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養老保險基數是什麼意思
養老金基數一般指「養老保險基數」,該基數指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是計算應當交納養老保險費比例的基數。這個基數主要與本人的工資基數有關,與未來的養老金數額、與社會平均工資一般無關。但是如果你的實際收入額過高或過低於社會平均工資時,這個基數則需要調整。
法律分析:養老金基數一般指「養老保險基數」,該基數指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是計算應當交納養老保險費比例的基數。這個基數主要與本人的工資基數有關,與未來的養老金數額、與社會平均工資一般無關。但是如果你的實際收入額過高或過低於社會平均工資時,這個基數則需要調整。
職工個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總額的月平均數作為本年度月繳費基數,其中:新進本單位的人員以職工本人起薪當月的足月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基數;參保單位以本單位全部參保職工月繳費基數之和作為單位的月繳費基數。
我國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一般是根據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計算,特殊情況下,有上限與下限之分。
一般計算方法:1.一般情況下,該基數上一年度職工的年平均工資確定,除以12便為月繳費基數。特殊情況:(1)若你的工資收入高於社會平均月工資3倍時,繳費基數就是按社會平均月工資的3倍計算,以上部分不作為繳費基數計算;(2)若你的工資收入低於社會平均月工資60%時,繳費基數就按社會平均月工資的60%計算。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B. 養老保險單位繳費基數
法律分析:養老保險單位繳納基數 與社會平均月工資相比,如果你的工資收入高於社會平均月工資3倍時,繳費基數就是按社會平均月工資的3倍計算,以上部分不作為繳費基數計算果你的工資收入低於社會平均月工資60%時,繳費基數就按社會平均月工資的60%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
C. 單位繳納養老保險基數
法律分析:一、參保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可以為職工工資總額,也可以為本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工資總額基數之和,但在全省區市范圍內應統一為一種核定辦法。單位職工本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原則上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為基礎,在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60%—300%的范圍內進行核定。特殊情況下個人繳費基數的確定,按原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勞辦發〔1997〕116號)的有關規定核定以個人身份參保繳費基數的核定,根據各地貫徹《國務院關於完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二、參保單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費的基數為職工工資總額,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職工個人繳費基數為本人工資,為便於征繳可以以上一年度個人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D. 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怎麼算
法律分析:社會保險單位繳費基數的確定:
一、參保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可以為職工工資總額,也可以為本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工資總額基數之和,但在全省區市范圍內應統一為一種核定辦法。
單位職工本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原則上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為基礎,在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60%—300%的范圍內進行核定。
特殊情況下個人繳費基數的確定,按原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的有關規定核定。
以個人身份參保繳費基數的核定,根據各地貫徹《國務院關於完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的有關規定核定。
二、參保單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費的基數為職工工資總額,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職工個人繳費基數為本人工資,為便於征繳可以以上一年度個人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一條 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徵收社會保險費,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E. 養老保險交費基數是多少
1、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6%(全部劃入統籌基金),個人8%(全部劃入個人帳戶)。
2、醫療保險繳費比例:單位8-10%,個人2%。
3、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單位0.5-1%,個人0.2-0.5%。
4、工傷保險繳費比例:單位0.2-1.9%,個人無須繳費。
5、生育保險已經並入醫療保險,不再單獨繳納。
6、住房公積金:單位繳費比例5%-12%,個人繳費比例5%-12%。
以上只是根據目前數據整理,具體請查詢當地的最新政策標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F. 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是什麼
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又稱“養老基數”,是計算養老保險費繳費比例的基礎。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一般與自己的工資基數有關,以社會平均工資為標准。當參保人員工資高於或低於社會平均工資時,需要調整養老保險繳費基數。這個基數主要和我的工資基數有關,與以後的養老金數額和社會平均工資無關。但如果你的實際收入太高或太低於社會平均工資,這個基數就需要調整。
養老保險一般是指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指社會保險為參保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因年老失去勞動力後提供生活來源的一種保險制度。養老保險的目的是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為失去勞動力的參保人提供穩定的生活來源。繳費基數有上限,通常是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三倍。如果社保基數是當前水平的三倍,那麼屆時領取的養老金將是當前水平的三倍。
G. 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是什麼為什麼呢
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就是我們在每一年繳納養老保險過程中,所定下的繳費標准,當然這個標準是對應100%的基數。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取決於所在地區的社會平均工資來決定的,而且每一年都會調整一次,基本上全國絕大多數城市都會在每年的7月份以後出台上一年度的社會平均工資,然後我們的社保繳費金額實質上也會發生變化,基本上每一年社會平均工資的增長,大概維持在5%~10%左右,這樣的一個水平范圍之內。
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是計算現在應當交納養老保險費比例的基數。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H. 單位繳納養老保險的基數是多少
法律分析:養老保險:單位每個月繳納21%。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