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個人養老保險賬戶里的繳費月數累計是怎樣算的為
企業和個人按規定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稱實際繳費年限。職工個人繳費比例每兩年提高一個百分點,是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中。
一、基礎養老金,以社會平均工資和本人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每繳費1年計發1個百分點,即繳費年限越長,待遇水平越高。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累計歷年個人繳費的本息,除以規定的計發月數。【注】從國務院發布的「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表」可以看出:同樣年齡退休的,計發月數相同,所以繳費越多,待遇水平越高;而同樣個人賬戶積累的,退休越晚,計發月數越少,即除數越小,因而待遇水平越高。而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就是一個按照不同年齡計算出的一個基準數值,計算的依據是按照國家的平均壽命得出的。
(1)養老保險間斷繳費月數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本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每個人從建立個人賬戶那天開始就按比例計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是由國家按年齡設定。
1、40歲至44歲大概遞減三個月;
2、45歲至50歲大概遞減4個月;
3、51歲至55歲大概遞減5個月;
4、56歲至60歲大概遞減6個月;
5、61歲至62歲遞減7個月;
6、63歲至66歲遞減8個月;
7、67歲至70歲大概遞減9個月;
計算公式:各年齡計發月數=233-(44-40)×3【12】-(49-44)×4【20】-(55-49)×5【30】-(60-55)×6【30】-(62-60)×7【14】-(66-62)×8【32】-(70-66)×9【36】
【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算說明】: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一般情況下,提前5年退,女職工個人賬戶的計發月數是216個月,男職工是170個月。正常退休女職工個人賬戶計發月數是195個月,男職工是139個月。
個人賬戶儲存額不變的情況下,一名職工退休越早,作為分母的計發月數就越大,退休金也就越低。新計發辦法的原則是鼓勵多勞動,多繳費,如果65歲退休計發月數是101個月,70歲退休計發月數才是56個月。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網路-計發月數
Ⅱ 間斷工齡月數0,間斷繳費月數是什麼意思
間斷繳費月數:參保人員間斷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時間。
以北京市養老保險繳費比回例為例:
企業每月按照其答繳費總基數的20%繳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8%繳納。
其中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以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按照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其中8%計入個人賬戶。
Ⅲ 養老保險裡面期初征繳月數和期末繳費月數是什麼意思
養老保險征繳統復計一制般按照一年為一個周期,所以期初是指你上一年繳納了多少個月的養老保險。期末的意思就是統計周期末之前所有繳納的養老保險月數。希望能夠幫到你。
期初養老保險繳納月數=上年末期末養老保險繳納月數
期末養老保險繳納月數=期初養老保險繳納月數+本期養老保險繳納月數
Ⅳ 養老保險累計分賬月數是什麼意思。
累計分賬月份就是:個人繳費明細表。養老保險累計分賬月數是:社保累計繳納的月數基本養老保險至上期累計繳費月數是截至上年度末,當事人累計繳費月數的意思。與此相對的是當期繳費月數,當期繳費月數是指當年度繳費月數。
累計繳費月數是指交納社保的時間,因為社保是可以累計計算交納年限的,一般單位都是按月交納社保,所以就有累計月份計算。
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強制建立和實施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在這一制度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繳納養老保險費,在勞動者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勞動崗位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法向其支付養老金等待遇,從而保障其基本生活。
(4)養老保險間斷繳費月數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但該制度也存在明顯問題:
(1)覆蓋范圍狹窄,即僅限於城鎮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的正式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職工。
(2)按崗位劃分參保條件。計劃經濟的特徵使人們一旦進入特定崗位就享受到相應的保障。
(3)保險體系層次單一,所有責任都由政府承擔。而且在現收現付制度模式下,基本沒有任何積累資金。
Ⅳ 間斷視同繳費月數與視同繳費月數區別
例如在北京一般企業的界定時間為1992年10月開始實施繳費制度,被稱之為視同繳費年限.由於單位性質不同.在時間的區分上,稱為實際繳費年限。 1。 即。) 2,職工的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在實施繳費制度單位與未實施繳費制度單位之間變換工作,在企業與事業單位之間流動時在社會保險中。 3。 因此:實際繳費月數/。實際繳費年限的計算辦法為,計算出實際繳費年限,計算方法同上;在調動工作以後.由於個人的工作變動原因,要根據新單位的性質;12。 視同繳費年限是指當地(或所在單位)在未實施養老(或醫療,在同一地區的不同性質的單位(例如事業單位)在實施保險繳費制度的時間上也會有先後之分,在1992年10月以前的勞動部門認可的連續工齡即為視同繳費年限。 而實際繳費年限即職工在當地(或所在單位)實施養老(或醫療: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實際繳費年限、失業)保險的繳費制度期間,在1992年10月以後的實際繳費的累計月數除以12,在工作期間。 (北京的醫療保險是從2001年4月開始實施的,職工本人在實際工作(連續工齡)期間由於政策規定的原因,其界定時間就是以該單位實施繳費的時間為界,按照規定進行保險繳費的實際年限,為了保職工個人的社會保障利益不受影響,未進行保險繳費的年限、失業)保險的繳費制度以後,由於各地區實施保險的繳費制度的時間有區別,也就會存在有視同繳費年限與實際繳費年限的問題,基本上按照本地區開始實施養老保險的繳費制度的時間為界,及時辦理社會保險的轉移或參加手續,如果所在單位屬於規定社保繳費性質的單位,一定要按照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Ⅵ 養老保險繳納了相同月數和中斷過有不同嗎
社保年限是可以累計計算的,繳費月數相同就沒有區別的。
Ⅶ 基本養老保險至上期累計繳費月數是什麼意思
基本養老保險至上期累計繳費月數是截至上年度末,當事人累計繳費月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
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7)養老保險間斷繳費月數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等組成。
1、基礎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1%
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是指本人歷年繳費工資指數的平均值。它是由參保人每年的繳費基數除以全省上年的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得出繳費當年的繳費工資指數,如此每年計算一次,到退休時,把每年的繳費工資指數相加,再除以全部繳費年限和中斷繳費年限之和得出。
2、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男60周歲,計發月數為139;女50周歲,計發月數為195)
3、過渡性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997年底前平均繳費工資指數×1997年底前本人繳費年限×1.4%
過渡性養老金不是人人都能領取,必須在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1998年1月1日以後辦理退休的人員才可享受。
4、過渡性調節金
過渡性調節金=基準調節金+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繳費年限×調節系數
每年由省廳公布基準調節金和調節系數。以2018年為例,全省基準調節金確定為480元,調節系數確定為3。
Ⅷ 養老保險帳戶後實繳月數是什麼意思
在實行個人繳費制度之後,建立個人賬戶之前期間的實際繳費月數。基本內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容個人共同負擔:企業按本企業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北京是19%,其他城市可能不同),職工個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的一定比例繳納(一般為8%)。
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全部由自己負擔。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般則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一般來說,職工繳費工資如果高於所在省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300%的,以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300%作為繳費基數;職工繳費工資低於工資所在省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40%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40%作為繳費基數。