相互銜接,相互貫通,原則統一,靈活多樣的政策措施。根據社會保險省市統籌的相關實施意見,圍繞「統一制度政策、統一繳費標准、統一支付項目、統一計發辦法、統一管理規程」的目標,盡快做到市區范圍社保政策「同城、同標准、同待遇」,首先要解決好邗江區進入市級統籌問題,為過渡為省統籌創造條件。二是「立足於廣覆蓋、保基本、可持續」的基本原則,積極探索解決我市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制度相銜接的方式方法,對已有的相關原則性規定,配套有關操作細則,暢通社會保險轉移接續的渠道。建議借鑒已在外地實行的相關做法,逐步打破身份界限,建立統一制度體系下的城鄉養老醫療保障制度,充分考慮城鄉居民收入的現實差距,按照權利和義務相對等的原則,摸索創立多形式的社會保障「套餐制」,設置多層次的繳費標准和多檔次待遇的選擇,由城鄉居民依據自己需求,自主選擇繳費,最終在待遇上體現多繳多得少繳少得的差別。三是充分發揮社會保障聯席會議制度作用,定期召開相關部門參加的聯席會議,圍繞社會保障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加強調研,研究相關政策,制定工作措施。對養老、醫療等涉及社會公眾切身利益的重大社會保障政策出台前,通過「公示制」、「聽證制」等多種渠道,以民主的方式保證公眾的知情權與參與權,真正使城鄉居民知情受惠、好事辦好、好事辦實。明確牽頭部門,強化工作權威,保證出台的政策之間連續,部門與部門之間政策銜接,做到決策科學化。四是建立互通管理信息平台,提升管理服務水平。從我市實際出發,寓監督管理於一體,理順我市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之間的管理關系,避免政出多門和多頭管理。加強包括新農保、新農合在內的養老醫療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建議利用「金保工程」系統,建立市區信息資料庫,做到資源整合,信息共享,參保人員「同人、同城、同庫」,醫保實現「一卡通」,業務流程和經辦服務規范化,逐步實現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制度的相互轉換和銜接。
4、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對養老和醫療保障工作的認知程度和有關政策的普及程度。一是各級領導幹部要充分認識到推進城鄉社保工作,健全城鄉養老醫療保障體系,完善城鄉養老醫療保障制度,對於促進城鄉發展與社會和諧具有重要意義。建議領導幹部政績的考核,既要考慮GDP,更要關注民生,考核杠桿逐步向民生方向傾斜。二是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路等主流媒體,創辦社保專欄、專版、專題等節目,利用社區櫥窗等形式,積極廣泛宣傳各類養老醫療保障政策的目的意義和具體規定以及有關操作程序等,使惠及民生的社保政策深入人心,引導企業職工等各類就業人群及全體城鄉居民了解支持相關政策並積極參保。三是加強對基層工作機構人員和各類企事業單位的政策業務知識的培訓,通過對國家、省及我市出台的養老醫療等各類社保政策法規,特別是新出台的政策法規的深入學習,提高他們的政策業務水平,使他們深刻理解掌握各類社保政策,增強工作主動性,通過扎實的基礎工作,促進我市城鄉養老醫療保障工作走上一個新台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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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廣東省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實施辦法的實施辦法
廣東省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實施辦法
為加快建設覆蓋全省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解決城鎮無養老保障居民老有所養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和《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11〕18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建設幸福廣東、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按照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以「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為基本原則,加快建立與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二)任務目標。
建立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個人繳費、政府補貼相結合,與家庭養老、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其他社會保障措施相配套,與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相銜接,有力保障城鎮居民老年的基本生活。
2011年下半年啟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實施范圍與新農保試點范圍基本一致,2012年基本實現制度全覆蓋。 (一)參保范圍。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二)基金籌集。
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由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等構成。
1.個人繳費。
(1)參保人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個檔次。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實際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其中一個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2)參保人原則上按年繳費,也可以按月、季度或半年繳費。一個自然年度內只能選擇一種繳費方式和繳費標准。
2.政府補貼。
(1)政府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所需資金,珠江三角洲地區由市、縣(市、區)財政負擔,東西兩翼和粵北山區(含江門的恩平市、開平市和台山市,其中省財政對開平市和台山市按省財政對東西兩翼和粵北山區補助標準的70%給予補助,下同)由省、市、縣(市、區)三級財政負擔,其中省財政負擔部分按政府對參保人繳費補貼最低標准(每人每年30元)的1/3安排,其餘部分由市、縣(市、區)財政各負擔一半。
(2)各級政府共同出資建立基礎養老金。中央財政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每人每月55元)的50%對我省給予補助(即每人每月補助27.5元)。其餘部分,珠江三角洲地區由市、縣(市、區)財政負擔;東西兩翼和粵北山區由省財政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的25%給予補助(即每人每月補助13.75元),中央和省補助以外部分,由市、縣(市、區)財政各負擔一半。
(3)對城鎮重度殘疾人個人繳費部分,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資助繳納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3.社會捐助。
努力拓寬資金籌集渠道,通過政府褒獎、稅費優惠等措施,鼓勵社會各界捐款,資助城鎮困難群體參保。
(三)養老金待遇。
1.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支付終身。
2.基礎養老金基本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參照《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執行。
3.有條件的地區可適當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在參保人死亡後可發放喪葬費和撫恤金,所需資金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負責。
(四)養老金領取條件。
參保人年滿60周歲可按月領取養老金。
1.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定期領取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的城鎮居民,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也可以根據個人意願,按參保當年的標准一次性繳納不超過15年的養老保險費後,按月領取養老金,是否享受繳費補貼及其標准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決定,所需資金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承擔;個人賬戶資金發完後,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負責按照原標准繼續發放個人賬戶養老金。
2.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年滿45周歲不滿60周歲的城鎮居民,應逐年繳費至年滿60周歲後,按月享受養老金待遇,也可以一次性繳納若干年的養老保險費,但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一次性繳費後繳費標准提高的,參保人不需再按提高後的標准補繳;對一次性繳費部分的政府補貼在繳費當年一次性劃入個人賬戶。參保人在年滿60周歲前應參保未參保或中斷繳費(參加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不視為中斷繳費)的,應首先補繳該時段的養老保險費,補繳標准按相應年度的標准執行,不享受政府繳費補貼。
3.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不滿45周歲的城鎮居民,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參保人年滿60周歲時累計繳費不滿15年的,可繼續逐年繳費,並享受相應的政府繳費補貼;逐年繳費至65周歲仍不滿15年的,可一次性補足差額年限的養老保險費後,按月享受養老金,但一次性補繳不享受政府繳費補貼。
上述第2、3種情況的參保人,如年滿60周歲時不符合待遇領取條件又不願意補繳或繼續繳費的,不發放基礎養老金,可以申領按月發放個人賬戶養老金,發完為止。
(五)參保繳費激勵機制和待遇調整機制。
1.建立參保繳費激勵機制,通過增加繳費補貼、加發基礎養老金、資助購買商業保險等措施,引導、激勵城鎮居民早參保、多繳費,具體辦法由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制訂。
2.省人民政府根據國家規定和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城鎮居民收入以及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全省繳費基本標准、繳費補貼標准和基礎養老金基本標准。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實際,適時調整當地繳費標准、繳費補貼標准和基礎養老金標准,所增加的支出由市縣政府負擔。 (一)個人賬戶管理。
1.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參保人建立個人賬戶。個人繳費、政府繳費補貼以及其他來源的繳費資助全部計入個人賬戶。
2.個人賬戶儲存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3.參保人不得退保或提前支取個人賬戶儲存額。參保人因戶籍遷移跨地區轉移的,可將其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關系及個人賬戶儲存額轉入新參保地,按新參保地規定繼續參保繳費並享受相應待遇。已經領取養老待遇的人員,不再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仍繼續在原參保地領取養老待遇。參保人出國(境)定居的,可繼續在原參保地領取養老待遇,也可以經本人申請,將除政府補貼資金外的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參保人死亡的,除政府補貼資金外,其個人賬戶儲存額或余額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二)基金管理與監督。
1.基金管理。
(1)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以試點縣(市、區)為單位進行管理,以後逐步提高管理層次。有條件的地方可直接實行市級管理。
(2)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全額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核算,按照有關規定實現保值增值。
(3)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暫按照財政部、原勞動保障部公布的《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參照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布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財務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2.基金監督。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監管職責,制訂完善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規范業務程序,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對基金的籌集、上解、劃撥、發放進行監控和定期檢查,並定期披露基金籌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開透明,接受社會監督。財政、監察、審計部門按各自職責實施監督,嚴禁擠占挪用基金,確保基金安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城鎮社區居民委員會每年在社區范圍內公示參保人的待遇領取資格,接受群眾監督。
(三)經辦管理服務。
1.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記錄參保人繳費和領取待遇情況,建立參保檔案並長期妥善保存。
2.加強經辦能力建設,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根據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任務,通過加強人員隊伍建設,建立健全新農保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統一的經辦體系,承擔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各項經辦業務。整合現有社會服務資源,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在推進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中作用。選擇能夠為城鄉居民提供安全、方便服務的金融機構代辦繳費和待遇發放。
3.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不得從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中開支。
4.在現有的新農保信息系統基礎上,通過改造擴充功能支撐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業務經辦,形成統一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信息系統,並納入社會保障信息管理系統(「金保工程」)建設,與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息資源共享。大力推行社會保障卡,方便參保人持卡繳費、領取待遇和查詢本人參保信息。 (一)有條件的地區,應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與新農保合並實施,建立城鄉居民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尚不具備條件的地區,可結合新農保試點建立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並積極創造條件將兩項制度合並。
(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與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認真落實國家相關規定,妥善做好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與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會優撫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工作。
(三)已實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地方,應根據國家和省規定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基本制度和主要政策,調整完善本地區現行的政策、辦法,實現與國家和省基本制度和主要政策相統一。 (一)加強組織領導,做好實施工作。
1.省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省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一領導、組織實施全省新農保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各市和試點縣區也要抓緊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切實加強領導,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共同推進兩項試點工作。
2.各市和試點縣區要把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建立並落實工作目標責任制,健全各項工作制度,加強對試點工作的檢查督導,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統籌規劃、政策制訂、統一管理、綜合協調等工作。
3.各地要及時總結試點經驗,發揮典型示範作用,並注意研究試點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重要情況要及時向省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二)制訂實施辦法,分步分類推進工作。
1.各市要根據國發〔2011〕18號文和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實際,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制訂全市統一的試點實施辦法,報經省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批准後組織實施。
2.各地要突出重點,優先組織45周歲以上的城鎮居民參保,並重點做好60周歲以上城鎮老年居民的待遇發放工作。
(三)加強宣傳發動,營造良好氛圍。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重大意義,准確把握國家和省的文件精神,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運用通俗易懂的宣傳方式,深入宣傳建立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重大意義、基本原則和具體政策,使這項惠民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形成推進工作的良好氛圍。同時,大力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的傳統美德,引導子女依法履行贍養老人的義務。
E. 上海居民基礎養老金增長,漲了多少錢你如何看呢
參與住戶養老保險金的退休職工,退休後的養老保險金並不是一直不會改變,由於住戶養老退休金也和職工養老金一樣,有正常調整管理機制。調整管理機制是這樣子的:統籌考慮城鄉居民收入提高、物價變動和職工養老保險金等其他社保規范調節狀況,適度提升住戶基本養老金待遇。
雖說上海在今年的,在發布實際養老金調整方案的這個過程中,或許是有一些緩慢了一些。有的人也比較擔憂,今年的城鄉居民養老金是否會提高,到底會怎麼增長?是否會降低和減少提高水準?但是當這個數據一經公布的情況下,很多人的心中的石頭就落了地。由於再次選用提升100塊的水準來提高,這一點和往年相比較是沒有任何更改,都是按照相對較高的水準在不斷的提高。對於廣大參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群體而言,毫無疑問是一個非常好的褔利。畢竟他們到手的養老金待遇,又能夠實打實的提升100元了。
F. 第一季度社會保障工作取得了哪些進展
4月25日,人社部今日舉行2017年第一季度新聞發布會,發言人盧愛紅通報了一季度工作情況。表明社會保障工作也取得以下進展:
一是社會保險覆蓋范圍持續擴大。繼續實施全民參保登記計劃,加強擴面征繳。截至3月底,全國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參保人數分別為8.92億人、10.12億人、1.8億人、2.18億人、1.83億人;五項基金總收入為1.53萬億元,同比增長26.9%,總支出為1.18萬億元,同比增長21.7%。
五是社會保險管理服務水平不斷提高。積極推動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截至3月底,已有27個省份正式接入國家平台,114個地區(含省本級、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已入網。截至3月底,社會保障卡持卡人數達到9.89億人。
G. 人社部:研究適當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政策
人社部研究制定參保人員遺屬待遇政策。探索完善新經濟新業態從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辦法。研究適當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政策。
下一步把穩就業擺在突出位置,實施就業優先政策,統籌做好各項工作,確保就業局勢總體穩定。
完善企業工資收入分配政策。推進實施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改革,深入推進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落實落地。完善企業工資分配宏觀指導制度,做好企業薪酬調查工作。
截至2018年底,累計已有17個省區市委託投資基本養老保險基金8580億元,已經到賬的資金達到6050億元。
人社部發布會其他要點:
1月24日消息,人社部召開2018年第四季度新聞發布會。人社部新聞發言人盧愛紅表示,下一步,繼續推進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穩妥推進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加快完善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全面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落實落地。
盧愛紅首先通報一下去年工作情況和今年的安排。
一、關於就業
2018年就業局勢工作進展情況:2018年,就業局勢保持總體平穩、穩中有進,全年城鎮新增就業1361萬人,同比增加10萬人,年末全國城鎮登記失業率為3.8%,降至近年來的低位。12月份,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為4.9%,同比下降0.1個百分點。城鎮失業人員再就業551萬人,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就業181萬人。主要做了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是促進就業政策進一步完善。國務院出台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若干意見,從支持企業穩定發展、鼓勵就業創業、積極實施培訓、及時開展下崗失業人員幫扶等方面,提出一系列促進就業的政策措施。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和支持技能提升。
二是重點群體就業平穩有序。深入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劃和基層成長計劃,「三支一扶」計劃選派2.8萬名高校畢業生到基層服務。積極穩妥推進去產能職工安置,農民工就業平穩有序。
三是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積極推進。完善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加大創業支持力度。組織開展第三屆「中國創翼」青年創業創新大賽,3萬多個創業項目參與活動。加強全國創業孵化示範基地建設,發揮示範引領作用。
四是職業技能培訓不斷加強。實施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開展系列職業培訓行動計劃,培訓力度逐步加大。全年累計開展政府補貼培訓約1600萬人次。
五是公共就業服務水平進一步提升。出台推進全方位公共就業服務的指導意見。組織開展春風行動、就業服務月、大中城市聯合招聘、民營企業招聘周、農村貧困殘疾人就業幫扶等專項服務活動。
六是人力資源市場建設取得新進展。國務院頒布實施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市場監管力度不斷加大,人才流動公共服務日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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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工作安排:
把穩就業擺在突出位置,實施就業優先政策,統籌做好各項工作,確保就業局勢總體穩定。
一是完善和落實穩就業的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全面落地,發揮政策效應。
二是突出重點群體就業工作,深化實化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劃,實施三年百萬青年見習計劃。拓寬就業渠道,統籌做好去產能職工、農村轉移勞動力、退役軍人、城鎮困難人員等各類群體就業。
三是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加強創業服務,組織開展創業服務展示交流等活動。落實一次性創業補貼等扶持政策,加大對返鄉農民工等重點群體創業扶持力度。
四是全面落實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開展面向高校畢業生、農民工、去產能企業職工、貧困勞動力等重點人群的職業培訓行動計劃。
五是加強公共就業服務,落實推進全方位公共就業服務的指導意見,加強就業服務信息化、標准化建設,提高就業服務便民化水平。繼續組織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公共就業服務活動,努力實現「月月有招聘活動,時時有就業服務」。推動落實人力資源市場條例,維護市場良好秩序,推動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
二、關於社會保障工作進展情況:
一是社會保險覆蓋范圍持續擴大。全面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大力推進工程建設領域參加工傷保險工作,參保擴面效果明顯。截至2018年底,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參保人數分別達到9.42億人、1.96億人、2.39億人;全年三項基金總收入為5.6萬億元,同比增長15.28%,總支出為4.87萬億元,同比增長16.08%。社保卡持卡人數達到12.27億人。
二是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取得重要突破。建立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邁出全國統籌的關鍵一步。深入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繼續實施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階段性降費率政策,全年為企業降低成本1840億元。
三是待遇水平穩步提高。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失業保險待遇水平穩步提升。
四是基金投資運營等工作取得積極進展,基金監管進一步加強。持續加強社保基金監管和監督檢查,建立社會保險領域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措施清單。繼續加強年金基金市場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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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繼續推進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穩妥推進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加快完善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全面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落實落地。研究制定參保人員遺屬待遇政策。探索完善新經濟新業態從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辦法。研究適當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政策。
二是做好社會保險擴面和經辦服務工作。全面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大力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工作。加快推進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穩步提高社會保障待遇水平。
三是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強化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穩步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推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委託投資運營,積極推進落實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增強社保基金支撐能力。
三、關於人才隊伍建設工作進展情況:
一是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穩步推進。印發實施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的指導意見。持續推進職稱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工程、會計、自然科學研究等系列改革指導意見,制定職稱評審管理規定、職稱評審信息化建設方案等配套政策措施。印發高級社會工作師、造價工程師等職業資格制度文件。
二是技能人才隊伍建設不斷加強。出台提高技術工人待遇、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等意見,啟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試點工作,在工程技術領域實現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在技能人才激勵、培養、評價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開展高技能人才評選表彰工作,30名中華技能大獎和300名全國技術能手受到表彰。開展第45屆世界技能大賽全國選拔賽、第46屆世界技能大賽籌辦等技能競賽工作。
三是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持續加強。縣以下事業單位管理崗位職員等級晉升制度試點啟動實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規定製定出台。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強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全面落實深化職稱制度改革任務,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建立職業資格目錄動態調整機制,加強職業資格設置實施監管。改革完善博士後制度,實施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啟動支持計劃和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資助項目。
二是加強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大力實施國家高技能人才振興計劃,落實提高技術工人待遇政策,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出台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評價制度的政策措施及建立職業技能等級制度等政策。做好第45屆世界技能大賽參賽、第46屆世界技能大賽籌備、「一帶一路」倡議國際技能大賽舉辦等工作。
三是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出台鼓勵和支持科研人員離崗創業實施細則,實施好縣以下事業單位管理崗位職員等級晉升制度試點,落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規定,規范公開招聘工作。
四、關於勞動關系和農民工工作工作進展情況:
一是勞動關系協調工作深入推進。勞動合同制度全面實施,集體協商集體合同制度穩步推進,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製作用得到積極發揮。開展全國模範勞動關系和諧企業和諧工業園區評選。加強對企業勞動用工的指導和服務。建立企業薪酬調查和信息發布制度,開展製造業人工成本監測試點工作。繼續做好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指導各地合理調整最低工資標准和發布工資指導線,2018年,15個省(區、市)調整了最低工資標准。
二是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和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工作進一步加強。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落實地區間監察執法協作機制,實行勞動保障監察舉報投訴案件省級聯動處理機制。加大對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的懲戒力度,2018年,全國各級人社部門公布重大違法行為2923件。
三是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有效遏制。組織實施省級政府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屬地監管責任層層夯實,欠薪失信聯合懲戒力度進一步加大,執法檢查持續加強,治欠保支制度機制進一步完善,工程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治理工作取得新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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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下大力氣抓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進一步健全治理欠薪問題長效機制,嚴格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強化勞動保障監察日常執法,及時糾正欠薪問題和消除欠薪隱患。依法嚴厲查處欠薪違法犯罪行為,加大重大欠薪違法行為社會公布和「黑名單」管理力度,加強欠薪違法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推進企業工資支付保障立法工作。
二是進一步加強勞動關系協調工作。健全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深入開展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研究制定新業態勞動用工管理政策。
三是完善企業工資收入分配政策。推進實施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改革,深入推進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落實落地。完善企業工資分配宏觀指導制度,做好企業薪酬調查工作,適時發布相關薪酬和人工成本信息。
四是加強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完善調解仲裁製度,創新調解仲裁工作機制和方法,探索建立在線調解服務平台,完善裁審銜接和工作協調機制,提高爭議處理效能。
五、關於人社扶貧工作
工作進展情況:
一是制定實施打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扶貧攻堅戰三年行動方案,扶持發展扶貧車間吸納就業、鼓勵返鄉下鄉創業帶動就業、深化扶貧勞務協作轉移就業、開發公益性崗位兜底安置等政策措施進一步健全,技能脫貧千校行動、深度貧困地區技能扶貧行動深入實施,社保幫扶政策進一步落實,人才人事支持力度不斷加大。
二是針對「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的突出困難,加強工作對接和工作指導,建立信息直報制度,完善工作協調機制,制定支持深度貧困地區人社扶貧政策措施,對深度貧困地區的幫扶工作進一步加強。
三是我部接受中央脫貧攻堅專項巡視,進一步推動提高了各項人社扶貧政策措施的精準性和有效性。2018年,共幫扶388萬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實現就業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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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大力實施就業扶貧。以深度貧困地區為重點,提高勞務組織化程度,抓好就業扶貧新政策落實,努力促進有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實現就業。
二是持續推進技能扶貧。對有培訓需求的貧困勞動力,開展大規模精準有效的職業技能培訓服務。深入實施技能脫貧千校行動,深化校企合作,開展對口幫扶,力爭使每個有就讀意願的貧困家庭「兩後生」都能免費接受技工教育。
三是積極推進社保扶貧。立足貧困人口基本養老保險全覆蓋,重點推動落實為建檔立卡未標注脫貧的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困難群體代繳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政策。發揮失業保險支持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的作用。
四是加強人才人事扶貧。研究完善對貧困地區事業單位人員、專業技術人才等傾斜支持的政策,積極引導各類人才向貧困地區流動。開展形式多樣的專家服務基層活動,選派更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從事扶貧等服務。
六、關於系統行風建設工作進展情況:
一是系列便民服務舉措陸續推出。全面取消了領取社會保險待遇資格集中認證,制定領取待遇資格確認經辦規程,積極推進跨部門數據共享和信息比對,完善遠程自助認證功能,著力構建「寓認證於無形」的認證服務新模式。精簡優化社會保險登記手續,推行異地業務「不用跑」、無謂證明材料「不用交」、重復表格信息「不用填」。啟動實施就業失業登記、社保登記和用工備案辦理登記「三合一」。加大事中事後監管力度、探索建立嚴重失信「黑名單」聯合懲戒等制度。同時,全面梳理了辦事清單,制定了統一和規范全系統審批服務事項清單和辦事指南的指導意見,專項清理了證明事項和證明材料。
二是標准化信息化建設穩步推進。社保經辦、公共就業服務、人力資源服務等標准逐步規范。「互聯網+人社」有序推進,電子社保卡、12333電話咨詢等信息化便民服務取得成效,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進一步增強。
三是窗口單位作風得到改進。出台加強窗口單位經辦隊伍建設的意見,經辦服務機構工作人員宗旨意識進一步增強,服務質量和效率不斷提升,群眾的滿意度明顯提高。
去年,我部委託國家統計局作為第三方,對人社政策,包括行風建設等進行了抽樣調查。其中,全國人社系統行風建設方面的滿意度比2016年提高了5.6個百分點,說明抓行風建設的成效還是非常明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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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規范標准流程。做好人社系統國標行標清理。進一步梳理行政審批、許可、服務辦理等事項,制定對外辦理事項目錄清單和辦事指南,並向社會公開發布,優化服務流程。
二是推進信息化建設。建設人社信用、社保卡線上服務等全國性信息化基礎平台,加快推進人社領域信息系統一體化建設,與國家基礎信息庫數據共享交換、與國家政務服務等平台實現對接。啟動建設人社信用黑名單資料庫並開展試點應用。
三是加強窗口經辦隊伍建設。加大培訓力度,深入開展業務技能比武活動,切實加強窗口經辦隊伍能力素質,改進工作作風。持續開展「人社服務標兵」宣傳活動,發揮先進典型引領作用。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定期通報負面案例,發揮投訴舉報平台作用。
截至2018年底累計已有17個省區市委託投資基本養老保險基金8580億元
人社部新聞發言人盧愛紅表示,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委託投資的省份和基金委託規模都進一步擴大,截至2018年底,累計已有17個省區市委託投資基本養老保險基金8580億元,已經到賬的資金達到6050億元,在這17個省區市裡面,有9個啟動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委託投資,合同金額是773億元。下一步,我們將繼續積極穩妥地推進基金投資運營工作,同時加強監管,推動實現保值增值。
H. 段家鎮的社會養老保險
關於做好2011年全鎮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
為了搞好今年全鎮城鄉居民參保繳費工作,鞏固提升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水平,不斷提高參保率,擴大收益面,根據縣政府有關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現對今年城鄉居民參保繳費工作安排如下:
一、參保繳費時間、目標任務
2011年7月15日—2011年8月5日共21天,全面完成我鎮續費7509人、新參保3595人,共計11104人的目標任務。
二、城鄉居民個人繳費標准
1、今年繳費檔次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11個檔次,最低年繳費不得低於上年度標准。重度殘疾人(一、二級)不用繳費,財政按最低繳費標准100元全額補貼;中度貧困殘疾人(具有三級殘疾證和低保證)可選擇100元標准繳費;其他參保人員除100元標准,可在其餘10個標准中任選一個標准繳費。
2、政府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為:200元以下,政府補貼為每人每年30元;繳費300元的,補貼40元;繳費400元的,補貼45;繳費500元的,補貼50;繳費600元的,補貼55;繳費700元的,補貼60;繳費800元的,補貼65;繳費900元的,補貼70;繳費1000元的,補貼75;繳費1500元的,補貼80元。
3、由於信息系統給繳費人員自動產生利息,因此補繳往年保費包含繳費本金200元、政府補貼30元、利息及統一上調部分,補繳2010年為245元,補繳2009年為250元。
4、城鎮居民補繳2010年保費,個人應補繳475元;(截止2010年6月30日年齡滿45周歲人員應補繳),城鎮居民繳費人員統一到鎮上來辦理參保手續。
三、參保繳費辦法
1、已參保人員,帶上自己的繳費證到本村(或鎮上)續繳保費。
2、新參保人員帶上本人戶口本、身份證(二代)復印件各一份和一寸照片到本村填寫參保登記表並繳保費。
3、新參保的重度殘疾人(一、二級),應到村委會填寫殘疾人參保登記表一式三份,並提供個人一寸照片3張和戶口本、身份證、殘疾證原件及復印件。
4、2010年已審批過的重度殘疾人帶上自己的繳費證到村委會,讓工作人員在自己的繳費證財政補貼欄填寫今年財政補貼標准100元。
四、保費歸集
1、各村工作人員要認真細心的收好保費並開具發票,同時要及時將收繳的保費上交到指定的銀行賬戶上,每交一筆保費必須保管好銀行出具的交費小票,以便核對算賬。
2、各村在保費收繳結束後,要及時算賬核對,確保繳費發票、銀行出具的小票及繳費花名冊上的人數、錢數三者核對一致,達到准確無誤。
3、各村核對完賬目後,及時將繳費發票、繳費小票、續繳保費人員花名冊、新參保人員花名冊上交鎮勞保所。
五、出現問題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是一項惠民政策的新事物,我們在經過兩年時間的辦理過程中不斷地摸索了一些經驗,取得的一些成績,但也在辦理過程中發現了很多問題,現將這些問題提出予以重視:
1、隨著戶口遷回農村的在外退休職工在各村存在不少,這部分人員已領取國家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退休金就不能再辦理領取農村養老保險待遇金。對已辦理領取養老金待遇人員,必須先停發領取養老金待遇,待後按相關政策進行處理,如一經發現或舉報將對各村經辦人員予以嚴肅處理,並追究其經濟責任。
2、各村存在著對享受養老金待遇死亡人員的漏報、瞞報現象非常嚴重。村勞動保障服務站每月要認真核實享受待遇人員生存狀況,統計享受養老金待遇死亡人員的信息,應及時准確的上報死亡人員信息,不得漏報、瞞報、錯報、重報。如發現一起延報死亡人員信息,按月計算每月扣發勞保員100元。
3、嚴禁在收繳保費過程收取任何費用,如發現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4、我鎮每年4、5份兩月對領取待遇人員進行集中年檢。今年我鎮城鄉居民領取養老金待遇人員年檢工作於3月份開始,到5月份結束,至今仍有少數人員未進行年檢。對於逾期兩個月未年檢人員經縣農保中心核實後停發養老金,等本人年檢後次月恢復養老金發放,停發部分不予補發。(請各村及時通知未年檢人員本人帶身份證、待遇證在市民中心一樓大廳進行年檢)
2009、2010年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開展以來,鎮村幹部齊心協力,積極配合,付出了艱辛的勞動和汗水,但與上級下達任務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特別是個別村工作被動落後,全鎮各村工作進展不夠平衡。為了鼓勵先進,促進後進,推動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全面順利完成,經研究:將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納入全年崗位目標責任制考核。對此項工作中表現突出的排在前三名村給予200元獎勵,對截止日期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整體排在後三名的村進行通報批評,年終在各村整體工作綜合考核的基礎上加扣分,並於績效工資掛鉤。
為了確保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有序開展,鎮上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一是堅持每天評比;二是排名次通報;三是出板報公示各村進度。望各村高度重視,齊心協力扎實工作力爭早日完成上級下達的目標任務。
I. 村級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簡報
簡報是傳遞某方面信息的簡短的內部小報。是具有匯報性、交流性和指導性特點的簡短、靈活、快捷的書面形式。簡報又稱「動態」、「簡訊」、「要情」、「摘報」、「工作通訊」、「情況反映」、「情況交流」、「內部參考」等。也可以說,簡報就是簡要的調查報告,簡要的情況報告,簡要的工作報告,簡要的消息報道等。它具有簡、精、快、新、實、活和連續性等特點。
常見的簡報有三種:一是會議簡報,主要反映會議交流、進展情況;二是情況簡報,反映人們關注的問題,供機關領導參考;三是工作簡報,報告重大問題的處理情況以及工作動態、經驗或問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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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如何做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總結
一、養老保險目標任務完成情況 1、離退休人員養老金足額發放率100%截止XX年6月30日,尖草坪區參加養老保險的離退休職工及遺屬人員8032人,其中新增退休人員及遺屬493人。當期共發放養老金2201萬元,足額發放率100%,社會化發放率100%。離休幹部月人均1901元,建國前老工人1065元,退休人員月人均467元,退職人員月人均300元。 2、養老保險基金征繳收入完成3479萬元到6月30日止,參加養老保險統籌的單位321戶,共征繳基本養老保險費3479萬元,完成市下達養老保險基金征繳收入目標任務5768萬元的60%,超額完成了任務的10%。較去年同期增長了71%。多徵收了1008萬元,養老保險基金當期節餘1300餘萬元,滾存結餘9500萬元。 3、養老保險參保繳費人數23416人尖草坪區基本養老保險在職參保人數達到24657人,其中養老保險參保繳費人數23416人。佔到在職參保人數的95%,完成市下達任務的28320人的82.7%。其中私營企業、個體人員參保人數達到426人,完成市下達任務的1200人的35%。 4、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務率95%根據太原市關於社會化管理服務的實施方案,我區成立了退休人員管理科(退管科),由專人抽調了思想政治作風硬,業務精的職工,專門負責此項工作。製作了社會化管理的版面,明確了工作制度並配備了一定的辦公設施。在百忙之中抽出時間深入到11個街辦、鄉鎮的勞動保障事務所及部分社區進行了調查、落實,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收到了一定效果。目前轄區內的離退休人員有30000餘人,基本信息錄入率達到95%。社會化管理服務率95%,其中社會管理服務率75%。 5、養老保險實地核稽核人數6626人今年由於太原市社會平均工資公布較晚,直到5月底才明確,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核定,社會保險登記證的年檢、養老保險的稽核、新增退休人員的計發都集中在6月份,已稽核參保單位153戶,稽核人數18260人,其中實地稽核85戶,稽核人數6626人。完成市下達任務的58.5%。 6、離退休人員領取養老保險金資格認證根據市中心的安排,一方面對今年新增統籌的退休人員及遺屬493人進行了領取資格認證。其中近200人到市社保中心進行了退休人員指紋採集和指紋微機建檔。其它退休人員委託企業利用辦理醫療保險等工作契機,和社區、職工舉報等多種形式進行離退休人員生存狀況調查;另一方面根據省、市的安排對異地的退休人員進行了資格認證。今年下半年在此基礎上配合市社保中心並社險中心退字[XX]23號文件,關於離退休(含遺屬)人員指紋採集認證工作安排,開展領取資格認證的全面展開。 7、完善個人賬戶和離退休人員資料庫及上報率今年,我們按照省、市關於「金保工程」的安排,一方面完善在職職工個人賬戶和離退休人員資料庫;另一方面對個人賬戶和離退休人員資料庫信息的不斷更新。同時邊學習、邊請教、邊操作,實現了計算機辦公,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各種報表及數據信息的上報率達100%,並通過企業勞資人員及網上公布了在職參保職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公布率100%。 二、主要措施 一早打算,早安排,在市社保中心未下達任務之前,我們就召開了專題會議,決心要戰勝自己,超越自己,實現新的突破,確定了XX年的工作重點,明確了XX年的養老保險奮斗目標。 二採取了責任制考核及基本工資與徵收清欠掛鉤的辦法,硬指標量化,軟指標細化,做到了人人肩上有擔子,個個心上有壓力。三利用各種機會,多種形式,進行宣傳。 一是征訂《社會保險雜志》,做到社保機構工作人員人手一冊,並贈閱領導; 二是利用勞動保險信息宣傳社保工作中的人和事,共編印勞動保險信息12期; 三是利用職工提前退休和公布個人帳戶進行宣傳. 三、內部管理 一精神文明建設。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作為政府的窗口單位,公司領導極其重視便民服務設施的建設,製作了宣傳社會保險政策的版面,公開了辦事程序,設置了便民服務台,並配置座椅,免費提供有關政策宣傳資料以及表格,紙筆等用品,設置了意見箱,公示了投訴電話,增強了政策的透明度,方便群眾辦事和監督。同時每隔一段時間要擦玻璃、徹底清掃辦公場所衛生。經常保持窗明幾凈,地板清潔。 二黨風廉政建設.我們根據市、區的安排,認真貫徹標本兼志、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圍繞提高社會保險服務質量,確保社保基金安全,維護群眾利益。加強了黨風廉政建設,本著少花錢,多辦事,勤儉辦事的原則,能省則省,能壓則壓,業務招待費較去年同期大大減少。與此同時,養老保險基金支出一貫堅持三人審批,共同把關,關口前移,確保了養老保險基金的安全和完整。 三行風雙評。從社保經辦機構內部,狠抓基礎工作不放鬆,對321戶參保單位、8032名離退休人員及供養人員、24657名在職職工的信息進行了及時完善和更新。並根據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為了搞好XX年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我公司微機操作員在原有離退休人員資料庫的基礎上,新建了一套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信息資料庫,將各企業報回的《太原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及資格認證基本信息表》全部錄入微機,方便,快捷的計算機管理,提高了各社區保障員查詢資料的效率和准確度。既提高了工作質量,又樹立了經辦機構的形象。 四學習培訓。根據郭雪梅主任年初工作安排「常規工作要有新內涵,重點工作要有新突破,各項工作要有新進展,以實際行動來體現以「三個代表」為主要內容的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成果,展示全省養老保險經辦隊伍的風采」 開展創建學習型機關活動,實行了陽光作業,基本上做到了工作學習化、學習工作化,擠出經費訂閱了黨報、黨刊、業務、雜志、報紙等10餘種。同時積極參加黨校培訓和市社保中心組織的財務確定製度、養老保險稽核等業務培訓。3月9日我黨支部全體黨員在南宮參加了省城勞動保障系統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報告會,聽取了李通順廳長《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切實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專題報告和XX年感動中國十大人物之一、省信訪辦副主任、被譽為「百姓書記」的梁雨潤同志的專題報告,提高了職工的綜合素質,更好的為人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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