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繳納養老保險需要帶什麼證件
繳納養老保險只要帶身份證銀行卡就可以了。
Ⅱ 我想自己辦社會養老保險,都需要自己准備什麼手續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勞動者辦理退休,申領養老保險時,應提供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和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證明。戶口本和身份證都是證明勞動者年齡的證明,因此在辦理退休,申領養老保險時,需要攜帶身份證和戶口本、自己已累計繳滿十五年的繳費記錄,並提交本人銀行卡,以便社保行政機關每月發放基本養老金。羅浩律師建議: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長短,直接影響到退休時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多少。勞動者在入職時就應要求用人單位依法繳納社保,積累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以使退休時能夠領取更多的基本養老金。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Ⅲ 單位給辦養老保險要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需提供材料1、單位持工商執照正本、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集體委託存檔協議書及其它復印件各一份。2、單位在職職工花名冊、上年度職工工資台帳。3、單位在職職工戶口本、身份證、存檔以其及復印件各一份。4、單位中原參加過企業養老保險的職工,還需提供養老保險轉移單、手冊、台帳。5、按要求所需提供的其它材料(如招工表、軍官轉業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Ⅳ 個人交養老保險都需要什麼材料
社會保險辦理程序
1、繳費程序
(1)初次繳費人員需備交如下材料:
第一、本市場《勞動保障事務代理委託協議書》
第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張);
第三、一寸證件照(一張)。
(2)續費人員需備交如下材料:
第一、第二內容同前;
第三、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出「申報單」或「基金轉移清單」;
第四、《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或《勞動合同制工人繳納退休養老保險基金登記證》(未辦《手冊》或《登記證》的出具繳費記載原始資料)。
由本中心養老保險代辦處(以下簡稱代辦處)按現行規定辦理繳費手續。
(3)外埠轉入人員需備交以下資料:
第一、第二內容同前;
第三、轉出地社保機構出具的「基金轉移清單」;
第四、轉移基金須到代辦處按現行規定辦理續保手續。
2、基金、關系轉移程序
在本代辦處繳費的人員有轉往外埠或本埠某單位的應辦理基金、關系轉移手續。
(1)轉外外埠人員需備交如下資料:
第一、勞動(行政)關系調轉介紹信;
第二、調入地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註明工作單位名稱、社保經辦機構名稱、開戶行、帳號、地址、郵編的函件。
(2)轉往本埠某單位的人員需備交如下材料:
第一、內容同前;
第二、調入地社會保障門路門出具的註明工作單位名稱、社保經辦機構名稱、地址、郵編的函件。
代辦處按現行規定辦理轉移手續。
3、退休手續辦理程序
在本處辦處繳費的人員到達退休年齡時,應提前一月備交身份證原件、戶口簿、一寸證件照(一張)前來辦理退休手續。
代辦處按現行規定填表報社保部門審批。
4、退休年審程序
在本代辦處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人員,於每年的第一季度由本人攜帶退休證、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前來代辦處辦理年審手續。
5、退費、領取喪葬費和撫恤費程序
(1)在本代辦處繳費人員有出國(境)定居者,應攜帶護照及復印件(一張)、身份證原個及復印件(一張)、前來辦理領取個人帳戶中個人繳費儲存額手續。
(2)在本代辦處繳費人員未到退休年齡亡故,或退休後10年內亡故者,其繼承人攜帶由公安、醫院或殯儀館簽發的證明,前來辦理領取個人帳戶儲存額或儲存余額手續。
代辦處按現行規定填表報批。
Ⅳ 辦養老保險需要什麼資料
辦養老保險分。在企業有企業繳納養老保險。和個人繳納養老保險。企業繳納養老保險的部分交給企業的人事部門就可以了。讓你交什麼材料就交什麼材料。個人繳納養老保險可以下載掌上稅務。早上稅務裡面自然人業務裡面就可以繳納個人養老保險。
Ⅵ 個人交養老保險需要什麼材料
個人交養老保險需要的材料如下:
1、自由擇業人員需帶本人城鎮戶口簿、有效身份證及復印件;
2、解除勞動關系人員需本人城鎮戶口簿、有效身份證及復印件,本人解除勞動關系協議書及復印件;
3、失業人員需帶本人城鎮戶口簿、有效身份證及復印件、本人失業證及復印件;
4、個體工商戶需帶營業執照、有效身份證及復印件。
養老保險是國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勞動崗位後而建立的一種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險制度。目的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養老保險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到來,老年人口的比例越來越大,人數也越來越多,養老保險保障了老年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等於保障了社會相當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對於在職勞動者而言,參加養老保險,意味著對將來年老後的生活有了預期,免除了後顧之憂,從社會心態來說,人們多了些穩定、少了些浮躁,這有利於社會的穩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