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上海市疫情期間公司社保怎麼繳費
一、上海疫情期間社保如何交
受疫情影響,上海市社會保險參保單位、靈活就業人員城鄉居民未能按時辦理參保登記、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業務的,允許在疫情結束後補辦。參保單位逾期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向上海市社保經辦機構備案後,不收取滯納金,不影響參保職工個人權益記錄,相關補繳手續可在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完成。
二、上海疫情期間社保繳納的依據
二、推遲調整社保繳費基數
從今年起將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年度(含職工醫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調整為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遲3個月(2019年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年度順延至2020年7月1日)。據測算,預計當年度將為本市企業減輕社保繳費負擔101億元。其中,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約為64億元,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基金約33.4億元。
三、可延長社會保險繳費期
因受疫情影響,對本市社會保險參保單位、靈活就業人員和城鄉居民未能按時辦理參保登記、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業務的,允許其在疫情結束後補辦。參保單位逾期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向本市社保經辦機構報備後,不收取滯納金,不影響參保職工個人權益記錄,相關補繳手續可在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完成。
❷ 疫情期間養老保險減免政策
法律分析:階段性減免社會保險費的范圍,包括已辦理參保繳費登記的企業,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各類社會組織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具體減免的社保費范圍是:中小微企業和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2020年2-6月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三項社會保險的單位繳費部分免收(個人繳費部分不免),大型企業及其他單位2020年2-4月上述三個險種的單位繳費減半徵收。減免政策執行期為費款所屬期。符合減免條件的單位,無需申請即可享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❸ 疫情期間企業養老保險減免政策
法律分析:養老、工傷、失業保險階段性減免。
階段性減免的政策,是2月1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的。這三項減免是為了減輕性關系型對企業的影響,尤其是中小微企業的影響。是普及性的,不需要做任何申請。
階段性減免的工作由社保部門來做。國家規定,中小微企業2~6月份的上述三項社會保險費企業部分可以減免,國務院明確包含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繳納的統籌部分。大型企業2~4月份,社會保險費企業部分可以減半徵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❹ 沈陽四月份因為疫情開兩個月的養老保險金嗎
根據相關數據查詢顯示:是。企業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在企業養老保險全國統籌信息系統部省對接期間,為確保企業養老保險待遇按時足額發放,經省社保中心研究決定,沈陽四月份因為疫情將在4月12日至15日發放4月份養老金,4月16日至20日提前發放5月份養老金。
❺ 疫情2022年河南許昌免企業養老金嗎
根據相關資料查詢顯示:免。疫情期間,國務院於2022年2月18日公布了河南許昌社保減免的消息,社保最多能免徵5個月,階段性減免和緩繳企業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和工傷保險金。
❻ 疫情養老保險繳納最新政策
一、疫情期間養老保險怎麼交?
疫情期間養老保險的交納方式是可以延期進行辦理的,或者是通過網路辦理方式,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發出通知要求: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及所屬社保經辦機構要加強與財政、金融機構等部門和單位協商,探索通過網上受理、初審待遇申領等方式,按月預發養老保險待遇,確保參保人權益。對於領取待遇人員未按期辦理資格認證的,不暫停待遇的發放。對於未能及時辦理新增退休人員申報的,經審核後,自審核次月起補發養老金。
二、具體情況
各級社保經辦機構要按照國家對公共服務場所疫情防控的要求,落實通風、消毒、體溫監測等必要措施。加強經辦大廳的消毒、清潔工作,及時對辦事大廳櫃台、自助服務機具等設施設備實施嚴格消毒。窗口工作人員應按規定配戴口罩和手套,到經辦大廳辦事的群眾應配戴口罩並自覺接受體溫檢測,避免交叉感染。
社保經辦機構應盡最大可能提供「不見面」服務,從源頭上減少經辦大廳現場人員流量、降低交叉感染風險。要結合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建設
拓展資料:對已參保並被認定為工傷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原則優先處理,並按照告知承諾制要求精減證明材料,開辟工傷待遇支付快捷通道,及時落實相關待遇,提供優質高效的疫情防控工傷保險服務。
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❼ 最新版發布!階段性緩繳企業三項社會保險費政策操作指南
一
適用對象
1.困難行業所屬企業。餐飲、零售、旅遊、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5個特困行業;農副食品加工業,紡織業,紡織服裝、服飾業,造紙和紙製品業,印刷和記錄媒介復制業,醫葯製造業,化學纖維製造業,橡膠和塑料製品業,通用設備製造業,汽車製造業,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製造業,儀器儀表製造業,社會工作,廣播、電視、電影和錄音製作業,文化藝術業,體育,娛樂業17個困難行業。
2.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組織參照執行。
3.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
二
政策內容
1.困難行業所屬企業,可申請緩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以下簡稱三項社保費)單位繳費部分,其中養老保險費緩繳實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緩繳期限不超過1年。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2.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可申請緩繳三項社保費單位繳費部分,緩繳實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期間免收滯納金。
3.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2年繳納費款有困難的,可自願暫緩繳費,2022年未繳費月度可於2023年底前進行補繳,繳費基數在2023年當地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范圍內自主選擇,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具體規定以本地實施辦法為准。
三
操作流程
(一)享受方式
符合條件的困難企業,可根據自身情況申請緩繳一定期限的社會保險費。
(二)相關規定
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的企業,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費義務。緩繳期限內,職工申領養老保險待遇、辦理關系轉移等業務的,企業應為其補齊緩繳的養老保險費。
具體規定以本地實施辦法為准。
四
相關文件
(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失業保險穩崗位提技能防失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23號)
(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於特困行業階段性實施緩繳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的通知》(人社廳發〔2022〕16號)
(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擴大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范圍等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31號)
五
相關問題
(一)請問擴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范圍後,哪些行業可以緩繳社會保險費?
答: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擴大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范圍等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31號),此次擴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范圍,是在餐飲、零售、旅遊、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5個特困行業實施階段性緩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的基礎上,以產業鏈供應鏈受疫情影響較大、生產經營困難的製造業企業為重點,進一步擴大了適用緩繳政策的行業范圍。具體包括:農副食品加工業,紡織業,紡織服裝、服飾業,造紙和紙製品業,印刷和記錄媒介復制業,醫葯製造業,化學纖維製造業,橡膠和塑料製品業,通用設備製造業,汽車製造業,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製造業,儀器儀表製造業,社會工作,廣播電視電影和錄音製作業,文化藝術業,體育,娛樂業,共17個行業,加上前期5個特困行業,目前共有22個行業可以享受階段性緩繳三項社會保險費政策。
(二)我們是一家餐飲企業,受疫情影響影響比較嚴重,此前申請緩繳了5-6月份的養老保險費,請問下半年的養老保險費還能申請緩繳嗎?
答: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擴大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范圍等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31號),原餐飲、零售、旅遊、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5個特困行業企業緩繳養老保險費期限延長至2022年底。因此,你單位2022年底前應繳的養老保險費均可以申請緩繳。
(三)我們是一家紡織企業,能否享受社會保險費緩繳政策,最多可緩繳幾個月的費款?
答: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擴大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范圍等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31號),紡織業屬於緩繳擴圍行業,可以享受社會保險費緩繳政策。其中,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費緩繳實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傷、失業保險費緩繳期限不超過1年。按照要求,各省將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明確實施程序、緩繳期限等,因此具體的實施期限請以您公司所在省份發布的實施辦法為准。
(四)我們是一家小型招待所,登記的行業類型為住宿業,能否享受社會保險費緩繳政策?
答: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擴大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范圍等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31號),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可以申請緩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緩繳實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因此,你單位如果屬於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就可以申請享受社會保險費緩繳政策。具體的困難企業標准和中小微企業認定條件,以本省具體實施辦法為准。
(五)我們是一家律師事務所,能否享受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
答: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擴大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范圍等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31號),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可以申請緩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緩繳實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組織,參照執行。因此,律師事務所可以申請享受社會保險費緩繳政策,但是否被認定為困難企業,需以您的事務所所在省具體實施辦法為准。
(六)我是一家汽車製造企業的員工,我個人應繳的社會保險費能否一並申請緩繳?
答: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擴大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范圍等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31號),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僅針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對於職工個人應繳納部分,企業應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
(七)我們企業已經申請並被批准緩繳社會保險費,請問在政策期限內緩繳社會保險費是否加收滯納金?
答: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擴大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范圍等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31號),對按照規定緩繳社會保險費的企業,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八)我們是一家酒吧,登記行業類型為娛樂業,是不是必須要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
答: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擴大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范圍等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31號),緩繳社會保險費堅持自願原則,符合條件的困難企業,可根據自身情況申請緩繳一定期限的社會保險費。因此,你們可以根據自身情況,選擇緩繳或不緩繳社會保險費。
(九)我們企業已經按照規定申請了緩繳社會保險費,但今年有幾位職工要退休,請問需要補繳他們的社保費嗎?
答: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擴大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范圍等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31號),不得因緩繳社會保險費,影響職工個人權益。緩繳期限內,職工申領養老保險待遇、辦理關系轉移等業務的,企業應為其補齊緩繳的養老保險費。因此如果存在職工退休申領養老保險待遇情形,企業應及時為職工補齊緩繳的養老保險費。
(十)我們企業已經申請並被批准緩繳了今年應繳的社會保險費,但目前依然生產經營困難,准備注銷,請問緩繳的費款什麼時候繳納?
答: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擴大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范圍等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31號),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的企業出現注銷等情形,應在注銷前繳納緩繳的費款。
具體規定以本地實施辦法為准。
❽ 2020年疫情期間社保減免政策
法律分析:2020年疫情期間國家出台了社保階段性減免政策,但是具體減免方案和實施辦法每個省份不同,具體可以看當地社保局的文件。
法律依據: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規定: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統稱省)對中小微企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徵的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12月底。各省(除湖北省外)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下同)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減半徵收的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6月底。湖北省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徵的政策,繼續執行到2020年6月底。二、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繼續緩繳社會保險費至2020年12月底,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三、各省2020年社會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下限可繼續執行2019年個人繳費基數下限標准,個人繳費基數上限按規定正常調整四、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單位方式參加三項社會保險的,繼續參照企業辦法享受單位繳費減免和緩繳政策。五、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0年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確有困難的,可自願暫緩繳費。2021年可繼續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對2020年未繳費月度,可於2021年底前進行補繳,繳費基數在2021年當地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范圍內自主選擇。六、各省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減免范圍、減免時限和劃型標准執行,確保各項措施准確落實到位,不得突破本通知的政策要求,不得自行出台其他減收增支政策。要統籌考慮今年減免政策等因素,按程序調整2020年社保基金收支預算七、各省級政府要切實承擔主體責任,加快推進三項社會保險省級統籌工作,確保2020年底前實現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要加強資金調度,做好資金保障工作,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各省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10日內出台,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稅務總局備案。要抓緊組織實施,進一步將減免企業三項社會保險費等各項政策落細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稅務總局將適時對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